煤礦生產輔助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彙編
4.隊內應急管理專業資料嚴重滯後的罰款100元。
5.礦井應急演練資料收集不及時罰款200元。
小隊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負責小隊的全麵工作,帶領小隊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
2.領導並組織小隊學習和訓練,做好日常管理和救援準備工作。
3.積極參加科學文化、技術業務學習,加強體質鍛煉,苦練基本功。
4.遵守《安全生產法》、《煤炭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礦山救護規程》等安全、救護法規和各項規章製度,製止任何人的違章作業,拒絕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5.愛護公共財產,厲行節約,愛護救護儀器設備,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使其保持在完好的戰鬥準備狀態。
6.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勇敢果斷,積極參戰,完成搶救和其他各項戰鬥任務。
7.在隊內搞好個人和室內外衛生。
二、考核標準
1.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落實不到位罰款200元。
2.戰鬥準備、技術訓練和後勤管理工作不到位的罰款200元。
3.未參與製定礦井救護管理製度和救護行動計劃,未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未貫徹的罰款200元。
4.戰備訓練及日常裝備管理、保養工作不到位,做不到“聞警即到,速戰能勝”的罰款200元。
5.業務知識培訓不達標罰款200元。
6.救護隊使用的裝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過期、未定時保養,不完好的,罰款200元。
7.礦井職工自救與互救知識培訓工作不達標的罰款200元。
8.本小隊發生“三違”的罰款100元。
9.不服從中隊領導的罰款200元。
副小隊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遵守《安全生產法》、《煤炭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礦山救護規程》等安全、救護法規和各項規章製度,製止任何人的違章作業,拒絕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2.愛護公共財產,厲行節約,愛護救護儀器設備,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使其保持在完好的戰鬥準備狀態。
3.積極參加科學文化、技術業務學習,加強體質鍛煉,苦練基本功。
4.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勇敢果斷,積極參戰,完成搶救和其他各項戰鬥任務。
5.協助小隊長工作,並指定臨時副小隊長當小隊長不在時,履行小隊長職責,。
6.處理事故時是小隊長的助手,小隊長不在時,行使小隊長指揮小隊一切戰鬥行動的職責。
7.在隊內搞好個人和室內外衛生。
二、考核標準
1.小隊長不在時,未履行小隊長職責的罰款200元。
2.不服從小隊長領導的罰款200元。
3.日常未及時組織隊員訓練、學習的罰款200元。
礦山救護員崗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熱愛礦山救護工作,全心全意為煤礦安全生產服務。
2.遵守《安全生產法》、《煤炭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礦山救護規程》等安全、救護法規和各項規章製度,製止任何人的違章作業,拒絕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3積極參加科學文化、技術業務學習,加強體質鍛煉,苦練基本功。
4.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勇敢果斷,積極參戰,完成搶救和其他各項戰鬥任務。
5.愛護公共財產,厲行節約,愛護救護儀器設備,認真做好個人和小隊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使其保持在完好的戰鬥準備狀態.
6.遵守紀律、聽從指揮,積極主動的完成領導分配的各項任務。
7.在隊內搞好個人和室內外衛生。
二、考核標準
1.不主動配合小隊領導、中隊領導分配的任務罰款200元。
2.技術裝備達不到戰鬥準備標準要求的罰款100元。
3.不參加學習和技術、體質訓練的罰款100元。
4.事故救援時完不成指揮員的命令罰款200元,不熟悉本隊的救援任務罰款200元,不積極救助遇險人員和消滅事故的罰款200元。
5.發現異常現象不報告小隊長的罰款200元,自己儀器發生故障不及時報告小隊長的罰款200元。
6.單獨離開小隊作業的罰款200元,撤出礦井後,沒有迅速整理好氧氣呼吸器及個人分管裝備的罰款100元。
井口信息崗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負責井口檢身、接待和安全信息的篩選、彙總、上報等工作。
2.負責對下井人員的檢身工作,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人和物一律不得下井。
3.負責各類安全信息的彙總、篩選和上報等工作,做好重大隱患的篩選和落實,嚴格對各級管理人員下井及抓“三違”情況的考核,敢於動真,不徇私情。
4. 嚴格遵守公司、中隊各項規定,按時參加公司、中隊各項活動和政治業務學習。
5.按時交接班,完成當班工作任務。
6.嚴格執行八小時工作製,不準空崗、脫崗、睡崗、上班期間要著裝上崗,不準工作範圍內吸煙和喝酒。
7.愛護公共財物,搞好室內外衛生,每班定期清掃,動態保持環境清潔。
8.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考核標準
1.不服從領導分配的任務罰款200元。
2.室內外環境衛生不合格罰款100元。
3.各類安全信息統計、登記和上報不及時罰款100元。
4.當班缺崗、空崗、脫崗,未履行請假手續的罰款200元。
5.入井人員未履行檢身手續的罰款200元。
信息中心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各項管理製度,抓好信息中心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管理: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各項管理製度要求建設、維護、管理監測監控係統,負責確保係統安全穩定運行和技術升級改造。健全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相關圖紙、報表、記錄、設備台賬及管理製度。
3.礦井通訊係統管理: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各項管理製度要求建設、維護、管理礦井生產調度有線和無線通訊係統,負責確保係統安全穩定運行和技術升級改造。健全礦井生產調度通訊係統相關圖紙及管理製度。
4.礦井井下人員定位係統管理: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各項管理製度要求建設、維護、管理礦井井下人員定位係統,負責確保係統安全穩定運行和技術升級改造。健全礦井井下人員定位係統相關圖紙、記錄、數據備份及管理製度。
5.礦井井下應急廣播係統管理: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各項管理製度要求建設、維護、管理礦井應急廣播係統,負責確保係統安全穩定運行和技術升級改造。健全礦井井下應急廣播係統相關圖紙、記錄及管理製度。
6.礦井工業視頻監控係統管理: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各項管理製度要求建設、維護、管理礦井工業視頻監控係統,負責確保係統安全穩定運行和技術升級改造。健全礦井工業視頻監控係統相關記錄、數據存儲及管理製度。
7.礦井局域網管理:負責礦井局域網設計、規劃及施工、維護、管理及技術升級改造。嚴格執行礦井局域網進網實名製工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要求管理公司用戶進入互聯網,確保礦井局域網安全運行。健全公司局域網管理製度,完善網絡拓布資料,做好相關保密工作。
8.礦井綜合自動化係統管理:負責礦井綜合自動化係統建設與運行.維護.管理。嚴格按照製度和嚴格的操作手冊運維管理綜合自動化各子係統,確保礦井綜合自動化的順利投入運行,在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實現減人提效。
9.協助配合其他部門所用信息化係統工作,確保各係統安全穩定運行。
主任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認真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各部門製定的各項文件和管理製度。
2.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及時向本部門傳達上級安全文件精神,組織本部門安全隱患排查及風險管控評估,總結布置安全工作。
3.認真做好本部門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
4.對信息係統存在的故障及技術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有關人員提出措施,進行處理。
5.配合分管領導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並完成分管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安全監控、自動化等管內業務工作不及時,影響礦正常生產,罰款200元。
2.未能安排好本部門工作,無計劃、無布置、無檢查、無總結,罰款200元。
3.未深入調查研究,不能搞好各項基礎工作,罰款100元。
4.不積極參加各類安全生產會議,不能深入現場掌握和檢查生產情況,罰款200元。
5.不能及時傳達公司領導及上級部門下達的有關決定和指令,對領導安排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時督促檢查落實,罰款100元。
黨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決定、通報等,把安全工作列入支部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製定具體措施,在實施過程中起到監督保證作用。
2.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積極參加與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對違章違紀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會同行政主要領導追查處理,並形成處理意見報礦有關部門。
3.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安全法規和遵章守紀教育,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安能力。
4.隨時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消除不安全的因素,發現違章及安全隱患及時糾正,發生事故時要親臨現場參加搶救和追查處理工作。
5.充分發揮黨、工、團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以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麵。
二.考核標準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黨委指示決定決議不及時到位,給予200元罰款。
2.沒有定期召開支部委員會和民主生活會,沒有落實執行“三會一課”製度的,罰款200元。
3.安全監控、自動化等管內業務工作不及時,影響礦正常生產,罰款200元。
4.沒有關心職工生活,不能及時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和精神狀況的,罰款100元。
5.無故不參加規定會議的,罰款100元。
副主任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在主任領導下,協助主任做好全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貫徹集團公司及礦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文件精神,搞好安全生產。對分管範圍內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堅持深入現場,對分管範圍場所加大檢查監控力度,檢查安全設施和職工按章操作情況,發現隱患及時安排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
3.協助主任、書記做好本部門職工的安全學習和業務學習工作,不斷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能。
4.負責分析總結分管業務範圍之內安全工作,及時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指令及各項規定,強調安全注意事項,搞好安全總結。
5.參加上級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落實處理。
二.考核標準
1.未貫徹執行國家對煤礦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礦相關安全技術方針政策,罰款200元。
2.不積極參與製定管內係統設計,組織編製、審定規程、措施,並督查落實情況,罰款200元。
3.管內業務工作落實不及時,影響礦正常生產的,罰款200元。
4.不積極參加各類安全生產會議,不能深入現場掌握和檢查生產情況,罰款200元。
5.未完成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任務的,罰款200元。
信息技術崗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熟悉各係統設備性能及原理,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負責編製審核本部門的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範計劃及各係統設備檢修計劃,並協助主任貫徹實施。
3.深入現場等重要場所,檢查安全技術工作,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4.負責督促收集圖紙.安全技術資料等並整理歸檔。
5.負責督促落實各係統設備配件儲備計劃,保證各係統設備完好。
6.負責監測監控.自動化管內係統安裝、維護、調試及故障處理,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7.負責落實本部門職工的技術培訓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按要求編製安全監控係統、自動化係統方案設計,安全技術措施的,罰款200元。
2.未對措施進行宣傳學習,或者學習簽字弄虛作假的罰款100元。
3.未對新技術、新材料的使用做相關的推廣、安全注意事項宣傳、資料整理歸檔的,罰款100元。
4.不斷組織部門人員學習、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的,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