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生產輔助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彙編
3.未控製好井下備品、備件數量及型號,特殊材料和配件必須保證井下有庫存,因缺少備品備件影響生產,罰款200元。
4.未搞好機電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工作,未做好機電設備各項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機電設備安全檢查,出現電氣設備失爆,罰款200元。
5.對需加工或改造的設備和配件未及時做出設計修改圖,圖紙不清晰、出現錯誤,罰款200元。
鑽探技術助理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技術責任,了解本礦水文、地質等情況,熟悉探放水等現狀,協助隊領導做好全隊的安全技術工作。
2.負責編製探放水鑽孔施工與注漿等方麵的安全技術措施。
3.經常深入現場,檢查鑽探施工安全、技術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對於重大問題,積極妥善處理,並向隊領導彙報。
4.參加作業規程、安全措施、設計的會審工作。
5.負責隊各工種的安全業務技術培訓工作。
6.負責各類報表、圖牌板、圖紙、資料收集整理、保管。
7.負責新技術推廣,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等要求,負責提出探放水作業方麵的技術措施,並督促付諸實現。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執行,未對“三違”人員嚴格製止並嚴肅處理的,罰款200元。
2.編製探放水鑽孔施工與注漿等方麵的安全技術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200元。
3.未深入現場,檢查鑽探施工安全、技術工作以及圖牌板,未及時上報各類報,整理圖紙、收集資料,罰款200元。
4.未參加作業規程、安全措施、設計的會審工作,培訓工作出現問題的,罰款200元。
5.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推廣新技術、新設備不力的,罰款200元。
普通助理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在支部書記指導下編製黨建年度工作計劃、製度。
2.協助支部書記召開“三會一課”,學習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公司黨委的決議指示。
3.將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反饋給支部書記和上級黨委。
4.協助書記抓好黨支部自身建設,貫徹民主集中製,按時召開組織生活會,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5.協助支部書記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經常與他們溝通思想、交流情況,積極調動各方麵工作的積極性。
6.認真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做好黨員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生活困難黨員的幫扶工作,充分調動黨員的積極性,發揮好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7.組織配合黨群工作部開展好企業文化建設活動。
8.協助公司紀委、工會開展紀檢監察、群團相關工作。
9.認真學習經營業務,提高業務水平。
10.嚴格執行隊考勤製度,按時上報職工考勤表。
11.嚴格執行隊報銷審批製度,不合理、不規範的票據要提出整改意見。
12.認真做好隊及所屬各班組工資二次分配的基礎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編製黨建年度工作計劃、製度,未開展好支部各項工作的,罰款200元。
2.未按時上報職工考勤表,出現票據不合理、不規範的,罰款200元。
3.未做好隊及所屬各班組工資二次分配的基礎工作,罰款200元。
4.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罰款200元。
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負責材料的領用、驗收、發放、盤點、登記工作,堅持日清月結,做到帳、卡、物、資金四相符。
2.保持倉庫的整潔衛生。
3.自查時發現盈虧及時清算,每月盤點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4.每月25日前填好實領發放數量及金額,連同物資台帳,一並報物管部,以便彙總核算。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做到帳、卡、物、資金四相符的,罰款200元。
2.倉庫不整潔衛生,罰款200元。
3.每月25日前物資台帳未上報物管部,罰款200元。
4.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罰款200元。
鑽機班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標準化有關要求。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對本崗位安全工作負責。
2.嚴格執行“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探放水管理製度。
3.熟練掌握各種探放水及注漿設備性能、結構、工作原理和技術要領,經常進行設備的維護保養,保證設備各部件的完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熟練掌握探放水操作規程,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5.按照規定做好鑽探進尺、湧水情況、有害氣體湧出情況等鑽孔觀察記錄,做好探放水標誌點工作。
6.安排專職人員進行現場監察,發現異常及時上報隊調度及礦調度室,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在未弄清水情以前不得擅自施工。
7.現場負責人員要如實記錄當班鑽探情況,工作麵要備好排水設施以備急用。鑽探完畢,無其它異常時,取出鑽杆後將鑽孔及時封孔。
8.嚴格按照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措施進行施工,確保鑽孔的施工質量,保證原始記錄的準確性。
9.做好設備的正常維護修理工作,保證設備的完好。
10.負責班組人員熟練掌握透水預兆及應急處理方法;熟悉水災避災路線,掌握逃生避難常識。
11.生產現場發現有重大隱患,威脅工人生命安全時,在向上級彙報的同時,有權停止生產,進行處理。
12.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向下班交代清楚鑽孔施工及注漿、安全情況和對應的應注意事項。
鑽機班班(副)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負責礦安排的鑽探任務的施工,負責全班的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和生產任務的完成。
2.了解井下水文地質情況、煤層情況,熟悉並掌握煤礦“三大規程”及有關安全規章製度,對本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經常深入現場,檢查了解本班各作業地點執行操作規程情況及現場的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等狀況,施工前了解現場通風、供水、運輸、電器及施工現場安全情況,檢查鑽探工作的安裝、施工、機械運轉、原始記錄等情況,嚴格按照措施施工,對現場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不能整改的安全隱患立即彙報隊、礦調度。
3.開鑽前了解掌握鑽探目的,技術要求和安全施工措施,要求人人熟知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要求。
4.合理安排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勞動力調配,按照礦下達的任務,不斷調動職工的積極性,負責本班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認真做好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領導職工進行技術革新,努力提高鑽探質量和鑽探效率,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5.準確掌握鑽探機械的備件情況,了解鑽具損耗,做好各種備件,材料計劃,做好施工現場材料配件準備工作,保證生產材料配件供應。
6.副班長除協助班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外,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班長不在時,代行班長職權。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各工種操作規程執行和鑽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組織鑽孔施工,未對“三違”人員嚴格製止並嚴肅處理的,罰款200元。
2.鑽孔施工任務未完成,鑽孔施工質量及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
3.開鑽前不了解掌握鑽探目的,技術要求和安全施工措施,罰款200元。
4.因材料影響鑽孔施工的,罰款200元。
5.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罰款200元。
機電班安全生產責任製
機電班是鑽探隊機電設備正常檢查、維護、維修單位,負責各種型號的鑽機、注漿泵、開關及地麵注漿站各種設備的檢修、維修以及電氣設備的拆接火工作。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機電班的成員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及管轄範圍內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對應工種《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管理規定。
2.落實隱患排查製度,及時發現、消除隱患。
3.參與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管理經驗和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
4.工作中不得擅離職守,電氣設備必須由專人停電、專人送電操作。
5.處理事故嚴禁帶電作業,執行好停電掛牌、驗電、放電,掛接地線製度。
6.檢查、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7.在用各種電器保護,嚴禁隨意甩掉保護,運行設備。
8.貫徹相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及時、如實報告事故,協助相關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機電班班(副)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了解煤礦安全規程,負責本班的安全生產工作。
2.熟悉和掌握鑽孔施工的裝備性能和使用條件,保證設備的完好和正常運行。
3.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固定設備和移動電氣設備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試驗其可靠性及靈敏度,清除事故隱患,消滅電氣失爆。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要及時向隊、礦調度彙報。
4.負責本班職工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
5.副班長除協助班長做好隊機電工作外,對分管範圍內的機電工作負責,班長不在時,副班長代行班長之職。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各工種操作規程執行,未對“三違”人員嚴格製止並嚴肅處理的,罰款200元。
2.設備不完好和帶病運行,罰款200元。
3.本班職工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出現問題的,罰款200元。
4.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未深入現解及時排查並治理機電設備存在的問題,罰款200元。
注漿灌漿班安全生產責任製
1.注漿灌漿班的成員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及管轄範圍內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管理規定。
2.經常進行安全學習和安全業務培訓,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教育職工自覺遵守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等,做好新工人的安全生產幫教工作。
3.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幹標準活、上標準崗。加強現場管理,嚴格質量標準。
4.開好班前班後會,對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檢查,班後有總結。
5.經常巡回檢查工作範圍內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準帶著隱患施工。
6.抓好關鍵部位、薄弱環節的安全工作,當注漿灌漿管路出現跑、冒、滴、漏影響注漿灌漿作業時,必須組織人員盯在現場,及時處理。
7.作業地點發生各類事故時,必須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搶救處理,保護好現場,並做到及時彙報事故,收工後進行分析。
8.根據本班實際,合理調整勞動組織,做到分工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堅決製止“三違”。
9.對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搞好文明生產。
10.抓好注漿灌漿質量,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作業,班與班之間不留安全隱患。
注漿灌漿班班(副)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配合分管副隊長開展好安全質量標準化和注漿灌漿工作。
2.嚴格按照措施注漿灌漿,對現場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問題、不能整改的安全隱患要立即彙報隊、礦調度。
3.帶領本班人員學習《煤礦安全規程》及《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了解礦井巷道布置,熟知注漿灌漿相關安全技術措施要求。
4.合理安排注漿灌漿工作,按照礦下達的任務,做好人力資源調配工作,不斷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5.掌握注漿灌漿機械的性能及設備運轉情況,確保注漿灌漿設備正常運行。
6.副班長除協助班長做好注漿灌漿工作外,班長不在時,代行班長職權。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各工種操作規程執行,未對“三違”人員嚴格製止並嚴肅處理的,罰款200元。
2.設備不完好和帶病運行,罰款200元。
3.不了解礦井巷道布置,不熟知注漿灌漿相關安全技術措施要求的,罰款200元。
4.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未能及時注漿灌漿的,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