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生產輔助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彙編
9.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考核標準
1.發現隱患未及時落實處理,罰款100元。
2.出現緊急情況,沒有及時作出正確的處理罰款100元。
3.沒有現場交接班的,罰款100元。
4.對下達的隱患沒有及時閉合的罰款100元。
5.不參加事故調查、分析的罰款100元。
6.發生安全事故時,沒有及時趕到現場處理的罰款100元。
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經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礦井“一通三防”通風和防塵等情況,熟悉避災路線。
2.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對井下反映彙報的各類問題要及時安排處理,並向隊值班人員彙報,重大問題立即彙報礦調度室,做好記錄。
3.認真做好各項記錄、台帳,做到字跡清晰,數據準確。
4.掌握井下工種的崗位責任製,了解基本操作規程,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5.認真落實礦、區安排的各項工作。
6.認真填寫瓦斯日報,並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審閱。
二、考核標準
1.值班過程中,未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具體措施的,罰款100元。
2.關於現場人員情況等彙報不及時,以及未仔細查問安全生產的情況,未詳細記錄的,罰款100元。
3.統計各種數據.填寫牌板和圖表未落實,未做好通風調度記錄、調度日誌等相關的資料、台帳的,罰款50元。
4.上傳下達不及時,記錄不完整的,罰款50元。
普通助理(黨建專職組織專員)
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在支部書記指導下編製黨建年度工作計劃、製度。
2.協助支部書記召開“三會一課”,學習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公司黨委的決議指示。
3.將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反饋給支部書記和上級黨委。
4.協助書記抓好黨支部自身建設,貫徹民主集中製,按時召開組織生活會,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5.協助支部書記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經常與他們溝通思想、交流情況,積極調動各方麵工作的積極性。
6.認真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做好黨員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生活困難黨員的幫扶工作,充分調動黨員的積極性,發揮好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7.組織配合黨群工作部開展好企業文化建設活動。
8.協助公司紀委、工會開展紀檢監察、群團相關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通風隊日常黨務管理工作出現漏洞,罰款100元。
2.未配合隊內黨支部書記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做好黨員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生活困難黨員的幫扶工作,每項罰款100元。
3.未積極組織配合黨群工作部開展好企業文化建設活動,罰款100元。
普通助理崗(經管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公司及隊內相關製度,熟悉隊內業務,參與製定隊內安全經營考核、內部市場化工作,負責製定所需材料計劃,保證各項材料計劃周全。
2.對本單位所做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到貨時保證及時領取及時供應。
3.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安全工作所需材料的使用和現場存放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向領導彙報。
4.建立健全職工勞保及入井安全防護用品發放台賬。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及時上報隊內所需材料計劃,及時領取及時供應,罰款200元。
2.未根據日常班隊工作量認真考核內部市場績效並繪製報表及時上報隊長,罰款100元。
3.未建立健全職工勞保及入井安全防護用品發放台賬,罰款100元。
設施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章作業,工作時要集中精力,認真操作。
2.斧、刨、鋸、鑿等鋒利工具必須妥善保管,不得亂丟亂放,使用的工具要牢固,尖銳工具要有防護套,操作時注意自己和周圍人的安全。
3.木工房木料要堆放整齊,嚴禁煙火,配齊消防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4.登高作業時要戴好安全帽,係好安全帶,防止蹬空,工具要放入工具包,防止墜落傷人。
5.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
6.熟悉礦井通風係統及通風設施質量標準,按標準要求加工、安裝各類通風設施。
7.對井下相關通風設施進行巡回檢查,及時維修或更換損壞的通風設施,確保通風係統穩定。
8.積極參加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身業務素質。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不聽從指揮冒險蠻幹的,罰款50元。
2.在裝運砌築材料時,未指定專人負責,為確保車輛的安全運行,不按規定運送材料的,每項罰款100元。
3.材料堆放不整齊,施工後作業場所未清理,每項罰款50元。
4.違章作業,自主保安不到位的,罰款200元。
5.未按規定的質量標準化要求施工,通風設施不達標的,罰款100元。
6.“一通三防”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損壞未及時彙報處理,儀器儀表損壞丟失的,根據礦有關規定執行。
機運隊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各種規章製度,對發生的機電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及時總結教訓,提出防範措施。
2.對主、副井提升係統,膠帶機係統的檢修項目、技術措施,嚴格按審批程序進行會審。
3.加強本隊職工的業務學習,全麵提高全隊職工的素質。
4.堅持主、副井提升係統,膠帶機係統定期維修、保養,杜絕設備帶病運轉。
5.加強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堅持持證上崗製度,不斷提高全隊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
6.熟練掌握提升係統、運輸係統的操作規程,嚴格按章作業,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
7.嚴格執行幹部跟班製度,堅持靠前指揮,深入現場,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安全隱患,真正做到先安全後生產,不安全不生產。
8.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處理好並交代清楚。
9.堅持開好班前會,向職工貫徹規程和施工注意事項,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10.開展經常性的安全質量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對安全檢查、督察、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等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
11.加強安全設施的管理,做到安全設施齊全、可靠。
12.定期組織召開全隊安全會議,認真做好安全會議記錄,總結、表彰和處理安全生產中的人和事。
隊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在分管礦長、副總領導下,全麵負責本隊的安全生產和行政工作,是本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2.負責組織落實礦下達的各項安全生產任務,合理組織安全生產,完成各項礦下達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標。
3.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以及各項安全管理製度、規定等。
4.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製度,認真做好本隊日常安全生產考核工作。
5.深入現場,了解全隊機電設備的使用、維護、保管情況,對安全隱患,及時組織處理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6.按時參加礦安全大檢查和礦規定的各種會議,定期召開隊安全工作會議,總結本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並安排下周安全生產任務,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強職工隊伍建設,協助支部書記做好職工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全隊精神文明建設。
8.建立、健全本隊安教培組織機構,製定安教培管理規章製度,帶領全隊職工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和技術業務培訓,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及礦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指令,努力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以利於抓好安全生產。
9.鼓勵、支持職工提出合理化建議,開展技術革新和勞動競賽等活動。
10.增強成本意識,加強材料備件消耗管理,做好修舊利廢和回收工作。
11.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定期向分管礦長、副總彙報工作,主動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考核標準
1.沒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規程及本企業各項規章製度的,罰款200元。
2.未監督好安全技術措施編製,出現措施不能指導現場的,罰款100元。
3.不能深入現場解決實際問題,出現違章指揮的,罰款200元。
4.現發生重大事故時,未及時趕到現場查明原因,落實措施,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和處理不利的,罰款200元。
5.無故不參加礦長安全辦公會及其他規定會議的,罰款100元。
6.工作中不能帶頭執行各項製度,工作中不能率先垂範,罰款100元。
黨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認真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礦黨委的決定決議,做到有規劃,並付諸實施,抓住成效。
2.加強對黨員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素質,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黨員教育經常化、製度化。
3.加強黨組織建設,堅持民主集中製的原則,定期召開支部委員會和民主生活會,檢查落實“三會一課”製度執行情況,並努力建設團結、務實、廉潔的班子,發展黨員要有規劃。
4.加強職工的思想教育,進行黨的方針、政策、形勢、任務、理想紀律和業務技術等內容的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關心職工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後顧之憂。
5.認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經驗,探索新時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切實把思想政治工作滲透到生產實際中去,真正做到入經濟進管理,與行政領導相互配合,主動參與安全生產和行政管理。
6.熟悉掌握煤礦《三大規程》並嚴格執行,不違章指揮。圍繞本隊安全工作發揮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優勢,從思想、組織、作風上確保安全。
7.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和精神狀況,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保障職工情緒穩定,精力充沛和良好的精神狀況下工作。
8.強化對“三違”人員的幫教工作,履行幫教程序,建立幫教檔案,做好跟蹤管理,注重實際效果。
9.深入施工現場、加強安全巡查,盯住安全要項工作,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10.注重抓好以人為重點的現場安全管理,規範管技人員安全管理行為,規範職工安全操作行為。
11.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風險評估、事故隱患排查和安全檢查。並組織開展業務範圍內的安全風險評估、事故隱患排查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風險、事故隱患和其他安全問題立即處理。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沒有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礦黨委的決定決議的,罰款200元。
2.沒有定期召開支部委員會和民主生活會,沒有落實執行 “三會一課”製度的,罰款200元。
3.不能深入現場解決實際問題,出現違章指揮的,罰款200元。
4.沒有關心職工生活,不能及時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和精神狀況的,罰款100元。
5.無故不參加規定會議的,罰款100元。
副隊長(副井)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負責分管副井安全生產管理以及膠輪車監管工作,負責副井提升係統的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協助隊長做好副井係統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輔助支部書記處理黨務工作。
2.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以及各種管理製度、規程,並嚴格執行。
3.經常檢查各班組工作,檢查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發現“三違”現象,嚴肅處理。
4.深入現場,檢查安全設施和設備運行情況,及時解決事故隱患,落實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進行檢查,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佩戴和使用。
5.定期召開分管業務範圍內會議,把任務落實到班組,不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整改。
6.定期組織設備的性能測試工作,並將測試報告交有關部門存檔。
7.協助隊長負責檢查落實各班組安全生產工作。
8.參與業務範圍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措施的製定,落實管控措施,並做到持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