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各項法律、法規、製度以及文件、會議精神,踐行礦安全理念。
2.協助安全副礦長負責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職業病危害防治以及礦山救護等工作,組織或參與開展相關日常檢查,督促持續改進。
3.參與生產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和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以及工程設計等編製、審批工作,對礦井安全技術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
4.組織或參加安全生產管理有關會議,宣貫政策和文件精神,03manbetx 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存在的問題,提出針對性意見。
5.組織開展分管範圍內的安全技術攻關和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考核標準
1.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各種安全指令不及時,罰款100元。
2.未參與編製、貫徹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以及各種突發02manbetx.com 預案的罰款100元。
3.未參與製定礦井安全技術發展規劃的罰款100元,未對計劃實施進行監督的罰款100元。
4.未對全礦各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單項、專項安全措施進行審核的罰款50元。
5.發生02manbetx.com ,未組織參與各類02manbetx.com 的調查03manbetx 處理,提出防範措施的罰款100元。
6.每月未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的罰款100元。
7.未對各部室、區隊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