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堅守工作崗位,不準擅離職守,一切服務於生產,提高管理水平。
2.認真辦理出入庫手續,做到帳物相符,嚴格執行礦上的各項規章製度。
3.認真學習有關業務常識,熟悉掌握各種設備的性能,做到設備發放及時無誤。
4.庫內設備存放整潔,新舊分明,好壞分清,搞好庫內外的清潔衛生,加強安全設施,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5.及時向領導反映庫內設備的收發存情況,保證設備的正常供應。按月、季、年填寫庫存材料的收發存報表,做到準確及時。
二、考核標準
1.擅離崗位,罰款100元。
2.庫房未做到賬物相符,罰款100元。
3.庫房賬目未及時更新,罰款100元。
4.庫房衛生清理不及時,罰款100元。
5.未按要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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