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出車前應仔細檢查下列部件:
(1)方向盤是否靈活準確;
(2)喇叭、開關、刹車是否靈活、可靠;
(3)起吊用各種操縱手柄是否靈活可靠;
(4)鋼絲繩有無斷裂、卷揚限製器、吊勾是否正常。
2.駕駛人員不得在行車前喝酒。
3.禁止搭乘非工作人員,行駛中禁止爬車和跳車。
4.吊運時,注意檢查工作場地確保周轉無障礙物時,方可進行工作。
5.露天作業時,檢查土質是否鬆軟,發現不宜工作時應停止或采用寬厚木板加墊等措施,防止陷車。
6.晚間工作時,要有足夠的照明。
7.不準吊運存壓縮氣體的的容器(如氧氣、乙炔瓶等)。
8.吊車司機要和指揮人員密切配合,並應看清指揮手勢。
9.吊物要放在重心,保持物件平衡,有歪斜時,應落下調整好後再進行起吊。
10.禁止吊物上站人和吊物從人頭上越過。
11.在電線附近工作時,應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防止吊臂碰觸電線。
12.吊車司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二、考核標準
1.不按安全技術01manbetx 措施施工,罰款200元。
2.不按規定佩戴勞保用品,罰款100元。
4.現場管理不到位,罰款200元
5.未按要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罰款100元。
上一篇:
橋式起重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煤礦)
下一篇:
調度所安全生產責任製(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