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在部長的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01manbetx 》。認真學法,做到懂法、守法,敢於抵製各種不正之風,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
2.深入生產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組織收集礦井安全生產信息,並及時提供安全信息資料。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礦井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6.協助部長分管計劃、統計、經營績效考核及內部市場化建設的工作。
7.負責起草經營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內部市場化考核辦法等分管範圍內的相關製度。
8.分管計劃工作,組織月、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生產經營計劃的編製;每月組織召開計劃平衡會。
9.分管統計工作,審核統計資料,確保及時、準確、簡潔、實用。
10.分管經營考核工作,定期組織召開經營考核03manbetx 會,收集整理03manbetx 經營數據,落實經營考核結果。
11.分管內部市場化建設及運行管理,處理好日常事務。
12.分管內部市場化管理係統的運行及維護,及時解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3.完成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交派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參加相關的安全工作會議,未落實領導要求的安全工作指示,罰款200元。
2.不能及時傳達公司領導及上級部門下達的有關決定和指令,對領導安排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時督促檢查落實,罰款200元。
3.計劃、考核不及時,不規範,未按規定歸檔,罰款200元。
4.無故未定期組織經營03manbetx 會,未落實經營考核結果的,罰款100元。
5.部門內職工思想不穩定,未及時開展安全教育的造成負麵影響的,罰款200元。
6.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未深入現場解決實際問題,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