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在部長的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01manbetx 》。認真學法,做到懂法、守法,敢於抵製各種不正之風,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
2.負責編製公司月、年度工程計劃,負責計劃指標的彙總和綜合平衡。
3.負責安排公司月度計劃平衡會的召開,編製月度生產作業計劃。
4.負責固定資產年度計劃的調整、編製和日常管理工作。
5.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製度,認真貫徹執行《統計法》和各級統計管理部門的規定,對投資完成情進行統計調查、統計03manbetx 和統計監督;
6.負責公司綜合統計管理工作,準確及時編製月、年度統計報表;收集整理各項統計資料,編製統計手冊,建立統計台帳;
7.深入現場和基層,掌握第一手資料,采用現代統計科學手段,定期進行統計03manbetx 並編製統計03manbetx 報告,說明計劃期內計劃的完成情況,找出未完成計劃的原因,會同相關單位有關人員提出整改措施;
8.嚴格執行國家檔案法和保密法,按規定定期進行統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9努力鑽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做到統計及時、數字真實、準確,做好資料歸檔03manbetx 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10.負責向上級或對外填報各種統計報表,並報部門審核及有關領導審批;
11.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按時製定公司月度、年度生產作業計劃,罰款100元。
2.不能及時準確的報送統計數據的,罰款200元。
3.未對報送數據資料做整理,歸檔工作的,罰款100元。
4.對報送數據未經過部門審核及有關領導審批的,罰款200元。
5.未遵守勞動紀律的,每次罰款50元。
6.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