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培訓,持證上崗,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保安能力,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堅守崗位,杜絕“三違”,保證皮帶機頭的文明衛生達標。
3.接班時必須首先對皮帶機進行巡回檢查,檢查皮帶上的一切設施是否靈敏、齊全和完好,否則不能開機。
4.皮帶機正常運轉時如發現異常立即處理並進行彙報。
5.袖口、褲角、衣襟要紮緊,皮帶運行過程中,嚴禁用工具刮除滾筒上的煤泥或用工具撥跑偏的皮帶。
6.有權勸阻和糾正他人違章作業、冒險蠻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開機前要認真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完好,確認無誤後方可開機,否則罰款100元。
2.未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罰款100元。
3.皮帶司機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脫崗、睡崗,否則罰款100元。
4.未做好皮帶機頭文明生產工作,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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