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在隊長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黨在《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技術方針和政策,落實上級下達的指示和決定。
2.負責組織編製鑽孔施工與注漿等其它施工作業安全技術措施,並深入現場督促措施在現場的執行,抓好鑽孔綜合資料及有關鑽探總結提交工作。
3.組織有關人員編寫特殊鑽孔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落實。
4.組織技術人員和有關人員認真鑽研技術,並開展業務學習,提高技術和業務水平。
5.抓好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及先進經驗的交流工作,大力組織開展技術革新,努力提高鑽探生產效率的工程質量。
6.負責全隊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督促技術人員做好職工培訓資料的分類保管工作。
7.負責督促全隊“班評估”工作的落實。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嚴格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執行,未對“三違”人員嚴格製止並嚴肅處理的,罰款200元。
2.未組織編製各類鑽孔施工及注漿安全技術措施,罰款200元。
3.未組織相關人員鑽研技術,未抓好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罰款200元。
4.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未深入現場督促措施在現場的執行,罰款200元。
5.職工培訓工作及“班評估”工作出現問題,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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