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負責材料的領用、驗收、發放、盤點、登記工作,堅持日清月結,做到帳、卡、物、資金四相符。
2.保持倉庫的整潔衛生。
3.自查時發現盈虧及時清算,每月盤點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4.每月25日前填好實領發放數量及金額,連同物資台帳,一並報物管部,以便彙總核算。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做到帳、卡、物、資金四相符的,罰款200元。
2.倉庫不整潔衛生,罰款200元。
3.每月25日前物資台帳未上報物管部,罰款200元。
4.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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