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煤安傳〔2021〕20號
為深刻吸取青海省西海煤炭開發有限公司柴達爾市煤礦“8.14”井下潰水潰砂02manbetx.com 教訓,認真貫徹落實近期全國安全防範工作緊急視頻會議精神,根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開展煤礦井下防潰水潰砂專項檢查的通知》(礦安〔2021〕113號)要求,江蘇煤礦安全監察局決定對全省所有煤礦開展井下防潰水潰砂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從即日起至2021年9月底。
二、檢查內容
(一)基礎內容。將《江蘇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開展2021年汛期煤礦水害防治專項監察的通知》(蘇煤安傳〔2021〕12號)所要求的6項檢查內容作為基礎檢查內容,在前期開展汛期煤礦水害防治專項監察的基礎上再開展一次檢查。
(二)重點內容。
1.在開采上限附近的采掘工作麵是否開展安全論證,水害風險辨識、評估是否到位。
2.煤礦是否建立並落實及時獲取氣象災害預警、氣象災害預警到位、停產撤人到位等煤礦汛期安全防範三道防線。
3.煤礦是否查清礦區、井田及其周邊對礦井開采有影響的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係情況;是否查清井口附近、開采塌陷波及區域的地表水體或者積水情況;是否查清采礦塌陷區分布情況及其地表彙水情況。
4.煤礦是否查清井田範圍內與河流、湖泊、強或者極強含水層等存在水力聯係的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和封閉不良鑽孔等通道情況,是否采取留設防隔水煤(岩)柱等防治水措施。
5.工作麵回采前是否查清采煤工作麵及周邊老空水、含水層富水性和斷層、陷落柱含(導)水性等情況;煤礦是否實測垮落帶、導水裂隙帶發育高度,並進行專項設置、確定防隔水煤(岩)柱尺寸。
6.煤礦開采前是否查明流砂層的埋藏分布條件及流砂層的富水性、水理性質。
7.煤礦開采過程中,是否開展物探和鑽探工作,查明掘進工作麵前方水文地質條件情況,並采取防範措施。
8.煤礦是否根據采掘活動,每月至少開展1次水害隱患排查。
三、工作要求
(一)檢查組織形式。省局將於9月份對轄區煤礦進行抽查,徐州監察分局對其他礦井開展檢查,確保全覆蓋;徐州市應急管理局結合監管執法計劃開展專項檢查。
(二)強化自查自改。各煤礦企業要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高度重視煤礦井下防潰水潰砂專項檢查,對照檢查內容逐項開展自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嚴格按照“五落實”要求認真抓好整改,整改期間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三)嚴格檢查執法。各監管監察部門要在安全風險研判基礎上,精準開展現場檢查,對煤礦自查自改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的問題隱患可依法從輕或免於處罰,發現煤礦自查自改走過場和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嚴肅處理。
(四)攻堅重點工作。各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礦山局煤礦安全生產大排查工作分片視頻會議精神,對照《江蘇煤礦安全生產大排查實施方案》《江蘇煤礦重大安全風險預判防控實施意見》要求,開展一次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研判和安全生產大排查回頭看,主動查漏補缺,查明影響安全生產的深層次問題、突出性問題,立足兩個根本,細化工作措施。
(五)及時報送總結。請各煤礦企業於2021年9月25日前將自查自改總結和問題整改情況報送至江蘇煤礦安全監察局,請徐州應急管理局和徐州監察分局於2021年9月25日前將專項檢查情況總結報送至江蘇煤礦安全監察局。
聯係人及電話:東輝,025-83332430;電子郵箱:177688022@qq.com。
附件: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開展煤礦井下防潰水潰砂專項檢查的通知
江蘇煤礦安全監察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