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公司及隊內相關製度,熟悉隊內業務,參與製定隊內安全經營考核、內部市場化工作,負責製定所需材料計劃,保證各項材料計劃周全。
2.對本單位所做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到貨時保證及時領取及時供應。
3.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安全工作所需材料的使用和現場存放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向領導彙報。
4.建立健全職工勞保及入井安全防護用品發放台賬。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及時上報隊內所需材料計劃,及時領取及時供應,罰款200元。
2.未根據日常班隊工作量認真考核內部市場績效並繪製報表及時上報隊長,罰款100元。
3.未建立健全職工勞保及入井安全防護用品發放台賬,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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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工安全生產責任製(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