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熟悉了解本崗位範圍內各自動化係統及設備設備的構造、性能、操作技能。
2.所有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自覺遵守規章製度,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工作崗位。
3.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以及各種安全管理製度,並嚴格執行。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公司、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製度。
5.負責綜合自動化集控中心的日常維護和集控中心設備的日常巡檢。
6.負責責任區的安全標準化工作,確保設備性能的有效發揮。
7.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領導彙報,切要各個操作現場的彙報並做好記錄。
8.負責填寫有關的記錄、台賬,語言簡明扼要、字跡工整.填寫規範。
二.考核標準
1.出現遲到、早退、睡覺、脫離崗位,不認真工作的,罰款50元。
2.綜合自動化操作不熟練的,罰款200元。
3.係統軟件的運行環境受到影響,自動化控製無關的軟件和設備接入係統中的,罰款50元。
4.監測參數出現超限及報警時,彙報不及時,未做好記錄的,罰款50元。
5.相關報表、台賬等未按規定打印、記錄或延遲上報的,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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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麵監測監控崗安全生產責任製(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