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經營管理的方針、政策,在人力資源部、企業管理部等相關部門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的經營管理和核算工作。
2.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協助部長製定安全所需材料的經費計劃。
3.本部門安全上所用材料、物資、經費必須用於安全工作,並做到及時領取、及時供應。
4.加強防火、防水、防盜工作,確保管內資料的安全保管和存放。
5.按照經營管理的要求做好工資核算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各種原始記錄、台賬、報表。
6.協助本單位領導做好工資和獎金的發放工作,實行隊務公開,堅持工資、獎金上牆,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7.努力學習和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8.及時發放各項勞保用品,保證職工能夠及時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執行不到位,安全所需材料的經費計劃製定不完善,罰款100元。
2.本部門安全上所用材料、物資、經費必須用於安全工作,未及時領取、及時供應罰款100元。
3.管內資料的存放損壞、丟失罰款100元。
4.未按照經營管理的要求做好工資核算的基礎工作,各種原始記錄、台賬、報表不健全,一次罰款100元。
5.工資和獎金的發放工作存在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6.發放各項勞保用品不及時,導致職工不能及時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發現一次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