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負責傳達、貫徹部門領導的工作安排,檢查、督促全組人員的工作,帶頭加強業務學習,充分調動全組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2.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理》、《煤礦安全01manbetx 》以及各項安全管理製度、規定,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3.認真做好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4.組織本組工作人員編製工作計劃,按時間節點完成工作任務,確保工作質量,做到科學合理。
5.掌握各單位材料領用情況,及時保質保量完成物資發放。
6.掌握物資庫存動態,及時進行庫存預警。
7.協助組長做好庫區質量標準化建設。
8.協助組長做好去庫存任務推進。
9.協助組長做好材料帳卡物相符工作。
10.協助組長做好庫區材料及環境整治工作。
11.在本組組長休班或請假期間,履行組長職責。
二、考核標準
1.不能按時間節點完成工作任務,確保工作質量,每次罰款200元。
2.分管範圍內的人員或物資出現安全風險的,每次罰款200元。
3.材料發放不能及時足量,罰款100元。
4.材料帳卡物存在不符的,每項罰款50元。
5.庫存預警不及時的,每次罰款100元。
6.去庫存任務執行不到位的,罰款200元。
7.庫區質量標準化不達標的,罰款200元。
8.在本組組長休班或請假期間,未履行組長職責,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