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範圍
1.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製度;嚴格執行發展黨員工作程序,做好預備黨員的接收、培養、考察和轉正工作。
2.抓好安全宣傳教育以及形勢任務教育工作,收集、整理先進事跡材料。
3.抓好黨風廉潔建設工作,積極組織開展黨規黨紀、廉潔從業教育;認真受理黨員和群眾的來信來訪、黨員的申訴和控告,及時向黨總支(支部)彙報。
4.積極做好本單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以及消防、交通安全教育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5.完成群團、安全“三基”等其他工作任務。
6.負責做好本部門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利用、統計工作。
7.按照資料的類別分類統計、保管。
二、考核標準
1.未按要求安全宣傳教育以及形勢任務教育工作,罰款200元。
2.未認真受理黨員和群眾的來信來訪、黨員的申訴和控告,沒有及時向黨總支(支部)彙報,罰款200元。
3.未及時整理部門資料,造成部門資料遺失,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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