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 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 必須熟知礦燈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了解充電架的基本工作原理,掌握本操作
二、安全操作
3、 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堅守工作崗位,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4、 礦燈應統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管理。
5、 應保持礦燈房內充電間和修理問的排風裝置工作正常,通風良好。室內禁止煙火,安全
滅火設備完好。
6、礦燈應完好,如果有亮度不夠、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鬆動、玻璃
破裂等情況,嚴禁使用。
7、對充電設備和礦燈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8、充電架上的電壓表和充電指示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充電架上的電壓表每月應使用標準電
壓表校驗一次。
9、 充電架應保持清潔,每天應擦拭一次,每半年檢修一次。
10、 將礦燈對號放到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然後把燈頭上的充電插孔插到充電架的
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0,電流表有指示即為正常充電。
11、使用過的礦燈,應充足12h,充電電流降至0.1A以下,否則應使用備用燈。
12、紅、滅燈的應及時檢修或更換。
三、收尾工作
13、礦燈管理工,每天必須對升井交回的礦燈進行檢查登記。
14、認真做好礦燈的檢修和更換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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