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操安全技術作規程(井工煤礦)
一、一般規定
1、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必須熟知《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的有關規定。
3、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必須按規定著裝和配備勞保用品。
4、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應遵守各種有關的規章製度和勞動紀律。
5、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必須熟悉礦井井下巷道和采掘工作麵的巷道布置。
二、安全操作要求
6、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必須熟悉工作範圍內的供電係統、電氣設備性能及檢查地區的瓦斯濃度。
7、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必須清楚檢查地區電氣設備種類、數量及分布情況。
8、電氣設備入井前檢查。
(1)入井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對隔爆接合麵的粗糙度、間隙及接線引入裝置等隔爆部位進行詳細檢查。隔爆性能必須符合防爆01manbetx 的要求,失爆設備嚴禁入井。
(2)必須填寫入井設備檢查記錄,合格的設備方可簽發入井合格證。
9、井下電氣設備的檢查。
(1)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在井下檢查電氣設備時,應與所在地區負責人或維護人員一起檢查。
(2)需停電檢查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瓦斯濃度在1%以上方準許打開隔爆外殼,經驗電、放電後方可進行檢查。檢查工作守畢後,填寫檢查卡片或檢查記錄。
(3)在檢查中發現失爆或重大問題時必須責令被檢查單位當所處理。檢查員在現場監督直至處理完後方可離去。
三、收尾工作
10、檢查出的問題當場不能處理時,通知有關單位采取臨時安全措施進行處理。失爆的設備不準送電運行。
11、繼電保護整定不合理的裝置,通知有關人員,重新測試調整。
12、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將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向主管人員彙報,並填寫檢查報告單,送交有關單位限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