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隔爆設施安裝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操作時,要注意車輛和附近的頂板情況,不得冒險操作。
3、主要隔爆棚的安設地點:
(1)礦井兩翼與井筒相連通的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
(2)相鄰采區之間的集中運輸巷道和回風巷道。
(3)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
4、輔助隔爆棚的安設地點:
(1)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道。
(2)采區內的煤層掘進巷道。
(3)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巷道。
(4)與煤倉相通的巷道。
5、 隔爆水棚吊掛要按照具體規定,依次安設掛杆、吊鉤、水袋(槽),吊掛要整齊。
6、及時向水槽中加水,確保水量充足。水棚的水量應達到下列要求:水棚組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麵計算,主要水棚不低於400L/m2,輔助水棚不低於200L/m2。
7、水棚的排間距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區長度不小於30m,輔助水棚的棚區長度不小於20m,分散式布置的棚區的長度不小於120m。
8、水棚距頂梁、兩幫的間隙不小於0.1m;水棚距巷道軌麵向上不小於1.8m;水棚應保持統一高度,需要挑頂時,水棚區的巷道斷麵應與前後各20m長的巷道斷麵一致。
9、水棚設置在巷道的直線段內,與巷道的交叉口、轉彎處、變坡處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
10、 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首列隔爆棚應設置在距工作麵煤壁線向後60~200m之間,掘進工作麵首列隔爆棚應設置在距巷道迎頭60~200m之間。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和掘進巷道長度小於300米時設l個棚區,300~500米設2個棚區,500~2000米設3個棚區,超過2000m設4個棚區。
11、在有支護的巷道中進行吊掛水棚操作時,不得破壞原有支護。確需改變的,要製定專門措施,按措施施工。
12、安裝及回撤水棚時,至少3人操作,其中1人監護,另外兩人施工。
二、操作準備
1、備齊所需的水袋、鉤子、膠管、彎鉤及工具等。
2、 檢查所安設水袋地點的頂幫是否完好,附近5m內有無安全隱患。
三、正常操作
1、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檢查頂板(周邊)→備料→吊掛→注水→檢查質量→清理現場。
2、 在運輸巷道中施工,要有專人監護、指揮運行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3、在安裝及回撤水袋(槽)時,如巷道超高,應使用穩固的工作平台,人員站在上麵作業時,必須佩戴保險帶。
4、水棚應設置在巷道的直線段內,每處水棚必須使用同一規格的水袋,不得混用。吊掛要按照具體規定,依次安設掛杆、吊鉤、水袋,吊掛要整齊。
5、向水袋中注入清水,水量必須充足。
6、查驗安裝水袋的質量,保證不漏水、不歪斜。
7、在頂板及附近巷道的支護有隱患時,處理完方可繼續操作。
8、安裝及回撤時,頂板、支護發生變化,應停止操作。
四、收尾工作
1、把剩餘的材料、配件整理好,並運送到指定地點。
2、 及時填寫隔爆水棚說明牌,安裝 (拆除)的隔爆設施標注在圖紙上,並建立台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