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長是礦井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及會議的重要精神,定期召開安全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安全生產重大決策。
4、組織編製礦井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管理製度及01manbetx 01manbetx 等規章製度並監督落實。
5、主持召開安全辦公會,根據各分管領導及區科室關於安全生產狀況的彙報,研究安全生產重要事項,做出決策和決定,並組織實施。
6、組織編製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年度財務預算,並按嚴格規定管理和使用。
7、抓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督促製定並落實安全培訓計劃,全麵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企業的綜合管理水平。
8、積極推廣和應用安全生產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提升礦井安全不斷改善員工的安全生產條件。
9、組織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召開專題會議製定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及02manbetx.com 隱患治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10、負責組織開展礦井應急演練工作,在礦井發生02manbetx.com 時,指揮02manbetx.com 的搶險救援工作,做好事故的調查03manbetx 與處理。
11、負責礦井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對礦井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負全麵責任。
2.1 黨委書記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負責組織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公司黨委書記主持公司黨委全麵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安全文化建設工作主要責任人,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與礦長共同承擔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3、組織製定公司黨委班子成員、分管部門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參與審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製。
5、組織製定公司安全文化發展規劃、年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計劃,並督促實施。
6、組織黨委領導班子成員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督促製定相關保障措施。
7、每年至少組織檢查 1 次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8、參與較大及以上事故的搶險救援,負責安全保衛、信息發布、善後處理等工作。
9、負責召集和主持黨委會,研究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選聘、任免等幹部任免事項;督促相關部門將幹部任免情況告知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
10、監督本礦井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1、參加公司安全辦公會,對安全生產重大事項、重大安全決策提出意見。
12、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黨委工作考核內容,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13、監督檢查礦井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參與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
14、落實對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及事故單位的處理意見。
3.1 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結合礦井實際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安全規章製度、安全生產責任製及相應安全管理措施,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在礦長領導下,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協助礦長主持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和各類安全生產會議,研究03manbetx 安全生產情況,安排落實安全生產工作,並對礦井生產中的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負責組織編製審定年度安全工作規劃、安全生產理念目標、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4、定期組織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按照“五定”原則監督落實,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製定管控措施並監督落實。
5、負責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建設工作,定期組織安全檢查並召開專題會議。
6、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班組長安全例會,傳達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03manbetx 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隱患及防範措施。
7、參加礦井設計和新設備、新工藝試驗及01manbetx 措施的審定,參與礦井安全設施的驗收。
8、組織發動幹部職工,開展安全生產知識競賽及安全活動,努力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9、協助礦長做好重大事故的搶救、03manbetx 和處理工作。組織一般安全事故的分析、處理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完善各種安全製度,做好各種原始記錄,真正把安全監督落實到實處。
10、定期組織進行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綜合管理與監督、檢查,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
4.1 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在礦長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生產管理工作,是礦井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2、加強對分管業務部門的領導,提出需要解決的安全生產問題,要協調好相關工作,及時發現、解決有關問題。
3、協助礦長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和各類安全生產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安排落實安全生產工作,並對礦井生產中的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4、組織編製年度生產任務考核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
5、根據礦井的長遠規劃、接續計劃,參與製定年度、季度、月度的生產計劃,合理組織生產。
6、定期組織進行采掘係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製定管控措施並落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按照“五定”原則進行落實整改。
7、負責組織編製井下采掘、巷道維修等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8、負責督促施工隊組落實作業01manbetx 以及其他區隊按章施工。
9、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工程質量驗收,對整改的問題要及時組織複查。
10、負責礦井調度、應急救援、采掘、文明施工等方麵的工作。
11、負責落實整改職業病危害防治方麵的隱患問題,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
5.1 機電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在礦井機電、運輸係統管理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在礦長領導下,負責礦井機電運輸管理工作,是礦井機電、運輸安全工作的直接負責人,對礦井機電、運輸係統的工作負領導責任。
3、參加礦長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並對礦井機電、運輸係統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4、組織製定機電、運輸等係統安全管理規章製度,並組織實施。
5、組織編製機電設備年度考核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
6、負責大型機電設備的安裝、檢修安全管理。
7、定期組織進行機電、運輸係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製定管控措施並落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按照“五定”原則進行落實整改。
8、堅持開展礦井機電、運輸係統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礦井的安全管理水平。
9、定期召開機電運輸安全例會,研究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生產。
10、負責組織編製礦井機電、運輸係統安全技術措施。
11、根據礦井的總體規劃,進行機電、運輸係統規劃,監督有關部門及時進行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保養、安裝、拆除等,確保其滿足要求。
12、負責機電設備、設施的選型、設計。
13、保證礦井使用的機電設備、設施“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防爆合格證”等齊全。
14、負責落實整改職業病危害防治方麵的隱患問題,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
6.1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在礦長領導下,負責礦井技術管理工作,是礦井技術的直接負責人,負責礦井技術管理工作。
2、主要負責防治水管理工作。對礦井通風、瓦斯、煤塵、頂板、火災、水害的治理負技術領導責任,負責組織製定治理上述災害的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編製礦井長遠發展規劃,安全技術發展規劃,認真組織研究、製定礦井的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有利於礦井的安全管理。
4、組織編製礦井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並根據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水災演習。
5、負責組織編製礦井地質報告,並做到合理開采、三量平衡。
6、對礦井的各類設計、采掘布置、水平延深、單項工程、作業01manbetx 、安全措施等進行嚴格審查。
7、積極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並組織開展技術方麵的培訓工作,開展安全生技環保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礦井安全技術水平。
8、定期組織進行地測防治水方麵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製定管控措施並落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按照“五定”原則進行落實整改。
10、按時參加礦長、分管副礦長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定期召開各類技術例會,對礦井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提出意見。
11、督促、檢查相關部門技術管理責任製的落實,定期組織進行評比活動。
12、負責落實整改職業病危害防治方麵的隱患問題,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
7.1 通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在礦長領導下,負責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是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的直接負責人,對礦井“一通三防”工作負領導責任。
2、保證礦井在進行管理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3、組織編製礦井通防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計劃,保證通防工作正常。
4、負責編製“一通三防”、安全監測監控各類專項設計、措施,確保設計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5、定期組織進行“一通三防”方麵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製定管控措施並落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按照“五定”原則進行落實整改。
6、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分析礦井“一通三防”管理現狀,向礦長提出具體意見。
7、組織編製並實施反風演習方案、瓦斯等級、煤塵爆炸性、煤的自燃傾向性等各類鑒定方案。
8、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安全監測監控設備、設施技術管理工作。
9、組織相關區科室、人員每月一次“一通三防”例會,總結安排月度“一通三防”工作。
10、負責落實整改職業病危害防治方麵的隱患問題,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
8.1 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協助礦長抓好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政策、規定、決定的宣傳、貫徹和執行,負責分管範圍內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時發現、解決有關問題。
2、檢查、監督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充分發揮工會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障作用。
3、負責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動,參與製定職工安全技術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
4、圍繞安全生產,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並貫穿於安全生產的全過程。
5、參加安全辦公會,負責檢查督促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對重大安全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6、每年至少組織召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聽取、審議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報告,並參加有關本單位安全生產重大事項的表決。
7、督促、檢查相關部門、人員的責任製落實情況和業務保安的執行情況,定期組織安全評比活動。
8、負責依法維護員工安全生產的合法權益,組織員工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監督檢查活動。
9、參與安全事故調查,維護職工權益。
10、組織建立健全群眾監督製度,抓好群監協管網站的工作。
11、負責監督檢查職業病危害防治方麵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
9.1 安全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在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協助安全副礦長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製度。
2、根據全礦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研究和掌握全礦安全工作的發展規劃、發展方向、主要技術,並提出具體實施意見。
3、領導安全管理工作,參與審查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安全隱患的處理方案和設計。組織編製和貫徹執行安全管理文件,並提出處理意見。
4、參加審查全礦的遠景發展規劃、工程設計、盤區設計、礦井改擴建設計劃、年度生產計劃等各項計劃。
5、協助安全副礦長領導安全工作,經常檢查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組織編製和修訂安全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章製度。
6、及時掌握安全管理工作的發展動向、發展趨勢,協助安全副礦長抓好安全管理方麵的技術革新、安全技術的推廣應用,總結評議,組織技術交流、技術協作和各項科研活動。
7、負責事故追查的分析,參加事故現場調查,總結礦井安全生產的經驗,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
8、組織製定全礦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監督檢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執行情況,並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9、協助安全副礦長組織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製定管控措施並落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按照“五定”原則進行落實整改。
10、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組織製定各項安全活動級安全檢查的實施方案,並按照實施方案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及安全檢查。
11、協助安全副礦長抓好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
10.1 采煤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在生產副礦長的領導下,協助生產副礦長做好分管的業務工作。
2、參與製定在采煤過程中防治隱患的方案和措施,並檢查落實、貫徹執行情況。
3、負責分管業務的技術革新工作,協助生產副礦長推廣應用新材料、新采煤工藝、新采煤方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4、參與編製災害預防處理計劃,擬定分管業務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5、組織編製采煤工程的技術設計,組織參加分管工程的工程質量驗收。
6、協助總工程師對盤區設計、特殊采煤方法設計進行審查,對盤區銜接、工作麵銜接、煤層開采比例提出合理的方案和意見,組織製定有關的技術規程、製度,並負責實施。
7、組織召開分管業務的安全生產會議,分析研究安全問題,及時采取預防和處理措施。
8、負責分管業務的技術操作、技術標準、技術管理方麵製度、措施的製定、修改、審批工作,並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
9、協助生產副礦長組織進行采煤專業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製定管控措施並落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按照“五定”原則進行落實整改。
10、協助生產副礦長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
11.1 掘進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在生產副礦長的領導下,協助生產副礦長做好分管的業務工作。
2、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技術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機關的有關決定和規定,對掘進技術工作負責。
3、組織並審批礦井掘進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4、結合現場,開展技術攻關,並將合理化建議付諸實施。
5、參與製定在掘進過程中防治隱患的方案和措施,並檢查落實、貫徹執行情況。
6、負責分管業務的技術革新工作,協助生產副礦長推廣應用新材料、新采煤工藝、新采煤方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7、參與編製災害預防處理計劃,擬定分管業務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8、組織編製掘進工程的技術設計,組織參加分管工程的工程質量驗收。
9、協助生產副礦長組織進行掘進專業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製定管控措施並落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按照“五定”原則進行落實整改。
10、協助生產副礦長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
12.1 機電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在機電副礦長的領導下,協助機電副礦長做好自己分管的機電運輸技術領導工作。
2、協助機電副礦長製定大型設備的維修、定檢、停產檢修、質量達標的具體實施計劃,並提出技術上相應采取的措施,保持大型設備的完好。
3、負責對機電設備管理單位的技術業務指導,負責對主要設備的選型、使用、檢修、待修、停用、閑置、報廢等狀況及其性能檢查,效率的測定,技術試驗;並向設計、製造單位、供應商反饋信息。
4、生產前要按有關規定、技術標準、驗收規格等進行質量檢查,辦理交接手續,把好設備投產前的質量、配件和技術資料的驗收關。
5、負責組織編製年度設備更新、大修計劃和備品、配件計劃;根據配件消耗定額及使用設備品種、台數,確定合理的配件儲備方案。
6、確定設備大、中、小修的內容,審查外委設備大修業務。設備檢查後組織人員進行檢查和驗收;審核設備購置規格、型號、性能和生產廠家。
7、負責主要設備的合理選型和規劃,負責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工作。參與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
8、組織召開分管業務的技術會議,分析研究安全問題,及時采取預防和處理措施。
9、負責製定年度機電技術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10、協助機電副礦長組織進行機電運輸專業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製定管控措施並落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按照“五定”原則進行落實整改。
11、協助機電副礦長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
13.1 地測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及時向礦領導提供決策所需的防治水資料。
2、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礦井水防治工作,負責組織礦井水文地質觀測工作。
3、監督檢查水文地質儀表器具的維修保養。
4、參加製定探放水方案及其措施,劃定重點探放水區域。
5、經常督促檢查有關單位(科室)及探放水人員執行相關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並指導、幫助他們努力提高技術水平。
6、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以及《煤礦防治水細則》中水文地質的要求。
7、深入現場做好防治水工作,及時了解采掘工作麵地質變化,進行綜合分析,不斷探索研究本井田的水文地質構造和影響礦井安全生產水害變化規律。
8、負責組織收集、整理、分析水文地質資料,組織本礦井的探放水工作,填製水文地質圖,製定礦井防治水計劃和規劃;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防治水和汛期安全生產文件和指示,並負責落實,確保礦井安全度汛。
9、協助總工程師組織進行地測防治水專業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製定管控措施並落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按照“五定”原則進行落實整改。
10、隨時與有關部門聯係掌握井田內部及邊界小煤窯情況,防止小窯越界開采危及礦井安全,分析水患,及時提供水患資料。
11、注視國內外科技動態,協助總工程師提出有關防治水技術工作的發展方向、對策及措施。
12、協助總工程師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
14.1 通風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在通風副礦長的領導下,協助通風副礦長做好礦井“一通三防”的技術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等法規以及黨和國家的技術方針、政策、政府部門的有關決議和規定等,協助通風副礦長把好設計關、生產布局關、措施審查關、隱患處理關、安技措資金使用關。
3、負責製定“一通三防”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提交礦安全辦公會研究決定後組織實施。
4、參與編製和審查“一通三防”各項安全措施和安技措工程,並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審查礦井通風、瓦斯、注漿、粉塵管理方麵的報表,經常分析研究瓦斯綜合治理資料,解決“一通三防”方麵存在的問題。
6、參與製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協助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實施。
7、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和瓦斯綜合治理的先進經驗,強化管理,不斷提高礦井的綜合抗災能力。
8、協助通風副礦長組織進行“一通三防”專業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製定管控措施並落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按照“五定”原則進行落實整改。
9、參加礦安全辦公會、安全大檢查和礦井反風試驗的組織和工作。
10、經常組織技術幹部和專業工人進行業務技術指導,提高職工隊伍的業務素質。
11、發生“一通三防”事故時,積極組織力量,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12、協助通風副礦長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
15.1 運輸副總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在機電礦長領導下,負責分管運輸專業的技術管理工作。
2、參加編製礦井遠景發展規劃、年度生產計劃。
3、負責運輸管理的技術操作、技術標準、技術管理方麵製度、措施的製定、修改、審批的工作,並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
4、負責分管業務的技術革新、技術交流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提高礦井運輸能力,從技術上確保運輸安全生產。
5、重點督促檢查運輸係統方麵的安全防範設施。
6、組織召開分管業務的技術會議,分析研究安全問題及時采取預防和處理措施。
7、參與製定在運輸方麵防治隱患災害的方案和措施並檢查落實在現場貫徹、執行情況。
8、定期組織分析並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9、嚴格履行安全職責,密切聯係群眾,善於團結同誌實行文明辦公。在完成日常業務工作的基礎上圓滿完成領導交辦任務。
10、熟悉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了解煤炭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知識和業務流程,掌握領導科學的原理、方法和技巧,具有敬業愛崗、忠於職守、開拓創新、團結奉獻的職業素質。
11、組織參加編寫運輸的技術發展規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12、負責運輸係統的設計與施工,規程、措施的審批與實施。
13、對采掘隊組關於運輸方麵的規程、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14、掌握全礦各運輸設施的分布、使用情況;對技術方麵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解決的意見和辦法供領導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