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編製全礦區隊、科室的機構設置和幹部定員方案。
2、堅持“精減,統一,高效”的原則,做好幹部定員管理工作,保持定員的相對穩定。
3、協同有關科室搞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申報工作,辦理全礦各類幹部的工資調整工作。
4、負責全礦幹部、職工人事管理,幹部、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和各類統計報表工作。負責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人事檔案等的管理及建立。
5、負責全礦選用、聘用幹部的管理工作,按規定落實有關待遇。
6、負責全礦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新工人培訓工作,負責技術人員證件管理。
7、負責全礦安全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召開有關煤礦內部培訓工作會議,製定全礦培訓工作計劃,安排職工開展培訓學習工作,開展培訓職工的考核、晉級。
8、負責培訓報表的報送工作。
9、參與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
10、每年安排對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學習一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
11、負責入井人員和地麵關鍵崗位人員安全培訓中增加礦井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相關內容,並組織培訓。
12、嚴格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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