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掘隊運料工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法)
1、運料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能熟練地掌握礦車運輸技能,有高度責任感和組織紀律,聽從指揮。
2、嚴格執行崗前隱患排查,做好崗位安全三確認,隱患處理後方可施工。
3、上班時首先檢查礦車刹車是否靈敏,潤滑油是否正常,螺絲鬆緊等礦車各個部位。
4、熟悉掌握運輸期間各項信號,確保安全運行。
5、一人隻準許推一輛礦車,推車必須目視前方,注意巷道行人動向,在開始推車至停車,接近道岔、彎道、巷口時,發現前方有人或障礙物時以及坡度較大的地方都必須減速並發出警號。
6、礦車在裝煤、矸石時,不能超高、超寬,砸傷手腳等不安全因素視為運料工違章作業。
7、嚴禁蹬車、搭乘車和放飛車,車速不得超過每秒2米。
8、同方向推車時,兩車的距離不得少於30米以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10m;坡度大於5‰時,不得小於30m。巷道坡度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
9、在坡度較大的地方停放車輛必須用可靠的製動器或木塊穩住,支墊落實,防止翻車。
10、當天的工作當天完成,交班時車輛道路、礦車幹淨整齊。
11、熟知崗位主要風險,對照崗位安全風險辨識卡在班前、班中、班後進行風險辨識,消除各類風險。
12、作業過程中隨時排查本崗位存在的隱患,存在問題及時治理。
13、嚴格按照職業衛生有關規定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