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露天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投入機製,保障安全資金投入到位,滿足安全生產條件,根據國家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聯合下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文件要求,特製定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第二條 安全投入資金是指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的提取的使用,安全費用應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用於煤礦安全生產所需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安全設備設施購置、改善煤礦安全條件的專用資金。
第三條 安全費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四條各科室根據(財企〔2012〕16號)文件要求負責管轄範圍內年度安全生產費用的計劃和審批。
第五條財務科主要職責
(一)負責礦安全生產費用的財務收支管理。
(二)負責優先安排安全生產投入資金,保障費用落實到位。
(三)負責足額提取安全費,專戶存儲,建立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管理台帳。
第六條安環科主要職責
(一)負責彙總編製礦年度煤礦安全投入專項資金計劃表(附件1)。
(二)負責審核職能部室範圍內安全生產費用專款專用,保證安全投入資金的有效實施。
(三)負責每年安全生產專項項目完成情況的統計總結。
(四)負責彙總、03manbetx 安全生產投入實施過程中存在問題,並對下一年度安全資金計劃提出改進建議。
第七條經營科主要職責
(一)負責各部室安全投入資金計劃的上報。
(二)負責審核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
第三章 安全費用的計提、使用規定
第八條 計提標準:根據每月原煤實際產量,從生產成本中按每噸5元提取。根據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可適當提高安全費用提取標準。
第九條 安全費用應按照以下範圍使用:
1、露天礦防塵、除塵的設備設施;
2、邊坡監測設備設施、滑坡防治工程;
3、防滅火設備設施;
4、防治水設備設施;
5、機電設備的防護、維護等;
6、供配電、電氣線路各種保護,變配電所等各種安全檢測和安全防護的設備設施;
7、排土場安全照明、安全設施及設備;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9、重大危險源、02manbetx.com 隱患評估、監控、整改支出。
10、安全培訓、應急救災演練支出,包括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教育培訓,應急救災技術裝備、設施和維護保養支出,02manbetx.com 逃生和緊急避難設施設備的配置和應急演練支出。
12、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職業健康安全體係認證支出;
13、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14、安全宣傳教育,包括安全技術教材、圖書儀器、音像設備、勞動保護教育室、安全技術訓練班、安全技術展覽會等需要的設施;
15、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四章 安全費用的管理
第十條 安全費用優先用於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的支出。
第十一條 每年年末,礦應編製下一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計劃應列出項目、內容、工程量、工期、預期效果、資金預算等,並配套編製安全費用使用計劃,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安全費用必須列入下一年度財務、供應計劃。
計劃由安環科組織,各部門配合編製,經礦安委會審核後,上報公司批準執行。
第十二條 安全費用的使用要做到有計劃、有項目、有預算、有檢查、有驗收、有決算。
第十三條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發生變更時,安全費用使用計劃應作相應調整。由安技措項目提出部門提交專題報告,需經礦、公司安委會審核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立項、審批、實施及費用核銷按公司項目管理流程執行。安環科負責監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資金投入計劃的實施。
第十五條 其他與安全生產相關的但未列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應由項目提出部門專項報告礦安委會和公司審核批準,方可使用安全投入資金。
第十六條 安全費用應按照國家規定足額提取,並建立相應管理台賬,全部用於煤礦安全投入,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條安全費用專戶年度節餘允許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當年計提的安全費用不足支付的,超出部分按公司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十八條 新建、改建、擴建和重大技術改造項目需要解決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費用,應在本工程項目中支出,不得列入安全費用中。
第十九條財務科負責將安全費用使用計劃、提取和使用情況報當地財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煤炭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章 監督檢查及考核
第二十條 安環科負責監督、檢查各部室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和使用情況,對未按要求投入的,及時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對因安全生產保障資金投入不足影響安全生產甚至造成02manbetx.com 的,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對職能部室未投入的,科室負責人考核500—1000元。
第二十二條 對因安全投入不及時影響安全生產的,部室負責人考核1000元。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製度由安環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製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年度安全費用投入計劃表
2、安全費使用台賬
附件1:
編製人: 財務部門負責人: 安全分管領導: 經營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