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切實保障我礦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本製度是從組織上、製度上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單位明確職業病防治的責任,做到人人有責,做好職業病防治,促進生產可持續發展。
第三條本製度規定了各級領導、各單位職業病防治的職責範圍,凡本礦發生職業病危害02manbetx.com ,以本製度追究責任。
第四條為保證本製度的有效執行,今後凡有行政體製變動,均以本製度規定的職責範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五條 成立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趙春晨
副組長:孫進步 王堂民 張建國 萬忠明
成 員:靳永亮秦克文 陶宏誌 甘懷軍吳義東 田金鑫申丙軍
李映佩熊有虎張貴凡 蔣柱山 夏建元 邵 晶
第六條 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職業病危害防治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環科
辦公室主任:靳永亮
成員:申丙軍 朱強軍 包曉倩張 鶴
第七條職業病危害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中心設在調度室,主任由秦克文兼任。
第八條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組長是本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負責人
1、設置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機構或組織,配備專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治經費,保障我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
2、製訂(修改)職業危害管理製度和職業危害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並督促執行。
3、製定我礦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4、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不宜從事本崗位的員工,要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
5、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6、監督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製訂整改措施,責成有關部門按期解決。
7、經常聽取各單位、各部門員工關於職業危害有關情況的彙報,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8、對礦內發生的職業病危害02manbetx.com 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並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
9、組織職業病患者診療和康複。
第九條 職業病危害防治辦公室職責:
1、設張鶴、包曉倩為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我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2、落實我礦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製定的各項工作。
3、組織開展職業危害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危害管理先進經驗。
4、組織開展員工崗前、崗中、離崗職業病健康檢查,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檢測、日常監測,做好登記、上報、建檔等工作。
6、向員工配備、發放符合要求的職業病個體防護用品,做好記錄並存檔。
7、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製訂製度、職業危害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對這些製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9、負責參加職業病危害02manbetx.com 調查處理並提交事故報告。
10、負責建立礦職業衛生檔案,做好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第十條 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中心職責:
1、組織製訂職業衛生突發事故(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處置演練。
2、負責職業危害事故的接警工作。
3、接到報警後及時上報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並協助總指揮、副總指揮做好情況通報及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
4、協調、組織生產,保證生產作業環境安全可靠。
第十一條 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小組推動和開展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規和標準。彙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2、組織職業危害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危害管理先進經驗。
3、組織職業病健康檢查,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5、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製訂製度、職業危害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對這些製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7、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8、負責建立礦職業衛生檔案,做好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職業健康職責
1、安環科負責全礦的職業健康工作的統籌管理和組織協調;製定礦職業病防治規劃、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礦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和各項規章製度;建立礦職業衛生檔案;開展作業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評價和申報工作;礦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上報、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礦職業健康管理工作的監察、獎懲和考核。
2、綜合科負責礦員工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包括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依法組織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發現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向員工告知職業病危害,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員工;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病報告、員工職業病診斷、安排職業病人進治療和康複、職業病人的評殘及有關待遇落實等工作,保障員工職業健康的權益;協助組織員工職業健康培訓教育工作。
3、財務科負責保障職業健康各項費用落實,建立職業健康費用投入使用台賬。
4、工會和職工代表的職業健康職責:
(1)監督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改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對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問題嚴重的,送達《限期解決問題通知書》或《隱患整改建議書》;對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關部門采取強製性措施。
(2)監督檢查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落實情況。
(3)組織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組織職工代表對職業安全衛生工作進行督查,對事故隱患和職業病危害監督整改和治理,並督促本單位防範事故和職業危害。
(4)堅決製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強令冒險作業。在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下,要求單位立即從危險區內撤出作業人員,同時支持或組織職工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並立即報告。
(5)宣傳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及企事業的規章製度,提高員工的安全維權意識和技能。
(6)工會應設置專門機構,負責接受員工投訴,並同有關各方協調,維護員工合法權益。
5、各單位職業健康職責
(1)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各單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負責人。
(2)組織對本單位員工職業危害及防治知識的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3)督促本單位員工嚴格執行01manbetx 01manbetx ,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4)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5)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並積極組織搶救。
第十三條各崗位職責
1、各崗位員工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礦有關規定,嚴格按職業病操作規程操作。
2、參加職業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3、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勞保用品、器具,工作中做好個人防護。
4、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製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為,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
5、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並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第三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製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條 本製度由礦安環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