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更好地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證職業衛生檔案及職業病診斷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製定本製度。
第二章管理規定
第二條將二礦應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情況
1、單位名稱、企業性質、上級主管單位名稱、礦址、通訊方法、法人代表姓名及其他的企業基本信息;
2、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狀況;
3、生產的工藝流程、設備布置等。
(二)職業病防治責任製文件;
(三)職業衛生管理規章製度、01manbetx 01manbetx ;
(四)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清單、崗位分布以及作業人員接觸情況等資料;
(五)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維護、檢修與更換等記錄;
(六)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報告與記錄;
(七)職業病防護用品配備、發放、維護與更換等記錄;
(八)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職業病危害嚴重工作崗位的勞動者等相關人員職業衛生培訓資料;
(九)職業病危害02manbetx.com 報告與應急處置記錄;
(十)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彙總資料,存在職業禁忌證、職業健康損害或者職業病的勞動者處理和安置情況記錄;
(十一)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有關技術資料,以及其備案、審核、審查或者驗收等有關回執或者批複文件;
(十二)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申領、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等有關回執或者批複文件;
(十三)其他有關職業衛生管理的資料或者文件。
第三條檔案保管
(一)檔案保管要切實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塵、防鼠、防曬;
(二)檔案室要保持清潔衛生,檔案資料擺放整齊,便於資料的管理和使用;
(三)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
(四)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複製,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五)檔案室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
(六)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並、解散、破產等情形時,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移交保管。
第四條檔案借閱
(一)各有關部門、單位、個人查閱檔案資料,須持單位介紹信或征得主管領導同意,並履行登記手續,對所查內容、利用目的作詳細登記,必要時提供複印材料;
(二)檔案原始材料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外借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進行;
(三)對借閱的檔案資料,必須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不得拆卷、標記、塗改檔案資料,歸還時保證檔案完整無損。
第三章 附則
第五條本製度由安環科負責解釋。
第六條 本製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