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有效維護應急救援防護體係安全平穩運行,確保其始終處於正常待命狀態,在災害發生時能夠迅速啟動,為避災人員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製定如下管理規定,各段隊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第二條管理規定
(一)所有員工在入坑前必須接受應急救援安全防護知識等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安環科和各單位要將應急救援安全防護體係知識納入日常培訓計劃中。
(三)安環科要將應急救援安全防護知識納入新工人上崗前安全培訓必授課程。
(四)建立氣密性日常檢查、儀器調校、設備檢查維護、急救藥品檢查等專用台帳和一人一位對應關係說明牌,並現場定置。安環科納入安全檢查,作為安全重點工作跟蹤考核。
(五)嚴禁任何人在維護、檢修過程中敲打或撞擊任何應急救援設施、設備。
(六)部門、隊級幹部進入應急救援安全防護采區,必須巡查相關設施完好情況及檢修維護等記錄。
第三條 考核辦法
(一)安環科及單位未將應急救援安全防護體係知識列入日常培訓計劃的,給予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500元/月。
(二)違反規定敲打、撞擊急救設施、設備,給予責任人罰款500元/次。
(三)對設備檢查維護、急救藥品檢查等專用台帳和對應關係說明牌記錄不全的,視為未執行,給予責任區隊罰款500元/項;弄虛作假者,給予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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