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油品的定額、儲存、保管、檢驗發放、使用工作,以及潤滑油具的管理,做到合理用油,正確用油,節約潤滑油料,提高經濟效益,特製訂本製度。
第二條礦所有油品,如柴油、汽油、機油、潤滑油品等。
第三條油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滲漏的特性,油品在運輸、儲存、適用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第二章 職責與管理要求
第四條職責
(一)各倉庫管理員負責對油品的儲存、發放、廢油盤存統計管理。
(二)各部門、車間或設備使用管理員負責油品的使用、潤滑油品、潤滑器具的管理。
(三)油品使用人員負責廢油的回收以及入庫
第五條操作程序
(一)入庫
1、入庫前倉庫管理員應該按訂單或申購單數量進行檢查和驗收。
2、應做到油品實物與單據不符時不收,無油品檢驗合格證的不收,交貨驗收質量不合格的不收。驗收時,應認真核對單據與實物,做到品種、牌號及數量完全相符。同時,應注意檢查容器及其標誌應完整且符合規定要求,簽封也應完整。
3、裝卸、搬運油品時應做到輕卸、輕裝,嚴禁摔、碰、撞、擊。
(二)儲存
1、油品采購後應放在倉庫指定場地,並在附近配有合理數量的消防器材。
2、不同的油品之間應留有適當的間隙,並對其進行標識。
3、保管潤滑油脂的器具要定期檢查、清洗和更換。
(三)出庫
1、各部門需用油品時,需按使用定額用適當器具領用。倉庫管理員根據領料單上填寫的數量並結合實際發放。原則上用多少發多少,從油桶內領用油時到盛裝容器時必須經過過濾。
2、倉庫管理員在發放油品時要小心謹慎,並采取適當的方法,避免油品滴漏。倉庫發給油品應該嚴格,做到分類清楚,專桶專用。
3、柴油在放入貯罐時需進行嚴格過濾。買入時未經過濾,至少沉澱48h才能領發。
(四)使用
1、設備選用的潤滑油(脂)必須符合規定,按要求使用,不得任意亂用和混用。如需季節換油,必須設備清洗後方可加入。若需變換油品,應該經運行部批準。否則考核相關人員2分/次。
2、各部門、車間應節約用油。取油或加油時應使用適宜的工具,避免油品的損失和對環境的汙染。油液加入設備儲油部位時必須先過濾。否則考核相關人員2分/次。
3、油品使用人員負責廢油的回收處理工作,嚴禁將油汙、油泥、廢油等倒入下水道或隨意掩埋。否則考核相關人員2分/次。
第三章 附則
第六條 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七條 本製度由機電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