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車輛監督管理,保障行車安全,降低車輛運維費用,確保生產經營目標的實現,特製訂本製度。
第二條 本製度適用於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露天煤礦(以下簡稱將二礦)。
第三條 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本辦法中的車輛僅指機動車輛,不包含非機動車輛。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 駕駛員職責: 負責行車安全及隨車證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負責車輛的運行、點檢、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三)車輛班班長負責協助機電科督促和指導車輛維修保養等工作,初步審核車輛的維修保養申請,協調專職駕駛員負責車輛外出維保。
第六條 車輛所屬部門職責:
(一)負責檢查本部門車輛的運行、點檢、維修保養情況,督促本部門駕駛員履行職責,協助機電科對車輛進行管理。
(二)負責本部門車輛的行車安全,若有違法、違規造成02manbetx.com 及罰款,該車駕駛員負全部責任,本部門領導負管理責任;每月5日前將本部門安全行車公裏數報送至保衛。
(三)負責本部門機動車更新(購置)計劃的申報,接車、新車上牌等工作。
(四)負責辦理本部門機動車費用及隨車證件的管理。
(五)負責製作本部門的車輛油品管理表,每月20日之前報綜合科,具體要求見新天能通字〔2017〕199號《關於全麵加強公司公用車輛加油卡管理的通知》 (六)負責建立本部門的車輛維修保養台賬,製作車輛報表,每月22日報送機電科,模板見附件一。
(七)負責車輛的年檢工作。應提前準備好車輛保險、委托書、營業執照等年審的資料,並在年審到期當月完成;年審完成後在機電科備案。
(八)負責車輛抵賬、報廢、調撥等手續的辦理,車輛管理部門、財務科、經營科協助。
第六條 經營科職責:
(一)負責油料費用的申請,保障礦指揮車的油料費用。
(二)負責油卡的充值,按時按需對副卡進行充值,保障各副卡費用充足。
(三)負責車輛油料費用的統計,彙總各科室報送的車輛油品管理表及其附件,報送公司審核。
(四)負責車輛登記證書、合格證、隨機資料等檔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條 機電科職責:
(一)負責車輛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彙總各科室報送的車輛報表,製作車輛統計手冊,對車輛運行數據進行審核和上報。
(三)負責車輛維修台賬和維修檔案的歸檔管理。
(四)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車輛進行檢查,掌握各部門車輛點檢、保養及維修情況,並形成考核。
(五)協助各科室完成車輛年審,接車、新車上牌等工作。
第三章 管理細則
第八條車輛的日常管理:
(一)車輛隨車證件不得塗改、丟失、無故轉讓,造成後果的由該車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二)車輛年檢逾期未完成造成罰款的,由該車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三)駕駛員定期對車輛進行點檢,否則考核當事人100元/次;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及機電科,隱瞞02manbetx.com 不彙報的,考核當事人300元/次,並根據情節 輕重追究駕駛員與車輛所屬部門的責任;因點檢不到位造成車輛損壞的,根據情節輕重追究駕駛員與車輛所屬部門的責任。
(四)駕駛員在交車時、接車時、下班前應將車輛運行記錄表填寫完善,記錄填寫不完善的,考核相關駕駛員100元/次。
(五)駕駛員不得擅自將車輛轉借他人使用,否則按公司《交通車輛安全管理辦法》對駕駛員處以50-300元/次的罰款。
(七)車輛更換所屬部門時,要保證車輛的隨車證件、工具、使用說明書等齊全,交接清楚,填寫交接單,模板見附件,並報機電科備案;否則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次。
(八)機動車出險時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上報程序上報,按02manbetx.com 流程上報礦方相關單位。
(九)機動車在使用中應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法規,若有違法或罰款現象,由該車駕駛員負全責。
(十)收車時按礦及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將車輛停放到指定的地點。
(十一)每月16日至下月15日為車輛各項數據統計周期,各有車部門應如實統計數據,經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報送相關科室;未按時上報的,未經部門負責人簽字或上報數據與實際不符的,考核相關責任人200元/次。
(十二)每周機電科組織人員對車輛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下發“五定表”;未能要求完成整改且無正當理由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項,屬安全隱患未整改的按礦相關製度進行考核。
第九條車輛的維修保養管理:
(一)車輛未按期保養的,考核相關駕駛員或車輛管理人員300元/次,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一級維護(作業內容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並檢查與製動、操縱有關的部件)由該車駕駛員進行。
(三)車輛的二級維護(作業內容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為主,並拆解輪胎,進行輪胎換位)由專職駕駛員到指定4S店維修保養。季節性維護可結合項修、大修一並進行。 (四)各部門車輛達到需要保養裏程時或車輛發生臨時故障時,應參照車輛維修保養標準(詳見附件)填寫車輛維修保養單(詳見附件),審批完成後由專職駕駛員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保;申請單審批未完成的,考核相關責任人300元/次。
(五)工程車輛如發現問題,需及時與科室領導進行彙報,更換零部件則需及時通知內勤報下月采購計劃,修理必須到指定外委修理單位進行維修,並報予機電科備案。
(六)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維修保養單內容進行維修,如維修過程中檢查發現未列入維修計劃內其他故障或安全隱患,應上報機電科車輛管理人員,機電科同意後可進行維修;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七)外出維修保養車輛更換配件應帶回並由機電科車輛管理人員進行檢驗。
(八)修理後的車輛廢件回收由修車部門負責管理,按項目逐一清點後拉回,放置庫房指定的地點,並做好入庫記錄;如可折價變現或抵償維修費用,則可報分管領導同意後進行處理,並作說明,附在報予機電科備案的維修單後。
第十條 違反本製度規定的,機電科有權責令其改正,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凡是與公司或上級有關文件相抵觸的條款,以上級文件為準。
第十二條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機電科負責解釋。
附件:1.車輛報表
2.車輛運行記錄表
3.車輛維修保養記錄
4.車輛交接單
5.車輛點檢表
6.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
附件:1.車輛報表
車輛負責人: 部門負責人: 分管領導:
保養司機: 車隊隊長: 機電科車輛管理員:
機電科負責人: 機電副礦長: 礦長:
維修廠蓋章:
注:車輛保養司機必須將維修更換後的舊零部件交車隊隊長,車隊隊長統一轉交至本單位庫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