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關於“企業必須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規定,指導煤礦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製,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基礎,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煤安監行管﹝2017﹞5號)文件要求,結合將二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製度、作業01manbetx 、01manbetx 01manbetx 、作業標準及安全技術措施等規章製度,做到各級管理人員、各崗位員工從事工作時都有章可循。
第三條將二礦應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強化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製,加強安全文化建設。
第四條確保安全投入到位,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改造生產作業環境,積極采用先進的設備、工藝,努力提高裝備水平,加強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管理。
第五條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必須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落實、有監督檢查、有考核及總結。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成立礦安全生產標準化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生產副礦長、地測副總工程師
成 員:生產技術科副科長、生產技術科副主任工程師、調度室主任、調度室值班主任、煤炭加工部部長、煤炭加工部副部長、安環科副科長、機電科科長、機電科副科長
安全生產標準化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科,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日常管理工作。
主 任:地測副總工程師
副主任:生產技術科副科長、生產技術科副主任工程師
成 員:生產技術科成員
第七條安全生產標準化領導小組職責
(一)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及監督檢查工作。
(二)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體係建設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方麵的重大事項、問題的決策。
(四)負責指導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負責仲裁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中出現的爭議。
(六)負責審定安全生產標準化獎勵與處罰。
第八條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將二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辦法》及《將二礦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及評分辦法》的製定及修訂工作。
(二)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彙總、通報、培訓、宣傳報道等工作。
(三)負責監督各專業組按時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及複查工作。
(四)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獎勵及處罰的申報辦理工作。
(五)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日常管理,不斷加強基礎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露天煤礦建設目標。
第九條礦屬各部門及外委單位職責
(一)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配合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工作,逐步提升將二礦標準化水平。
(二)負責配合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各項任務,為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建言獻策。
(三)負責本部門或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管理、檢查、資料上報等工作。
第十條各專業組職責
(一)負責編製本專業各類標準,全麵開展組內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二)負責指導本專業組達標工作,積極推進本專業達標升級。
(三)負責推薦本專業組組內人員,當專業組組內人員發生變動時,及時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進行調整。
(四)負責本專業組工作範圍內的動態達標工作,落實、整改存在的相關問題。
第十一條 將二礦安全生產標準化領導小組、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的人選根據情況每年進行一次調整,並以紅頭文件形式確定,中途臨時調整應有文字批準手續。
第十二條 各專業組應對組內成員責任劃分,細化至崗位業務人員,保障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覆蓋全員。
第三章 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及整改要求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方法
(一)依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中專業組的設置情況,礦設置評級專業組十四個,分別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治理、鑽孔、爆破、采裝、公路運輸、排土、機電、帶式輸送機運輸和破碎站運輸、邊坡、疏幹排水、職業衛生、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調度和地麵設施。
(二)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滿分為100分,實際考核分為各專業項得分乘以權重之和,各專業項權重見表1。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 :N——露天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得分;
Ni——安全風險分級管控、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治理、鑽孔、爆破、采裝、公路運輸、排土、機電、帶式輸送機運輸和破碎站運輸、邊坡、疏幹排水、職業衛生、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調度和地麵設施等14部分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得分;
bi——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鑽孔、爆破、采裝、運輸、排土、機電、邊坡、帶式輸送機運輸和破碎站運輸、疏幹排水、職業衛生、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調度和地麵設施等14部分的權重。
表1露天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權重表
(三)在考核評分中,如缺項,可將該部分的加權分值,平均折算到其他部分中去,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
T——實得分數;
Q——加權得分數;
P——缺項加權分數(缺項權重值乘以100)。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煤礦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齊全有效。
(二)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由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並取得考核合格證。
(三)不存在各部分所列舉的重大事故隱患。
(四)建立礦長安全生產承諾製度,礦長每年向全體職工公開承諾,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投入,持續保持煤礦安全生產條件,保護礦工生命安全。
(五)在滿足以上基本條件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3個等次,所應達到的標準為:
一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評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鑽孔、爆破、邊坡、采裝、運輸、排土、機電部分的考核評分均不低於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評分均不低於80分。
二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評分80分以上,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鑽孔、爆破、邊坡、采裝、運輸、排土、機電部分的考核評分均不低於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評分均不低於70分。
三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評分70分以上,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鑽孔、爆破、邊坡、采裝、運輸、排土、機電部分的考核評分均不低於7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評分均不低於60分。
第十五條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組:根據將二礦組織機構建設與人員配備情況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組劃分為七個檢查組,負責十四個專業的檢查。
(一)各小組負責檢查部分:
1.鑽孔、爆破
督導領導:孫進步
組長:甘懷軍
組員:刁永強、王彪、劉振遠、穿爆單位經理
2.采裝、公路運輸、排土組
督導領導:趙春晨、萬忠明
組長:朱濤
組員:賽力江、朱強軍、劉暢、車誌翔、外委單位采剝經理
3.機電組、帶式輸送機、破碎站運輸組
督導領導:王堂民
組長:吳義東
組員:楊繼業、陶宏誌、楊峰、蘇永剛、劉昂、杜龍、外委單位設備管理人員、篩分經理
4.邊坡、疏幹排水組
督導領導:趙春晨、萬忠明
組長:代飛龍
組員:朱鶴、李宏剛、楊國勇、甘玉薺
5.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組
督導領導:孫進步
組長:張萬緒
組員:王偉周、黃廷亮
6.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職業衛生組
督導領導:孫進步
組長:靳永亮
組員:田金鑫、呂磊、張鶴、包曉倩、外委單位安全經理
7.調度和地麵設施
督導領導:張建國
組長:秦克文
組員:申丙軍、劉江、葛現玉、冉輝祥
(二)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實行專業組長負責製,各專業組長負責組織本組的檢查及檢查結果的整理上報。
(三)各專業組組內成員有變動時,各組組長必須及時向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報備並提供替補成員,保障日常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正常開展。
第十六條 檢查方式及要求:
(一)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實行每月進行定期檢查考核評分,定期檢查每月24日前進行,具體時間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統一安排。
(二)各專業組組長負責組織本組檢查,檢查中組員分工應明確,檢查應嚴格按照標準評分,詳實記錄檢查數據,參與檢查人員檢查完畢後應在檢查表上簽名確認。
(三)各專業組應在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組織檢查後一天內將檢查評分表和檢查小結報辦公室。
(四)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每月在安全辦公會上對本月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通報和總結。
第十七條整改與複查
(一)各專業組組長在檢查結束後,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
(二)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負責將整改內容彙總形成安全生產標準化整改計劃表,經安全生產標準化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後下發。
(三)各檢查組組長負責對各整改情況進行複查,對未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責任單位進行罰款處理。
(四)各專業組組長負責在規定的時間組織對整改內容進行複查,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向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彙報。
第四章 安全生產標準化獎勵與考核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標準化獎勵
(一)礦安全生產標準化達到二級及以上標準,對參與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檢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進行獎勵。
(二)對參與政府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季度或專項檢查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人員,核增當月安全獎係數0.3分/次。
(二)對參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人員,根據職責、工作量大小設定獎勵係數,年終按係數進行獎勵,係數分配見表2。
說明: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中一人任多職的,按最高級別進行獎勵。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或檢查人員有變動的,按實際參加的級別及次數進行獎勵。年底彙總時,外委單位得分率達到90%以上的,對該單位項目經理以及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人員進行獎勵,標準參考檢查組組長係數。
第十九條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標準
(一)隱患問題整改處罰標準如下:
1.扣0.5分的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一項罰相關責任人50元,次月檢查仍未整改處以100元罰款;
2.扣1分的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一項罰相關責任人100元,次月檢查仍未整改處以200元罰款;
3.扣2分的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一項罰相關責任人200元,次月檢查仍未整改處以500元罰款;
4.扣3分的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治理的,一項罰相關責任人250元,次月檢查仍未整改處以600元罰款;
5.扣4分的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一項罰相關責任人300元,次月檢查仍未整改處以700元罰款;
6.扣5分的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一項罰相關責任人500元,次月檢查仍未整改處以1000元罰款;
(二)檢查後未按規定及時在檢查表格上簽字確認的,認同為檢查缺席,按上條執行。
(三)檢查後未按規定及時向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上交檢查材料的專業組,對該專業組組長處以200元/天的罰款,以此累加。
(四)未組織人員對整改內容進行複查的,對該專業組組長處以500元的罰款。
(五)未按規定規範檢查、記錄不詳、評分弄虛作假、總結不客觀、不符合實際的,一經查實,對該組組長罰款500元。
(六)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具備整改條件的要以五定表形式要求整改,對整改落實不到位的部門或單位責任人按照《安全獎懲製度》規定進行處罰,由各專業組組長負責落實。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處罰標準:
(一)隱患問題整改處罰標準如下:
1.扣0.5分的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一項罰責任單位100元,次月檢查仍未整改處以200元罰款;
2.扣1分的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一項罰責任單位200元,次月檢查仍未整改處以400元罰款;
3.扣2分的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治理的,一項罰責任單位400元,次月檢查仍未整改處以600元罰款;
4.扣3分的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一項罰責任單位500元,次月檢查仍未整改處以700元罰款;
5.扣4分的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一項罰責任單位600元,次月檢查仍未整改處以800元罰款;
6.扣5分的項目,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一項罰責任單位700元,次月檢查仍未整改處以1000元罰款;
(二)各單位出現不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納入日常管理,或督促、檢查不到位,開展工作不積極,不配合公司考核檢查等現象,將對相關施工單位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5000元罰款,持續不開展此項工作(連續3個月未開展,無任何資料),將累計加倍處罰。
第二十一條各專業組未按期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下達的工作任務要求,對各專業組組長處以100元/次的處罰。
第二十二條專業組人員發生變動,未及時上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的,對組長處以200元罰款。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未涉及的問題,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後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辦法》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廢止。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