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及時掌握和收集邊坡變形動態信息,促進邊坡管理規範化、標準化,發現邊坡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保證露天煤礦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並結合露天煤礦生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第三條 組織機構
為有效提高邊坡巡查質量及頻次,實現露天煤礦邊坡巡查區域全覆蓋、無死角,要求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把邊坡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常態化,特成立露天煤礦邊坡巡查小組:
組 長:生產技術科副科長
副組長:安環科科長 調度中心主任
成 員:
(一)生產技術科地質、測量、采礦專業技術人員。
(二)調度監控中心值班主任、值班員及生產現場管理人員。
(三)安環科當班安全管理人員。
(四)外委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及現場當班生產管理人員。
第四條 職責分工
(一)巡查小組組長和副組長負責製定邊坡巡查路線和重點巡查區域,負責落實邊坡巡視小組巡查工作的完成情況,負責審核巡查小組製定的各類邊坡隱患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
(二)生產技術科地質、測量人員每星期對露天礦邊坡巡查1次,雨後等特殊情況時需增加巡查次數;采礦技術人員在巡查生產現場作業區域時查看邊坡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有無超挖坡底等情況。 (三)調度中心監控人員重點在降雨等特殊天氣情況下,通過監控設備查看采場邊坡穩定情況;值班主任及現場作業人員在生產現場巡查時把邊坡巡查納入日常巡視範圍。
(四)安環科當班安全人員在巡視現場時把邊坡巡查納入日常巡檢範圍。
(五)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及現場當班管理人員,重點巡查設備工作區域邊坡變形情況,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時先停止作業,報礦調度中心、生產技術科後,將人員及設備撤離至安全地點,待調度中心和生產技術科采取安全措施,確認現場安全後,方可恢複作業。
第三章 邊坡巡查規定
第五條 邊坡巡查內容
(一)巡查對象:采場邊坡、外排土場邊坡、采場地表。
(二)巡查主要內容:
1.整體邊坡:邊坡上是否有裂隙、大塊浮石、傘簷。
2.滑坡片幫區:危險區域是否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有無擴大趨勢,是否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3.到界台階:保持台階的安全坡麵角,不得超挖坡底;每個台階采掘結束,及時清理平台上疏鬆岩土和坡麵上的浮石;臨近最終邊坡,必須鑽角度孔並預裂爆破。
4.邊坡水處理:是否有防止地表水滲入邊幫岩體弱層裂隙或直接衝刷邊坡的措施。
5.礦區防排水:在雨季前是否需要對露天礦的截洪溝和排水設施進行清淤。
6.采場地表:采坑周邊是否存在不均勻沉降或滑坡變形引起的裂隙。
7.排土場邊坡:是否存在排土場不均勻沉降和貧化煤著火發熱塌陷情況。
8.邊坡施工:邊坡施工質量要求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第四章 隱患處理與考核
第六條隱患處理
(一)邊坡巡查過程中發現隱患應現場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未能確定變形因素的隱患及時通知生產技術科技術人員現場實地查看,提出處理措施。
(二)發現采場及排土場邊坡有滑坡征兆時,應設立明顯警示標誌,對設有運輸道路,采運機械和重要設施的邊坡,必須及時采取安全措施。
(三)巡查人員對巡查處理情況要及時記錄留存,對發現邊坡存在潛在滑動危險的情況要立即報告礦調度中心、生產技術科和礦領導,必要時需撤離人員設備。
(四)對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製定整改計劃,並組織複查。
第七條 對落實整改不到位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參照露天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製度處罰。
第八條對未按製度進行邊坡巡查工作的責任人處以月度績效考核1-2分/次。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本製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條本製度由將二礦生產技術科負責解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