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露天煤礦(以下簡稱“將二礦”)對外接待工作規範、有序、高效、節約開展,提升接待管理水平,全麵展示現代化煤礦的風貌,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本製度適用於公司安排至將二礦、將二礦自主組織的接待前整體籌備工作。
第三條 接待工作應遵守“友好對等、主動熱情、周到細致、勤儉節約”的原則。
第二章 接待分類
第四條為確保接待工作正常開展,接待信息上下級順暢對接;按照接待重要性和對方級別對接待級別分類:
S級接待
一般為股份公司牽頭,天池能源公司配合,將二礦總體實施的接待,接待對象為國家級、省部級領導;國外部級以上領導;自治區、地州市一把手等重要領導;國內外大型企業一把手等高級別、高層次的人員;國內外特別重大客戶。陪同人員:公司級領導及所有在礦礦領導、中層及以上人員。
A級接待
一般為天池能源公司牽頭,將二礦總體配合實施的接待,接待對象為廳局級一般領導、地州市領導、公司級同等規模重大客戶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陪同人員:公司級領導及所有在礦礦領導、中層及以上人員。
B級接待
一般為將二礦或其他項目公司牽頭,將二礦經營科負責統籌協調的接待,接待對象為市級、縣級一把手領導;同公司級同等規模非重大客戶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陪同人員:公司級領導或礦長及在礦礦領導、中層及以上人員。
C級接待
一般為將二礦牽頭,將二礦業務歸口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的接待,接待對象為除S級、A級和B級外其餘黨政部門;業務關聯企事業單位領導;同礦級同等規模重大客戶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陪同人員:礦長或業務歸口部門分管礦領導及業務歸口部門負責人。
D級接待
一般為將二礦業務部門或項目公司業務部門牽頭,接待對象為周邊政府單位(社區、管委會)黨政部門、一般客戶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陪同人員:業務歸口部門分管礦領導或業務歸口部門負責人。
第三章 職責及分工
第五條 經營科職責
1. 負責S、A、B級接待礦區總體的統籌、協調、檢查、組織實施。
2. 負責S、A、B級礦內接待方案的製定、上報、實施。
3.統籌負責S、A、B級礦級接待彙報材料的審核、上報。
4. 負責所有類型接待的接待物品、安全帽及車輛調派配合工作。
5. 負責S、A、B級接待的會議室布置,茶水、毛巾、紙筆、桌簽、宣傳資料擺放到位。
6. 負責S、A、B級接待接待來賓資料整理、歸檔,總結接待得失,改善工作流程。
第六條 綜合科職責
1. 負責所有類型接待的攝影攝像工作,審核所有類型接待報導、宣傳相關資料。
2. 負責所有類型接待調度樓、觀禮台衛生保潔管理工作,S、A、B級接待礦內衛生檢查。
3. 負責所有類型接待接待來賓用餐準備工作。
第七條 歸口接待部門職責 收到所有接待信息須及時向經營科備案。 負責C級、D級接待礦區總體的統籌、協調、檢查、組織實施。提前對接來訪時間節點,保障各環節聯絡通暢,及時通報來賓行蹤,在約定地點迎接。 3.負責來賓進入生產作業區前的安全提示、安全帽領用,需調派車輛的提前半天向調度室提出用車申請。
4.負責C級、D級接待歸口彙報材料的準備。
5.C級、D級接待如有會議或座談需求,提前做好會議室準備、布置工作。
6.如有用餐需求,歸口部門提前申請用餐,填寫接待申請單,領用接待用品。
7.C級、D級接待歸口單位做好攝影、會議錄音,如需綜合科配合攝影工作,需提前半天聯係,並隨時根據接待情況及時溝通協調。
8.C級、D級接待結束及時將接待情況反饋至相關礦領導。
9.負責C級、D級接待來賓資料整理、歸檔。
第七條 安環科職責
1. 負責所有類型接待來賓進入生產作業區前的安全提示。
2.負責對口州縣煤炭局、環保局,管委會安監局/環保局等日常檢查等業務接待。
3.負責所有類型接待準備工作的安全檢查工作,對接待準備工作中存在安全隱患的籌備部門責令停止工作,監督整體接待籌備的安全工作。
第八條 調度室職責
1. 負責做好礦區接待整體灑水、降塵、路麵清掃工作。
2. 根據接待實際情況安排好生產,確保生產秩序井然。
3. 負責所有類型接待的工程機械設備調度、礦區接待沿線、周邊的地麵黃土及土擋更新工作。
4.配合接待歸口部門進行車輛調動工作。
第九條 機電科職責
1. 負責所有類型接待的音響、視頻、多方通話等設備的連接運行保障工作。
2. 負責所有類型接待設備的運行調試工作。
第七條 黨政部駐礦保衛職責
1. 負責S、A、B級接待整體安保和車輛的引導工作。
2. 負責重大及重要接待門崗等關卡處非接待車輛疏導,觀禮台等接待點接待車輛引導。
第八條 其他部門職責
1. 做好本部門辦公、生產區域衛生清潔工作。
2. 全力支持配合經營科或歸口接待管理部門的指揮調度。
第四章 接待注意事項及相關要求
1.各類接待彙報材料須由接待歸口部門報分管領導、礦長審批同意。
2.礦區接待需要安排用餐的,由接待歸口部門根據公司接待標準,填寫《公務用餐申請單》,在經營科領取煙酒等接待用品。對來訪客人原則上隻安排1次宴請,其餘安排工作餐,對重要來賓,按實際情況經礦領導同意後可增加宴請,剩餘的接待物品應及時退回經營科。
3.接待過程中如需安排住宿,提前通知綜合科後勤板塊人員,後勤辦公室人員按照人員信息安排住宿。
4.特殊情況下,臨時安排的接待需要領用煙酒等接待用品的,事前必須電話取得分管領導及礦長批準,並通知經營科,接待完畢一天內補辦《公務用餐申請單》。
5.各類接待需要使用會議室音響係統的,歸口科室聯係機電科負責調試。
6.接待需要使用桌簽、錄音筆等會議辦公用品,須提前向經營科辦理借用手續。
7.接待路線衛生環境由歸口接待部門檢查,各有關部門落實整改。
8.各類接待準備工作一般要求至少提前2小時準備完畢。
9.重大接待或接待涉及須保密事項的,所有參加接待人員均要嚴守秘密,嚴禁隨意向外宣傳、泄露接待信息。
10.參加接待的車輛應確保車況良好,車輛駕駛員負責車容車貌清潔。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本製度自下發起執行,由經營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