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條 2019年8月陝西煤礦安全裝備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對4煤自燃傾向性進行了鑒定,根據《陝西正通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煤塵爆炸性、自燃傾向性檢驗報告》(報告編號:SAMK/MZ-19013),鑒定結果為Ⅰ類容易自燃煤層。西安科技大學2015年1月對4煤自燃特性參數進行了實驗研究,結論為:煤樣在初始溫度為28.7℃條件下,實際自然發火期為37天。
礦井建立自然發火早期預測預報監控係統,采取礦井監控係統、人工日常巡檢和定期取樣03manbetx “三位一體”的綜合監測方法,及時檢測和發現氣體濃度、溫度變化情況。
(一)煤層的自燃預測
1.防止煤層自然發火,通過對其標誌性氣體進行03manbetx ,依此判定有無發火跡象。
2.高家堡煤礦4煤層以CO、C2H4作為自然發火指標性氣體。常溫狀態下就有CO氣體出現,說明4煤層在低溫時就已出現氧化反應;C2H4氣體隻有在超過幹裂溫度時才出現,在井下一旦檢測到,說明浮煤溫度超過了裂解溫度。
試驗指標:
CO濃度達到0.015%且連續呈上升趨勢。
監測出C2H4(乙烯)氣體。
監測出現C2H2(乙炔)氣體。
3.在礦井的自燃危險區建立自燃發火觀測點,采用自燃火災束管監測係統、安全監控係統在線監測、人工日常巡檢和定期取樣03manbetx 實現係統、定期觀測。
觀測內容:氣體成分、氣溫、水溫等。
4.發火觀測點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煤層掘進工作麵、回采工作麵進、回風巷、采區回風巷等地點,應設置發火觀測點。
(2)發火觀測點應選擇在圍岩及風流穩定、前後5m範圍內斷麵無變化、支護完好的巷道內。
(3)發火觀測點觀測內容可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氣等氣體成分和氣溫、水溫等。
(4)自燃發火臨時觀測點:發生有異常現象,為縮小火區範圍以便準確查找火源點而增設的觀測點。
(二)人工檢測方法
瓦斯檢查員必須每天按照指定的巡回檢查路線對在煤層掘進工作麵、回采工作麵進、回風巷、采區回風巷等觀測點進行檢查,檢查路線為:運輸順槽→工作麵→回風隅角→回風順槽(掘進工作麵為掘進回風流→掘進工作麵。檢查過程中使用便攜式CO檢測報警儀、氧氣檢測報警儀、光學甲烷檢定器檢測觀測點的CO、CO2、O2濃度;用溫度計測定空氣溫度、水溫。
每周至少對采空區、密閉牆進行一次檢查。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彙報通防隊,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三)自燃火災束管監測係統
礦井安裝有KSS-200煤礦自燃火災束管監測係統,通過已敷設的束管將監測地點的氣體抽至氣相色譜儀中進行精確03manbetx ,實現對CO、CO2、CH4、C2H4、C2H6、C2H2、O2、N2等氣體含量的在線監測。其分析結果每天報礦總工程師、通防副總工審閱,同時自動存入數據庫中,以便今後對各種氣體含量的變化趨勢進行分析,預報煤炭自燃的趨勢。
束管監測點安設位置:監測點應設置在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回風側采空區內部、回風巷距工作麵10~15m處、密閉區,以及其他可能自然發火的巷道中。
束管管路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1.束管應用吊鉤懸掛,並應與動力、通信、信號等電纜分掛在
巷道兩側。
2.管路係統應采取防砸壞、防漏氣,防積水、防堵塞等措施,
地麵管路還應采取防凍措施。
3.束管端頭安設一個水分灰分過濾式氣體檢測探頭,沿路管路要做到吊掛平直、不漏氣。
(四)人工定期取樣分析
通防隊安排監測工每天對工作麵采空區、煤巷高冒破碎點進行取樣分析一次,每周對所有密閉牆進行人工取樣分析一次。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彙報通防隊及調度指揮中心,由通防隊分析原因,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氣體分析由氣相色譜儀完成。取樣前必須用取樣地點氣體對取氣囊進行2~3次衝洗。氣樣采集後5小時內必須送至氣樣分析室進行數據分析,如超過5小時,氣樣應舍棄不用,重新取樣,以保證分析數據準確。
(四)安全監控係統
礦井裝備一套KJ76X型安全監控係統對所有的采掘工作麵、采(盤)區回風巷、主回風巷、煤倉上部、皮帶轉載點下風側等地點均按要求裝備CO或溫度傳感器,實現24小時連續監測。
1.采(盤)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溫度傳感器。
2.自然發火觀測點、封閉火區防火牆柵欄外,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
3.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10m~15m處應設置煙霧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發生火災時,應能實現報警、急停、自動噴水。
4.采掘工作麵回風流、機電硐室內設置溫度傳感器。
5.壓風機設置溫度傳感器,溫度超限時,聲光報警,並切斷壓風機電源。
(五)所有檢測分析結果都必須由記錄可查,每周至少觀測預報1次,有專人定期整理和觀測分析結果,並繪製變化曲線。發現自然發火指標超過或達到臨界值等異常變化時,立即發出自然發火預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六)發現有人工作的地點或風流中一氧化碳氣體的濃度超過或達到24ppm時,需將人員撤出,在通往超限地點的全風壓巷道門口設好柵欄,並向通防隊及生產調度指揮中心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七)當井下發現自然發火征兆時,必須停止作業,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在發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製時,必須撤出人員,封閉危險區域。進行封閉施工作業時,其他區域所有人員必須全部撤出。隱患未徹底消除,嚴禁恢複生產。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出火災預報:
1.巷道中出現霧氣或“掛汗”(溫度不同的兩段風流交彙處,因水蒸氣過飽和而凝聚出現的霧氣除處)。
2.巷道中出現火災氣味時,如煤油味、焦油味、鬆香油味等。
3.從煤炭發熱或自燃地點流出的水或空氣,其溫度較平常增高。
4.空氣中有害氣體(如CO、CO2等)濃度增加,人體感到不舒服,如頭痛,悶熱、精神疲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