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條爆破嚴格執行“三級信號”製度,一聲撤人站崗,二聲放炮,三聲放炮解除,所有信號由爆破工檢查好後發出。
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三保險”製度:拉繩、掛牌、站崗。裝藥前將工作麵與爆破作業無關的人員全部撤離到作業01manbetx 或安全措施規定的警戒位置以外,在能通往爆破作業地點的所有巷道內設好警戒,並安排專人站好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派崗的同時,必須安排責任心強的人員進行接送崗,確保警戒崗人員、警戒位置及拉繩等符合規定。接送崗人員返回作業地點,方可通知開始裝炮。爆破作業結束後,接送崗人員到警戒地點通知撤崗,否則嚴禁撤崗。
拉繩高度為1.1m~1.3m並掛上爆破警戒牌,爆破警戒牌規格不小於250×200×10mm,白底紅字,兩麵寫有“放炮”二字並且字跡要標準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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