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條為了防止放炮現場出現拒爆、殘炮、瞎炮和雷管丟失、亂扔、亂放等現象發生,確保社會穩定和礦井的安全生產,要對雷管進行全電阻檢查工作。
(一)電雷管的電阻試驗,必須專門的硐室內、導通台上進行,按定員定量標誌牌要求,嚴格執行導除靜電措施,嚴禁在爆破器材地點和發放硐室內進行電阻檢測工作。
(二)電雷管測試工作必須由爆炸物品庫保管員專職完成,保管員應熟知電雷管性能、參數要求,以及電雷管測試儀的結構特點,使用方法及要求,按01manbetx 01manbetx 操作。
(三)操作室隻允許一人進行操作,導通室內存放雷管不得超過1000發,雷管全電阻測試必須在安全防爆筒內進行,每次電阻測試數量不得超過20發,操作台上最多隻能存放100發電雷管,電阻測試必須逐發進行(包括退庫電雷管)。
(四)雷管在發放前,必須用電雷管測試儀逐個做導通測試並將腳線扭結成短路。檢查雷管編號碼是否準確、清晰,檢測合格的放入雷管箱以備發放,對導通不合格的雷管應輕輕抽出,按檢測時間、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做好詳細記錄,並把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分號存放,嚴禁發放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
(五)開啟電雷管箱時,要在專用房間或硐室內進行,並且要用有色金屬工具開啟(銅質鉗子和螺絲刀)。
(六)領用電雷管時,按編號領取,並用領用發放手持機掃描雷管盒的條形碼,責任到人,實行跟蹤管理。在使用電雷管時,按編號順序進行,以便清退後管理。
(七)在對雷管的電阻測定和編號結束後,對導通室內的工作所須用的布兜、抽屜、雷管箱、防爆箱、防爆筒及地麵要進行全麵檢查清理、對賬,確保不漏檢不遺失,並把雷管導通硐室內的雜物和操作台,地麵上的石蠟層進行徹底清掃。
(八)交班時,交班人必須向接班人交清本班雷管的發放情況,交不清時,接班人可以拒絕接班並報告區隊值班幹部。
(九)當測試儀長期擱置不用時,應將電池取出,防止電池腐蝕而影響儀器性能。
(十)經常檢查測試儀是否完好靈敏,如有損壞應送交專業部門修理,不可私自拆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