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條 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內容向集團公司上報各種報表、圖紙、資料等。月報必須在次月5日內、季報必須在次季首月5日內報集團公司通風防塵部。
第二百九十五條 總經理或總工程師至少召集1次通風專業會議,對當月通風工作進行總結,研究解決有關“一通三防”方麵的問題。
第二百九十六條 每月由總工程師組織對礦井通風安全生產標準化進行1次全麵檢查,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進行考核自檢打分。
第二百九十七條 各類通風安全儀器儀表、設備等型號盡量要統一,使用單位提報計劃,物資供應部門負責招(議)標訂貨。
第二百九十八條 “一通三防”類圖例標準參照表10,瓦斯抽采係統圖中如有多套管路係統的,各係統管路以不同顏色加以區分,並標明管徑。
表10“一通三防”類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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