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神東煤炭集團綜掘機專業化服務運行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條實行專業化服務的範圍
根據生產接續、連采設備配套情況及施工條件,連采設備不能最大限度的滿足生產需求時,可按照計劃安排綜掘機進行掘進(包括基建、礦建專項資金和進入生產成本的巷道)。
第二條施工任務的確定
根據公司生產接續實際情況,由公司統一對綜掘專業化隊伍進行調配。
第三條施工單價
按照施工單位中標價及2005年33號會議紀要確定的計算辦法及標準計算。
第四條取費方麵
綜掘施工的井巷工程取費執行《神東煤炭集團建築工程預算定額及費率定額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工作內容
施工隊負責巷道掘進、支護、管線敷設、風筒吊掛、井下機電設備及皮帶的安裝、拆卸、設備搬家倒麵、日常抽排水、輔助設備的運行維護以及施工範圍內巷道的清淤墊路等零星工程。礦方負責在工作麵開口範圍100米內提供施工用水、電的接入點並協助施工單位搞好連接。
第六條設備及材料管理
鑒於公司最早確定的綜掘專業化服務工作內容中有關設備及材料管理是根據生產礦井的實際情況進行的,從目前情況看不能完全適應基建項目的要求,經各參會人員共同討論,對有關內容進行了修改,現明確規定如下:
1、施工用掘進機、轉載機、錨杆機及配套的隨機電纜由施工單位自行配備,由此產生配件及材料消耗由綜掘隊解決。
2、膠帶機、皮帶、托管、H架、縱梁由礦方根據巷道延米進尺情況核定,延米進尺之外產生的其它材料消耗由綜掘隊承擔(包括皮帶扣、皮帶卡子、串條、訂扣機以及膠帶機、皮帶、托管、H架、縱梁的日常維護及修理)。40T溜子礦方如有,可由礦方負責調劑,不能調劑的由施工隊自行解決。
3、支護材料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從供應站領取,費用進入綜掘隊成本。
4、風機及各種開關(包括煤電鑽綜保、照明綜保)由礦提供。
5、風筒由綜掘隊從供應站領用,費用列綜掘隊成本。
6、主供、排水管及閥門由礦方提供,接水管用膠墊、螺栓由綜掘隊解決。
7、移動變電站、10mm2以上電纜(包括10mm2)及電纜鉤由礦方提供,10mm2以下電纜由施工隊負擔解決。660V、1140V電壓等級幹線上的接線盒由礦方提供,幹線之外的接線盒由施工隊解決,因工作需要移交礦方的,由礦方進行相應置換。
8、水泵由礦方提供,水泵日常維護、修理及水泵手動插銷開關由施工隊解決。
9、後配套清淤、墊路及小水泵窩(位置及大小礦定)由施工隊負責。
10、聯巷密閉由礦負責。
11、水電費根據施工結算情況從施工隊相應費用中扣除。
12、以上凡使用礦方的設備、材料及水、電消耗等必須按照公司有關規定收取相應費用,凡施工隊自己組織的設備、配件及材料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入井標準。
13、凡施工單位需向公司租賃或領用的設備(材料),由施工單位提報計劃,所服務礦井(項目部)審核後由設備管理中心(物供中心)組織供應,所服務礦井(項目部)要建立台帳,負責監督施工單位領用材料及租賃設備的使用情況,保證設備完好並檢查有關費用的支付情況,工程結算時必須有設備管理中心(物供中心)出具的有關費用結算手續方可辦理。
第七條食宿及其它
如所服務礦井能夠提供食宿、洗浴條件,由所服務礦井協調解決食宿及洗浴並按公司規定收取服務費。否則由施工單位自行解決,結算時根據不同情況計算相應費用。
第二章生產準備處運行管理辦法
為實施規模經營和連采掘進專業化服務管理,適應礦區千萬噸礦井群高產高效建設,根據公司生產建設需要,合理組織生產要素,最大限度地發揮設備、人員的能力,公司決定成立生產準備處。為明確責任,現將生產準備處連采專業化職責範圍及其運行管理辦法通知如下:
第一條機構設置
生產準備處機關設置為“六辦一中心”,即生產辦、經營辦、體係辦、綜合辦、機電辦、勞務用工辦、生產指揮中心。
區隊現有八個隊,其中5個連采隊,2個準備隊,1個綜掘隊。
第二條職責範圍
1、按照公司生產接續安排,原則上隻掘進不回采(旺采),業務上接受生產技術部的監督和指導。
2、負責公司所屬各礦井的連采掘進的專業化服務。
3、根據接續需要,生產準備處提供設備使用計劃,設備管理中心審核後提供。
4、生產準備處所需的配件、材料由物資供應中心各站負責及時供應。
5、由地測公司按月向生產準備處提供工程交換圖,地質測量工作由各駐礦地測站負責。
6、駐礦安監處負責生產準備處連采隊伍的日常安全監督檢查;駐生產準備處安監處負責全處安全管理,各服務礦井安監、質量、機電、煤質、通風等項罰款,由生產準備處安監處統一執行。
7、生產準備處負責內部調度,接受公司總調度的業務指導。
8、生產準備處按照公司要求製定自己的設施管理辦法,由主管部門批準後執行,不因服務礦井的不同更改原有可利用設施.
第三條服務礦井的工作職責
1、按照公司生產接續安排,礦方向生產部提供連采專業化服務接續計劃,由生產部審定後下達生產準備處進行作業。
2、礦方向生產準備處提供礦井有關的管理辦法及規定。
3、工程開工前一個月,由礦方向生產準備處提供施工巷道的水文和地質資料、施工圖,並由生產準備處連采隊組織編製作業01manbetx ,辦理開工前的相關手續。
4、工程開工前,礦方必須提供如下施工條件:
①膠帶運輸係統到達開口位置,並在施工過程中由礦方管理;②輔助運輸線路保證暢通無阻;③風、水、電、通訊係統在開口100米範圍內留出接口;④負責搬家倒麵所需特種車輛;⑤提供設備入井沿線的電源接口。⑥保證連采正常進巷道施工的抹角要求。
5、提供設備維修、保養場地。
6、由於礦方的責任對生產準備處連采隊的財產、設施或人身造成的損失、損壞或傷亡等由礦方負責。
7、負責生產準備處與礦內各專業化服務單位之間的協調平衡工作。
8、負責解決連采隊施工期間作業人員的食宿、辦公、庫房、洗衣、洗浴、礦燈的充電工作。
9、負責工作麵監測監控裝置的安設、巡檢、保養、故障處理。
10、由礦方負責協調地測部門月底驗收計量。
第四條生產準備處的工作職責
1、遵守國家、公司以及礦方的相關管理製度,接受公司業務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礦方生產調度、作業安排。
2、嚴格按公司的有關規定搞好生產技術、安全、工程質量及煤質管理、“一通三防”、精神文明等工作。
3、負責施工期間所需的備件、材料的組織,保障正常施工需要。
4、嚴格按照集團公司質量標準化標準及神華集團連采連掘技術規範組織施工。
5、負責連采設備入井、升井、搬家倒麵工作。
6、負責施工工作麵監測監控裝置的移設及日常瓦斯檢測和信息反饋工作。
7、礦務工程: 負責本處所施工範圍內排水、清淤、墊路、水溝、水倉等礦務工程和密閉、風門等通風設施的施工。
8、在施工結束後,提交竣工報告,由生產技術部組織相關單位驗收認定後移交礦方使用。
第五條工程成本
1、生產準備處掘進工程完全成本為:木材、支護材料、建工材料、機械配件、大型材料、專用工具、燃料油脂、其它材料、礦務工程費、設備使用費、工資、福利、折舊、其他支出(不包括施工用電、用水、用風費用,這三項費用由所施工的礦井承擔)。
2、生產準備處掘進工程完全成本由公司財務部、生產部、企管部、礦方、生產準備處共同核定。
3、生產準備處施工使用的設備從設備管理中心租賃,並按公司核準的標準交納租賃費。
4、生產準備處在用的固定資產按規定計提折舊。
第六條工程管理程序
1、施工圖由生產技術部組織有關部門、礦井、生產準備處共同會審,並將會審紀要下發礦方和生產準備處。
2、生產準備處在接到施工圖會審紀要後,組織有關人員編製作業01manbetx ,經生產準備處及礦方批準後執行。批準的作業01manbetx 報生產技術部、礦工程主管部門各一份備案。
3、按公司生產接續計劃,在生產部指導下,生產準備處每年度與生產服務礦井簽訂連采專業化服務協議書;在單項工程開工前與礦方簽訂單項工程施工合同書,合同書需加蓋生產準備處合同專用章,生產準備處按單項工程施工合同書要求按時開工。
4、工程單價按照公司核定的標準執行。
礦務工程預算依據《井巷工程定額》、公司取費標準及公司有關規定,由生產準備處負責編製,公司生產技術部審定批準,批準後的預算交財務部一份,生產部一份。
5、工程竣工後一個月內完成竣工結算。
第七條驗收及結算辦法:
1、每月月末由礦方組織有關人員對掘進巷道質量、進度進行驗收。生產準備處按照驗收工程量和簽證單,提交進度結算報表,結算報表需加蓋生產準備處結算專用章,按進度直接與公司轉帳結算,工程竣工後一次結清。
2、工程竣工後由礦方與生產準備處進行初步驗收,初驗合格後由生產部組織公司相關單位進行驗收並辦理移交手續。
3、配套工程需要移交的設施或安裝工程,由礦方及生產準備處進行初步驗收,初驗合格後由公司業務部門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並辦理移交劃拔手續。
4、工程變更、新增零星工程等發生的費用,由礦、生產準備處、生產部共同簽證後結算。
5、基建礦井的工程價款按基建工程進度撥付生產準備處。
6、由專項資金列支的開拓掘進工程,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章神東煤炭集團生產準備處運行管理辦法補充規定
第一條生產準備處負責公司所屬各礦井主要開拓工程、接續緊張工程的連采掘進、部分短壁回采及部分礦井的砼底板專業化服務。公司各業務部門負責生產準備處施工區域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生產準備處技術業務上接受生產技術部的監督和指導。生產準備處的作業計劃必須經公司批準,生產礦井不得隨意調整作業計劃,生產礦井未經公司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和調動生產準備處隊伍,短期緊急特殊情況下隊伍調動,需經過礦、處領導協商解決。
第二條生產礦井必須將生產準備處隊伍納入自己的隊伍中管理,同等條件對待。由於生產準備處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安全、機電管理等不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需進行罰款處理的,由檢查單位按照本礦井處罰標準進行處罰,生產準備處負責落實到相關責任人;當生產準備處工作達到相關礦井獎勵標準時,生產礦井要按照本礦井獎勵標準進行獎勵。生產礦井對生產準備處隊伍的重大獎罰,要及時與生產準備處分管領導取得聯係和溝通。
第三條生產礦井必須加強自身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掘進巷道,所掘巷道高度必須達到設計高度,盡量避免砼底板施工時二次大量起底。
第四條生產礦井按照公司生產接續安排,要為生產準備處隊伍提供必要的食宿、洗浴、庫房、礦燈的充電、辦公場所,初次進入礦井作業時,礦方負責向生產準備處提供礦井有關的管理辦法及規定,生產技術部安排生產準備處服務生產礦井時,要將辦公、洗浴、住宿等問題一並統籌考慮。
第五條生產準備處連采隊工程施工前,礦方要將必須的礦務工程完成,保證具備安裝及生產條件。生產準備處負責施工地點各生產係統的管理。工程開工前,礦方應將供電係統、供排水係統、通訊係統、監測監控係統等接入到施工點附近100米範圍內。同時主運輸係統、輔助運輸線路、通風係統必須具備施工條件。施工前,由生產技術部組織生產準備處與礦井共同驗收,出具驗收單,相關方簽字認可。存在的問題礦井按要求及時整改,生產準備處確認簽字後,方可施工。
第六條生產準備處大型材料(皮帶帶麵、托輥、縱梁及H架、10mm2以上電纜)及大型材料外其它配件、材料費用列入生產準備處成本,由生產準備處提報計劃,物資供應中心負責供應,4寸以上水管(包括4寸)由礦上提供。在施工結束後,水管、電纜、水泵等移交折算分擔費用由生產準備處和生產礦井雙方協調解決。
第七條生產準備處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技術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體係,認真執行公司的技術文件和各項規定,並嚴格按照神華集團公司質量標準化標準及連采連掘技術規範組織施工。每月月末由礦方組織生產準備處及有關人員對掘進巷道質量、進度進行驗收。生產準備處按照驗收工程量和簽證單,提交進度結算報表,經所在礦井審核報公司主管部門簽字確認。
第八條按照公司接續計劃,由生產技術部協調生產礦井和生產準備處工作任務。生產準備處應與工程所屬的礦方取得聯係,由地測公司提供施工區域的水文和地質資料,生產礦井提供必要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礦總工程師審查後交生產準備處。
第九條施工圖的會審工作由生產礦井總工程師組織生產準備處進行會審,並由礦生產技術負責人向生產準備處進行技術交底,生產準備處在接到施工圖紙及會審紀要後,組織相關技術人員編製施工作業01manbetx ,經生產準備處、生產礦井有關部門及安監部門審查,報生產準備處、生產礦井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批準的作業規程報生產技術部、生產準備處、生產礦井主管部門各一份備案。
第十條生產準備處應按審定的預算與礦井簽訂施工合同。在簽訂合同後,施工隊伍應按照礦方、地測等部門提供的工程圖紙和技術資料盡快熟悉工程有關情況,為工程的開工做好前期準備工作。施工過程中遇到地質構造或其它情況需設計變更時,由區隊技術人員編製安全技術措施或設計變更申請,提報生產準備處、生產礦井等技術部門負責人批準後執行。
第十一條工程造價分基建、專項、生產、對外服務(錦界礦)按相應結算辦法審定造價。生產工程向礦方結算,基建、專項工程由公司財務統一結算,對外工程向服務方結算。其中生產掘進工程價款由人工費、材料費、礦務工程費、修理費、工程管理費、設備租賃費、其它支出組成。不包括施工用電、用水、用風費用,上述三項費用由所服務的礦井承擔。基建、專項價款按相應審定後的預算執行,對外服務工程按合同執行。因設計變更或外部原因造成的停產費用由生產準備處編製預算,經礦方確認,公司有關部門審定後執行。
第十二條掘進施工過程中的通風設施、水窩、水溝、清淤墊路、局部補強支護工作由生產準備處負責,費用列在掘進工程之中。結算按照《煤炭建設井巷工程基礎定額》(99統一基價)及公司相應取費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生產礦井為生產準備處提供監測監控裝置的安設、通風儀表校驗、頂板離層儀的安設、巡檢、監督檢查、保養、故障處理工作;生產準備處負責施工工作麵監測監控裝置的移設及日常瓦斯檢測和信息反饋工作;負責每班工作區間各種氣體的檢測工作;在掘巷道隔爆水袋由生產礦井提供材料,生產準備處施工管理。
第十四條生產礦井組織地測、生產準備處相關單位月底對生產準備處施工工程進行驗收計量,共同簽字驗收結算。在施工結束後,提交竣工報告,由所服務礦井和生產準備處初驗合格後報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組織相關單位驗收認定後移交礦方使用,工程竣工後一個月內完成竣工結算。
零星砼底板工程及當月完工並驗收的工程,必須按當月實際進度據實結算(零星工程當月完成多少結算多少,不得延期到下個月),跨月度工程,按當月實際驗收進度據實結算進度款,竣工後一個月內辦理竣工結算手續。每月21日前,生產礦井業務部門組織有關科室及生產準備處相關人員,對本單位當月完成的砼底板工程進行盤點驗收,在24日前出具審批後的工程量盤點表。
辦理結算必須有公司對該項工程圖紙的審查意見書,開竣工報告,竣工驗收及工程量盤點表。盤點表必須有礦方驗收人員、礦分管領導簽字蓋章,並注明簽字日期。
第十五條生產準備處隊伍接受各駐礦安監處的日常安全監督檢查,生產準備處持由公司安監局統一印製的《礦井入井安全資格證》入井,到被服務礦井後,需進行必要入井及生產係統知識的培訓,有特殊要求時,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生產準備處駐礦隊伍車輛加油由生產礦井提供,在活雞兔井施工加油由生產服務中心加油站提供,費用由生產準備處按月與礦井或生產服務中心結算。
第四章關於印發地產材料及坑木采購使用暫行規定
第一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所指的地產材料包括機磚、碎石、沙子、片石、黃土、空心砌塊、礫石等地方性所產材料。
坑木指井下用木點柱、道木、木托盤、木板等木質性材料。
第二條職責劃分
1、物資供應中心職責
負責對各使用單位上報的地產材料及坑木計劃彙總和統一采購以及參與驗收工作。
2、使用單位職責
負責所用材料計劃的申報和組織驗收工作。
第三條管理辦法
1、計劃管理
(1)各使用單位根據生產接續需要,對施工的一通三防、加強支護及清淤、墊路等零星工程用料工作量,分別製定年度、月度使用計劃。年度計劃經使用單位領導審核批準後年初報物資供應中心,物資供應中心根據各使用單位的用料計劃進行綜合平衡彙總後編報年度采購計劃。月度計劃由各使用單位根據生產需求在每月10日前提報下一個月的月度需求計劃,每月20日補報一次月度補充計劃,物資供應中心結合消耗和庫存情況進行綜合平衡彙總後提報月度采購計劃。
(2)材料計劃要求名稱、規格、數量準確,質量要求明確;未按規定要求申報的單位,物資供應中心不予組織采購。
(3)因地產材料和坑木受季節的影響價格變化較大,要求各使用單位在每年的9月份拿出10月至第二年3月份(冬季和第二年春季)使用計劃,物資供應中心統一采購儲備。
2、采購管理
(1)地產材料采購實行分區、就近供應的原則進行采購確定供應商。礦區共分為五個區:(1)大柳塔、上灣、哈拉溝區(2)補連塔區(3)烏蘭木倫、石圪台區(4)榆家梁區(5)保德區
(2)寄售管理實行意向寄售管理,即同供應商簽訂意向寄售合同,地產材料由供應商儲存,使用時由供應商直接運送到使用地點。
3、驗收管理
地產材料的驗收由各使用單位負責,各使用單位設兼職(或者專職)材料員,負責組織和通知供應站共同對地產材料進行驗收。
坑木的驗收由物資供應中心組織,使用單位及相關業務部門共同驗收。
4、資質要求
(1)機磚和空心砌塊: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開采證、企業代碼證、質檢報告;
(2)碎石、沙子、片石、黃土: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開采證、企業代碼證。
(3)坑木: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砍伐證、企業代碼證、植物檢疫證書。
5、地產材料供應商的質量考察形式
(1)人員組成:由物資供應中心牽頭,組織公司紀委、企管部、環保處、使用單位材料負責人。
(2)考察安排:(1)每次確定供應鏈前對供應商進行一次全麵的考察;(2)每季度隨機進行一次檢查;(3)進入生產淡季前再進行一次全麵考察。
6、質量及規格要求
地產材料:
(1)機磚和空心砌塊:經有關質檢部門檢驗為合格產品;
(2)碎石、片石要求為青石;
(3)沙子為中粗沙、黃土為粘土。
坑木:
(1)材質要求
目前常用的坑木有鬆木、杉木、榆木、柞木、柳木等,其中鬆木用的最多。根據安全生產需要點柱必須用鬆木,其它坑木如道木、木托盤等根據用途選用材質。
(2)主要用來承重受壓材料的坑木要按下表標準執行
名稱 |
缺陷名稱 |
要求 |
原木 |
腐朽: 木節:1、在構件任何15cm長度上沿周長所有木節尺寸的總和,不得大於所測部位原木周長的 2、每個木節的最大尺寸不得大於所測部位原木周長的 扭紋:每米平均斜度不得大於(cm) 髓心: |
不容許 1/3 1/6 12 不限 |
方木 |
腐朽: 木節:在構件任一麵上任何15cm長度上所有木節尺寸的總和不得大於所在麵寬的 斜紋:每米平均斜度不得大於(cm) 裂縫:1、在聯結部位的受剪麵上 2、在聯結部位受剪麵附近,其裂縫深度(有對麵裂縫時用兩者之和)不得大於材寬的 髓心: |
不容許 2/5 8 不容許 1/3 不限 |
(3)常用規格標準
①圓木(用作點柱)要求小頭直徑不得小於180mm,無彎曲。主要規格:小頭直徑在180~220mm之間,長度2.8米~6米之間。
②方木要求兩端頭寬×高不小於120×120mm,長度不得小於1200mm,承載麵要求平整,不容許彎曲。
主要規格按承載重量可參照以下標準:
1200×140×140mm;1200×160×160mm;其它規格用量較少,可根據使用單位實際需求情況進行加工。
③木托盤規格:500*200*50mm;500*200*100mm;
④頂梁:根據頂梁長度要求直徑如下表:(單位:米)
頂梁長度 |
1.5-2.0 |
2.1-2.6 |
2.7-3.2 |
3.3-3.4 |
3.5-4.5 |
直徑 |
0.16 |
0.18 |
0.2 |
0.2-0.22 |
0.22 |
第四條監督考核
地產材料及坑木的日常管理及各相關單位的執行情況由企管部進行檢查,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對存在的問題根據具體情節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按02manbetx.com 進行追查。
第五條其它
1、各使用單位擅自采購的地產材料及坑木,核算中心派駐財務室不予結帳,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井巷工程混凝土底板專業化施工實施辦法(試行)
為了進一步加強混凝土底板施工質量、工期、安全等管理,穩定施工隊伍,提高效率,按照公司2007年2月21日安委會擴大會議關於混凝土專業化服務的有關要求,公司決定由生產準備處對各礦井生產及專項資金井巷混凝土底板工程實施專業化服務,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第一條專業化服務範圍
生產準備處成立混凝土底板專業化施工隊伍,負責各礦井生產及專項資金混凝土底板工程施工,同時負責混凝土底板施工巷道的清淤、墊路(其中:在連采機掘進頭各類重型設備運行範圍內清淤由礦方負責,墊路在工作麵停止作業時,由生產準備處負責完成;運行範圍之外清淤、墊路由生產準備處負責;底板要求滯後掌子頭距離為300-500米)。
第二條生產組織及施工安排
1、機構設置
生產準備處在原框架基礎上,增設工程管理科,負責混凝土專業化施工技術管理,定編3人。
2、隊伍編製及人員構成
生產準備處成立專業化施工隊伍,根據礦井業務量,每隊設3~5名隊幹,1名核算員,均為公司在冊員工。先對礦井生產準備隊中現有底板施工勞務人員及管理人員進行接管,施工人員由勞務人員構成,數量不足時,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後,由生產準備處從人力資源公司補充。對於底板工程量偏少的礦井不專門設置隊伍,由生產準備處其它隊伍輻射施工。
3、施工安排
(1)混凝土專業化施工分兩步進行實施,根據第一階段專業化施工在大柳塔礦、補連塔礦的運行情況,逐步在其它礦井開展工作,在四季度之前完成公司各礦井底板工程的接管工作。
(2)根據設備及車輛配置情況,近期底板施工暫利用礦原有設備及車輛。
(3)混凝土攪拌分井下和地麵兩種方式進行作業,前期采用地麵建立攪拌站的方式進行作業,後期根據井下防爆攪拌站的研發及試用情況,采用井下建立攪拌站的方式進行作業。
第三條管理程序
1、計劃管理
各礦井每年11月底根據生產接續安排對本單位下一年度混凝土施工的工程量、施工具體時間進行詳細排隊報公司生產技術部,經公司生產技術部組織審核後,下達公司各礦混凝土底板全年作業計劃。同時各礦井根據公司年度作業計劃編製本單位季度作業計劃報公司生產部組織審核後下達季度作業計劃,生產準備處根據此計劃對人員、設備進行相應的季度安排。
2、施工任務書的下達
工程相關圖紙、工程量(包括大巷、順槽、切眼、通道)按公司有關規定在下達施工任務書之前必須報公司生產技術部統一組織會審,按照會審意見,由礦生產辦編製施工任務書,下達生產準備處組織實施。任務書要明確工程內容、工程量、質量、工期以及底板施工的強度、厚度以及巷道淨高度等技術參數。
3、工程開工前的管理
生產準備處根據下達的施工任務書,編寫施工組織及安全措施,經生產準備處總工程師組織審查後,報礦總工程師組織會審,同時要求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取得安全資格證和操作證後方可作業。
4、工程日常管理
底板施工之前,礦井與生產準備處對所施工巷道進行驗收盤點,礦所交巷道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工程質量及文明生產達到質量標準化要求。
底板工程日常管理由生產準備處負責,礦井對底板施工質量、工期進行監督檢查,公司業務部門、計劃部等參加重大項目(30萬元以上)的檢查驗收管理。工程檢查驗收按公司工程質量標準化標準和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5、其它
(1)設備及車輛由公司動力部按照公司設備管理相關規定及井下車輛運行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統一配置,前期使用目前已有設備及工器具,後期由動力部組織逐步開發利用相應專業化施工機具。
(2)專業化隊伍施工期間的辦公、洗浴由各礦負責提供,吃住仍維持各礦施工人員現狀,以後逐步解決。
(3)勞務人員管理按《神東煤炭集團勞務用工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所有施工勞務人員必須在人力資源公司辦理相應手續,不得從社會上或其它渠道臨時雇傭人員,也不得將工程轉包、分包。
(4)所用磚、沙子、碎石、片石、水泥等地產材料及其它材料等由生產準備處按規定時間提報計劃,物資供應中心統一采購,生產準備處、相關礦井組織驗收。
(5)底板工程移交生產準備處專業化隊伍施工的礦井,礦內不得另行安排其它隊伍施工,造價事務所、財務部必須嚴格把關,對於發生的工程,一律不予結算,因特殊原因確需安排施工的,必須報公司業務部門及主管領導批準。
(6)底板專業化隊伍原則上不得隨意調動施工其它工程,對於確需調動的情況,三天之內的由生產準備處批準,三天以上的必須經公司生產技術部批準。
(7)施工底板後的路麵維護及抽排水由準備處負責,水泵、電纜、管路等設施由礦負責安設,礦按公司相應辦法支付相關費用,底板施工完1個月內完成移交工作,不得無故拖延。
第四條工程預結算管理
1、工程結算單價確定
在年初核定各單位成本時,生產準備處根據現行材料價格和公司工資標準,按公司定額提報在各礦井施工砼底板、清淤泥、墊路、起底年度結算價,經公司預算小組核定後執行。
2、生產工程結算程序
⑴零星砼底板工程及當月完工並驗收的工程,必須按當月實際進度據實結算(零星工程當月完成多少結算多少,不得延期到下個月)。
⑵跨月度工程,按當月實際驗收進度據實結算進度款,竣工後一個月內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⑶每月21日前,各礦業務部門組織有關科室及生產準備處相關人員,對本單位當月完成的砼底板工程進行盤點驗收,在23日前出具審批後的工程量盤點表。
⑷生產準備處在26日以前編製預算並報礦方終審,礦方在28日前完成結算審批,對於有爭議的內容由公司造價事務所進行審核。
⑸月末生產準備處將結算報駐礦財務科入賬,駐礦財務科將當月已審批的結算進入當月成本,月末財務集中劃轉時生產準備處按礦審定結算單劃轉相應收入。
⑹生產工程的預結算按《神東煤炭集團定額標準手冊(工程造價定額篇)》相關子目執行,綜合費率為16.05%。不計取利潤,稅金。
3、專項工程結算程序
專項資金混凝土底板施工按照《神東煤炭集團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條款執行。
4、結算資料要求
(1)辦理結算必須有公司對該項工程圖紙的審查意見書,開竣工報告,竣工驗收及工程量盤點表。盤點表必須有礦方驗收人員、礦分管領導簽字蓋章,並注明簽字日期。
(2)要求工程盤點表格式必須統一,表中工程量大小寫要齊全,不得塗改。
(3)特殊情況工期延長,應有工期延長審批報告。
(4)每項工程完工後,生產準備處將結算資料移交相應礦井。
(5)、各礦要落實對生產準備處砼底板工程的結算管理,落實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日常結算工作。
5、條生產準備處混凝土專業化施工隊伍完全按照自營隊伍管理形式進行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財務和經營對其施工工程所發生的費用按照人工、材料等項目分項核算及考核,單獨建立台帳。
第五條工資結算方麵
混凝土專業化隊伍中屬神東煤炭集團在冊員工的,其工資從人力資源部核定的生產準備處工資總額中按照相應工資分配辦法進行支付,勞務人員的勞務費從礦務工程費用中支付。勞務人員勞務費標準參照公司2006年下發的《勞務工勞務費標準及考核發放辦法(試行)》,由生產準備處編製相應崗位人員定額工資,經企管部組織寫實、審核後執行。
第六條相關單位職責範圍
1、生產準備處
(1)負責混凝土底板專業化日常施工及安全管理。
(2)參與圖紙審查及工程量審核。
(3)負責與各礦井施工過程中的協調、工程驗收、結算管理。
(4)負責每班工作區間各種氣體的檢測工作。
(5)負責車輛、材料的統一調度,並對設備及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進行管理。
(6)開展底板硬化科研項目的應用工作,實現及時快速硬化底板。
2、生產礦井職責
(1)負責底板專業化隊伍在本礦井施工的安全管理。
(2)負責混凝土底板工程年度、季度計劃的編報工作。
(3)負責底板施工過程中的日常協調管理。
(4)負責底板工程圖紙設計及工程量提報工作。
(5)工程開工前,礦方應將供電、供水、通訊係統等接入到施工點附近100米範圍內。
(6)參與工程的日常監理及30萬元以下工程的組織驗收管理。
(7)負責爆破材料的監督管理。
(8)負責設備入井防爆及完好檢查。
3、生產技術部職責
(1)負責混凝土底板施工的業務指導。
(2)負責組織對底板工程圖紙及工程量審核工作。
(3)負責全年各礦混凝土底板工程年度、季度計劃的下達。
(4)負責30萬元以上重點工程的組織驗收管理。
4、動力部
(1)負責混凝土底板施工的機電業務指導。
(2)根據設備配套情況參與施工巷道圖紙的審查工作。
(3)負責設備及各種車輛的核定工作。
(4)負責砼底板快速施工成套設備組織研究及推廣應用。
5、企業管理策劃部
負責組織混凝土底板施工各項定額的製定工作。
6、財務部
負責專業化底板工程施工財務結算管理辦法的製定。
7、計劃部職責
負責專項資金底板工程的開、竣工,結算辦理及工程驗收。
負責對底板專業化施工隊伍設備、工器具配備及洗浴、住宿等內容的逐步解決。
8、人力資源部
負責混凝土底板專業化隊伍的定編、定員,並指導其勞務用工及勞務費管理。
為了確保混凝土底板工程專業化的順利實施,要求公司相關部門及主管單位按照業務分工及管理流程進行相應管理。
第七條獎罰
1、工程管理方麵
(1)對於違反《安全管理處罰辦法》的,各礦井要嚴格按相應條款進行處罰。
(2)對混凝土底板專業化施工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每發現一次由公司相關部門給予1000-5000元罰款。
①未按審定的進度計劃開工、完工的,出現特殊原因需變更工期的,必須提前出具《工程延期申請書》經礦井及公司業務部門認可。
②出現質量問題未及時返工的。
③工程資料整理不及時,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
④未按國家標準強製性條文、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設計文件、作業規程、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施工的。
⑤未按規定等進行有見證取送樣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⑥特殊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或者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上崗作業的。
⑦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擅自實施項目的。
(3)對礦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每發現一次由公司相關部門給予1000-5000元罰款。
①所掘巷道工程質量較差、淤泥積水較多,未達到公司質量標準化相關要求的;
②年度、季度作業計劃上報不及時或上報不準確的;
③未經公司批準,隨意調整作業計劃,未按公司下達計劃安排施工的;
④未經生產準備處或公司批準隨意調動隊伍的;
2、結算方麵的處罰由公司財務部嚴格兌現
(1)礦方在23日前未出審批後的工程量盤點表的,每推遲一天罰款300元。
(2)生產準備處在當月26日前未向礦方報批(預)結算的,每推遲一天罰款300元。。
(3)礦方在28日前未完成(預)結算審批手續的,每有一份罰礦方300元。
(4)駐生產準備處及各礦財務科對結算未及時入賬的,每份罰款300元,由公司按季度考核兌現,公司審計及財務專項檢查將本業務作為檢查的一項內容。
3、各相關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公司《關於製止工程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的暫行規定》及《神東煤炭集團物資供應管理辦法》,杜絕出現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及私自采購的現象,對於出現的嚴格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在每月底前,各業務部門將獎罰結果報企管部,由企管部按月統一兌現。
附表6:混凝土底板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及驗收考評表
附表7:生產工程結算相關表格。
第六章神東煤炭集團支護產品使用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保證支護產品質量,規範使用地點、使用規格,盡可能降低成本,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采購
1、質量:
所用鋼筋網、鉛絲網、塑料網、錨杆、鋼塑複合網、鋼帶、樹脂、玻璃鋼錨杆、錨索等礦用支護產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加工產品質量符合使用要求,鋼筋焊接、鉛絲聯結必須牢固可靠,塑料網、鋼塑複合網、玻璃鋼錨杆等必須有煤安及抗靜電、阻燃等相關認證。
2、規格:
⑴鋼筋網:使用φ6.5mm鋼筋,焊接成網格120×120mm、150×150mm、200×200mm三種規格網片,網片尺寸及使用量根據礦井提報的計劃加工製作,其中150×150mm、200×200mm網格的網片,在錨杆排距(礦井提供)位置增焊一根鋼筋,其中鋼筋與主筋間距不大於70mm,以利於錨杆托盤托網。
⑵金屬網:8#、10#鍍鋅鉛絲,編製成45×45mm、60×60mm二種規格網片。
⑶鋼塑複合網:網孔規格65*65mm,帶寬不小於10mm,根據所夾鋼絲數量分為4芯鋼塑網、6芯鋼塑網、8芯鋼塑網三種產品。
⑷塑料網:網孔規格40×40mm,帶寬不小於5mm。
⑸鋼帶:一般使用φ10mm鋼筋,根據錨杆間距布置在相應位置焊接兩根φ10mm短鋼筋,特殊條件下,使用加粗鋼筋。
⑹玻璃鋼錨杆:直徑φ18mm、長度1800、2000mm二種規格。
⑺錨索規格:直徑φ15.24mm錨索分長5000mm、6500mm、8000mm三種規格;直徑φ17.8mm錨索分長5000mm、6500mm、8000mm三種規格;
3、采購:
為保證支護產品的質量和正常使用,各使用單位提前一個月提報支護產品使用計劃,報公司物資供應中心,由物資供應中心統一采購,各礦井及外委施工隊不得私自采購,錨索由專業化施工單位負責組織供應。
物資供應中心根據礦井需求計劃及時供貨。
4、價格:
為便於各礦選擇規格科學、價格合理的支護產品,現將各產品指導價及拉力情況附表如下,具體價格由物資供應中心統一招標確定。
φ6.5鋼筋網 |
10#鍍鋅金屬網 |
鋼塑複合網 |
塑料網 |
玻璃鋼錨杆 |
||||||||||
規格(mm) |
價格(元/m2) |
規格(mm) |
價格(元/m2) |
單根拉力 |
規格(mm) |
價格(元/m2) |
單根拉力 |
規格(mm) |
價格(元/m2) |
單根拉力 |
規格(mm) |
價格(元/m2) |
抗拉強度 |
抗剪強度 |
120×120 |
24.5 |
45×45 |
16.5 |
≥3000N |
4芯 |
10 |
≥2000N |
40×40 |
9.5 |
≥1200N |
φ18*1800 |
22.6 |
≥250MPa |
≥75MPa |
150×150 |
20.5 |
60×60 |
15.4 |
6芯 |
12 |
≥3000N |
50*50 |
11.5 |
≥2500N |
φ18*2000 |
23.2 |
|||
200×200 |
17 |
8芯 |
15 |
≥4000N |
||||||||||
第二條使用原則
1、鋼筋網主要使用在噴漿巷道:
⑴對於頂板特別破碎地段掛設120×120mm網格的鋼筋網;
⑵對於頂板較破碎地段掛設150×150mm網格的鋼筋網;
⑶對於頂煤留設較薄、裂隙發育地段掛設200×200mm 網格的鋼筋網。
2、金屬網:各礦井主輔回撤通道、不噴漿大斷麵機頭硐室使用規格為10#鍍鋅45×45mm網格的金屬網。
3、塑料網:
片幫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順槽正幫、變形不嚴重的負幫及頂板采用塑料網支護。
4、鋼塑複合網:巷道變形不嚴重,頂板、負幫壓力大地段使用四芯網片;變形較嚴重的頂板、負幫使用六芯網片。
5、玻璃鋼錨杆:
保德煤礦順槽正幫使用φ18*2000mm的玻璃鋼錨杆,中心礦區大采高工作麵正幫使用φ18*1800mm的玻璃鋼錨杆。
6、錨索:
(1)直徑φ15.24mm錨索使用地點及支護強度按照《各礦井掘進巷道支護參數優化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2)直徑φ17.8mm錨索使用地點為采用錨索、W鋼帶聯合支護的回撤通道;壓力顯現強烈、巷道斷麵大的巷道。
第三條要求
1、各礦根據巷道頂、幫壓力情況,合理確定金屬網的使用,能用塑料網、鋼塑複合網代替的盡可能代替。
2、各礦井支護產品必須由物資供應中心統一采購,嚴禁私自采購,否則對於礦井追查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於外委單位按照使用金額進行相應處罰,金額累計達到2萬元的,取消其在該礦的施工資格。
3、各礦井要認真履行《神東煤炭集團支護產品使用管理辦法》,物資供應中心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對每批次的產品質量組織驗收、企管部負責支護產品價格的監督管理,生產技術部負責對支護產品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4、對於鍍鋅金屬網物資供應中心在采購時必須嚴格把關,保證鍍層完好不生鏽,同時各供應站必須加強保管,防止生鏽。
5、對於物資供應中心采購的支護產品,如出現質量不合格的產品,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6、各使用單位在工程結算時,必須附有物資供應中心供應站出具的材料領用單原件,領用單上必須注明領料時間、數量、具體工程名稱等,對於不按公司要求,私自采購的,該工程不予結算,並由造價事務所嚴格把關。
7、各礦井要根據不同的巷道使用條件,按照以上原則選擇符合支護強度的產品,並編製專項加強支護措施,由礦總工程師嚴格把關審批。
8、錨索施工技術要求:
(1)各礦井必須按承載、頂板岩性情況設計錨索的布置方式,必須保證錨索錨固段錨固在穩定的岩層中。
(2)各礦井錨索施工隊伍必須將頂板岩性變化及時彙報礦生產辦,生產辦經落實後,及時調整錨索長度和錨固段長度,錨索其錨固段長度必須保證在1.5米以上,要使用中、快、特快三種凝固速度的樹脂,使用時嚴格執行規定要求,嚴禁混用。使用φ15.24mm、φ17.8mm的錨索時,托盤規格要求長×寬×厚不小於300×300×12mm,配套鎖具必須能夠自鎖。
(3)各礦井所施工的錨索外露長度≤200mm,孔深允許偏差範圍為0—+50mm,孔距允許偏差範圍為±200mm,錨索使用φ15.24、φ17.8mm的鋼角線時,成孔直徑不大於28mm。
(4)φ15.24mm錨索初漲力不得小於10噸;抗拔力不得小於16.4噸;破斷拉力不得小於24.7噸;φ17.8mm錨索初漲力不得小於14噸;抗拔力不得小於22.4噸;破斷拉力不得小於33.7噸。當頂板條件發生變化達不到此技術要求時,要即使彙報礦生產辦,經生產辦現場落實後,修改設計或技術要求,總工程師審批後執行。
(5)錨索施工隊伍施工前必須編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礦領導及相關業務部門審批後,嚴格按照規程要求貫徹執行、考試合格後方可作業。
(6)錨索施工隊伍所使用的錨索施工機具必須完好,壓力表要檢驗、定期校驗,使用不合格的壓力表或沒有壓力表,就認為是不合格的錨索,不予結算。
(7)各礦井錨索隊施工使用的樹脂、鋼角線、鎖具、托盤必須有出廠檢驗合格證,無證的嚴禁使用。
(8)如遇到淋水、鬆散岩層等特殊地段時,必須采取特殊措施:
①增加錨索錨固段長度,采用特殊樹脂。
②增加漲殼式鋼管,增強錨索與孔壁之間的摩擦力。
③及時與礦生產辦聯係,礦生產辦要及時變更設計,加長或縮短錨索長度,以便錨索能夠錨固在穩定的岩層中,並調整錨索的布置數量。
(9)錨索施工隊伍必須有每班的詳細施工記錄,記錄中必須標明施工位置和錨固力,各班施工的錨索在錨索上要有明顯的標誌。
9、錨索驗收製度:
(1)各礦井錨索施工隊伍所施工的錨索必須要自檢,且要有自檢記錄。
(2)各礦井必須對各錨索隊施工的錨索進行及時檢查,具體檢查次數按以下要求執行:
①對於批量的錨索支護,每300套錨索抽查10套。
②對於零星工程一般按照總量的5%進行抽查,不足5套的檢查一套。
③對於零星重點工程錨索支護,按照總量的10%進行抽查。
(3)各礦檢查及驗收要做好記錄,驗收記錄必須歸檔,以備以後檢查。
(4)生產技術部每月將不定期組織對各礦施工錨索的支護質量抽查,並將抽查結果及時反饋到礦上,以便立即整改。
10、錨索施工驗收製度:
(1)各礦井對錨索施工隊伍所施工的錨索按照合格率進行簽證付款,要求所施工的錨索合格率達到95%。
(2)對於礦井所施工的錨索合格率達不到95%,錨索核定為不合格錨索,對於不合格的錨索將不給予結算;並要求該錨索施工隊伍立即進行補強支護,補強支護費用不予結算。
(3)公司對各礦井所施工的錨索進行抽查時:
①抽查自查記錄,若記錄不全每次處罰該礦井1000~10000元。
②對礦井檢查記錄不全,每次處罰該礦井2000~20000元。
③現場抽查時,每發現一套不合格錨索,罰款1000元,合格率低於95%時,當作02manbetx.com 進行嚴肅追查處理。
第七章各礦井掘進巷道支護參數優化指導意見
隨著近年來各礦井工作麵逐漸向井田深部延伸,開采條件逐步變差,斷層、地質構造、礦壓顯現加強、湧水量增大等對巷道支護的影響越來越突出,各礦井相應增加了支護費用。但各礦井在實際支護過程中,對於頂板狀況沒有根據圍岩特征區分對待,個別礦井出現該由連采隊一次掛設的網安排二次施工,錨索布置相對密集,網片規格使用不統一,行人側網片加寬、幫支護強度過高,造成支護費用上升較高,為科學合理確定支護參數,降低成本,保證安全生產,公司根據不同礦井巷道的圍岩特性及巷道服務年限,結合現有各礦井巷道支護的現狀,現對各礦井的巷道支護參數進行了優化,請各相關單位參照執行,如遇地質條件發生變化,必須製定加強支護措施,並嚴格執行。
第一條各礦井通道支護要求如下
1、薄及中厚煤層工作麵回撤通道支護方案
(1)主回撤通道頂板支護:工作麵使用2米支架時,每米5根錨杆,規格Φ16*1600mm;工作麵使用2.8米支架時,每米5根錨杆,規格Φ16*1800mm;配套兩種支架工作麵通道錨索每1.8米3根錨索(15.24×6500mm),每排錨索橫向掛設一排W鋼帶;網片為雙層全斷麵金屬網(規格10#鉛絲45*45mm網格)。
(2)輔回撤通道頂板支護:每米5根錨杆(Φ16*1600mm);頂板破碎時掛鋼筋網(規格Φ6.5*200*200mm),不破壞時掛金屬網;錨索每3米1根錨索(15.24×6500mm)。
(3)聯巷:主通道側10米聯巷頂板與主通道頂板支護一致,如遇頂板裂隙發育不完整的情況,相應架設工字鋼棚,具體數量視情況而定。輔通道側10米聯巷頂板與輔通道頂板支護一致。
2、工作麵使用3.5-5.5米高度支架(包括3.5米、5.5支架)的回撤通道支護方案
(1)主回撤通道頂板支護:每米5根錨杆(Φ18*2100mm);錨索每1.5米3根錨索(15.24×6500mm),每排錨索橫向掛設一排W鋼帶;網片為雙層全斷麵金屬網(規格10#鉛絲45*45mm網格)。
(2)輔回撤通道頂板支護:每米5根錨杆(Φ18*2100mm);網片為全斷麵金屬網(規格10#鉛絲45*45mm網格);錨索每3米2根錨索(15.24×6500mm)。
(3)幫支護:主通道負幫、輔通道正幫掛設金屬網(金屬網距離底板高度1米),每米3根錨杆(Φ16*1600mm)。對於礦壓顯現強烈的主通道負幫需要補打錨索,主通道正幫片幫嚴重需要掛網的,必須報生產部組織審定。
(4)聯巷:主通道側10米聯巷頂板、幫與主通道頂板、幫支護一致,如遇頂板裂隙發育不完整的情況,相應架設工字鋼棚,具體數量視情況而定。輔通道側10米聯巷頂板、幫與輔通道頂板、幫支護一致。
3、工作麵使用6.3米高度支架的回撤通道支護方案
(1)主回撤通道頂板支護:每米6根錨杆(Φ16*2100mm);錨索每1米4根錨索(15.24×6500mm),每排錨索橫向掛設一排W鋼帶;網片為雙層全斷麵金屬網(規格10#鉛絲45*45mm網格)。
(2)輔回撤通道頂板支護:每米5根錨杆(Φ16*2100mm);網片為全斷麵金屬網(規格10#鉛絲45*45mm網格);錨索每3米2根錨索(15.24×6500mm)。
(3)幫支護:主通道負幫掛設3米寬網片,每米5根錨杆(Φ16*1600mm),加掛木托盤;每3米2排錨索(15.24×5000mm)、1排鋼帶(10×12×3200mm);輔通道正幫掛設3米寬網片,每米4根錨杆(Φ16*2100mm);對於礦壓顯現強烈片幫嚴重的,要求幫網一次掛到底,根據片幫情況合理確定主通道負幫補打錨索,主通道正幫片幫嚴重需要掛網的,必須提前報生產部組織審定。
(4)聯巷:主通道側10米聯巷頂板、幫與主通道頂板、幫支護一致,如遇頂板裂隙發育不完整的情況,相應架設工字鋼棚,具體數量視情況而定。輔通道側10米聯巷頂板、幫與輔通道頂板、幫支護一致。
第二條各礦井切眼支護要求如下
1、薄及中厚煤層工作麵切眼支護方案
使用2米支架的,每米9根錨杆(Φ16*1600mm);使用2.8米支架的,每米9根錨杆(Φ16*1800mm);2米支架全斷麵鋼筋網(規格Φ6.5*200*200mm),2.8米支架切眼破碎段金屬網支護,每3米3根錨索。
2、工作麵使用3.5-5.5米高度支架(包括3.5米、5.5支架)的切眼支護方案
每米9根錨杆(Φ16*2100mm),每米兩條鋼帶(規格Φ10*80*4000mm),每3米4根錨索,片幫嚴重的相應掛設網片。
3、工作麵使用6.3米高度支架的切眼支護方案
每米10根錨杆(Φ18*2100mm),每米兩條鋼帶(規格Φ10*80*4000mm),每3米5根錨索,頂板煤厚在500mm以上時,行人側掛網。頂板破碎且片幫嚴重時頂幫全掛,幫網離底板高度1.5米以上,的掛設網片。
第三條各礦井頂板錨索施工長度根據頂板岩性確定,藥卷數量要保證Φ15.24錨索拉拔力最小不小於16.4噸,Φ17.8錨索拉拔力不小於22.4噸,特殊地質條件下,錨索適當加密。在頂板破碎、錨杆長度大於2100mm(不包括2100mm)及大斷麵交叉點錨杆直徑調整到Φ18mm。
第四條保德礦各巷道支護參數仍執行現規定,根據山東科技大學項目的研究成果分段進行試驗推廣。
第五條各礦井工作麵貫通期間掛網時,一般使用10#鍍鋅鉛絲網,對於頂板壓力顯現大,容易出現網兜撕壞網片的情況,采用8#鍍鋅鉛絲網進行貫通期間掛網。
第六條要求如下:
1、各礦井在編製《作業規程》時,必須對巷道支護強度及參數進行詳細計算核定,保證支護參數合理且安全可靠。
2、各礦井接到通知後,必須參照公司下發的指導意見進行優化支護,因特殊地質條件,在指導意見基礎上支護參數發生變更,單項工程支護費用超出核定支護費用10萬元的必須報公司生產技術部組織審核。
3、各礦井每月5號按照地測公司驗收的報表,出具本月施工的巷道及逐條巷道的支護參數及支護材料彙總量,並上報公司生產技術部,生產部負責按照指導意見進行核查。同時,生產部將在每月工程質量專項檢查時對相關工程支護進行現場抽查。對於超出10萬元的,而沒有明確理由的,核算中心必須嚴格把關,發生的該部分費用公司財務不予認可。
4、企業管理策劃部、財務部、生產部每季度末共同對進入生產成本的單位工程支護材料進行考核(在季度之前完成的單位工程,生產部在工程完成的月末進行考核)。對於單位工程支護費用超過10萬元且沒有經過公司審批認定的,按超支部分費用的30%扣除經營考核獎。
5、各礦井所有支護材料必須從物資供應中心統一采購,物資供應中心必須保證采購的產品質量合格,相應證件齊全,並根據保質期、阻燃、抗靜電等要求,加強地麵儲存管理,不因儲存環境而影響產品質量,各礦井要加強拉運及現場支護過程管理,確保有效支護。生產部將不定期進行抽查,對於不按程序辦理的,公司將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6、在生產過程中如有新的支護材料,生產部負責根據實驗情況,進一步修改和優化支護參數。
7、對於外委支護材料結算方麵,在造價事務所進行結算時,必須附有物資供應中心出具的票據,要嚴格杜絕私自采購現象的出現,對於出現的一律不能結算。
8、為給快速掘進創造條件,減少掘進隊伍和人員,提高全公司的掘進效率,對於各類條件較好的掘進工作麵,各礦井要不斷優化設計,探索新的支護設計,請各礦井結合下述意見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優化設計。
⑴各生產礦井和生產準備處在現有支護形式不變的情況下,要進一步加強生產組織,提高設備的開機率和正規循環效率,從而進一步提高單進水平。
⑵各生產礦井要進一步優化巷道斷麵,在滿足巷道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降低巷道寬度,從而使錨杆支護設計為每排4根,滿足錨杆機一次施工要求,減少二次倒機支護對錨杆機支護效率的影響,提高支護效率。
⑶各生產礦井要進一步優化巷道錨杆支護參數,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對不同條件下的支護要求如下:
①對5.4m以下(包括5.4m)巷道寬度在頂板完整、無構造和明顯裂隙帶、巷道壓力顯現不明顯、頂煤厚度大於0.5m以上的條件下,建議設計為每排4根錨杆,錨杆直徑及長度可適當放大,在掘進過程中一次支護到位。
②對5.4m-6.0m寬巷道在頂板完整、無構造和明顯裂隙帶、巷道壓力顯現不明顯、頂煤厚度大於0.5m以上的條件下,如原設計每排支護4根錨杆,則維持原設計方案,若原設計每排支護4根以上錨杆時,建議通過提高錨杆強度或減少錨杆排距優化為4根錨杆或5根,錨杆直徑可變更為Φ18-Φ20mm;設計為5根錨杆時可先一次性施工4根錨杆,另一根錨杆在掘進工作麵之後掛行人側頂網時一並補齊。
③對巷道頂板不完整、有地質構造、有明顯裂隙帶、巷道壓力顯現明顯、頂煤厚度小於0.5m的條件下,巷道支護維持原巷道支護設計方案和施工工藝。
(4)在掘進工作麵需要掛網時,對頂煤厚度大於0.5m、壓力顯現不明顯、無片幫、頂板較完整的掘進工作,建議在掘進過程中暫不施工頂網和幫網,在掘進工作麵之後進行二次補掛;對頂板較為破碎、裂隙較為明顯、片幫嚴重、頂煤小於0.5m的情況下,要求將頂網、幫網一次支護到位。並要進一步優化錨杆機掛網工藝,提高掛網效率,減少對掘進的影響,提高掘進效率。
(5)對保德煤礦、補連塔礦1-2煤、石圪台煤礦、榆家梁礦4-2煤維持原設計支護方案;對大柳塔礦、上灣礦、哈拉溝礦、補連塔礦2-2煤,榆家梁礦5-2煤和4-3煤,錦界煤礦、烏蘭木倫礦要求由總工程師牽頭,結合中國礦業大學所做的礦壓報告,進一步優化錨杆支護設計及施工組織方案,在支護設計上要充分考慮錨杆機的支護效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錨杆支護設計優化,提高單進水平。生產部組織安監局和相關礦井審定後執行。
9、行人側幫頂網拐角處在支護時要求使用一根錨杆。
10、各礦井在鋼帶架設時,對於由錨杆壓設的鋼帶,要求統一使用Φ10mm鋼筋鋼帶,對於由錨索壓設的鋼帶使用Φ14-16mm鋼筋鋼帶。對於頂煤厚度大於500mm,頂板完整、沒有裂隙、構造的地段不掛設鋼帶和網片;對於頂板較完整無裂隙,頂煤厚度在300-500mm的可掛設鋼帶;對於頂板裂隙較發育,頂煤厚度變化較大,頂板破碎時要掛設網片。
11、各礦井在鋼筋網使用方麵規格不統一,網格大小不規範,要求高度在3米以上的巷道,可以使用120-150mm網格的鋼筋網,高度3米以下的巷道統一使用200×200mm網格的鋼筋網。對於高度小於2.2m的巷道,需要掛網時,為了避免出現網兜,要求掛設鋼筋網,高度大於2.2m的巷道,需噴漿時掛設鋼筋網,不噴漿時一律掛設金屬網。
12、聯巷口錨索支護,巷道高度在3.8米以上的巷道,每一聯巷口錨索支護數量控製在3-5根以內,3-3.8米的巷道每一聯巷口錨索支護數量控製在3根以下,3米以下巷道根據巷道頂板情況合理確定。
第八章神東煤炭集團火工品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火工品計劃編製、采購、驗收、入庫、保管、出庫、領用、運輸配送、入井、使用、看管、退庫、銷毀、台帳建立等業務程序,強化火工品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預防爆炸02manbetx.com 的發生,保障煤炭生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使之製度化、規範化、明確責任,堵塞漏洞,完善監督製約機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爆破01manbetx 》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火工品使用、管理及供應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機構、責任製,製定火工品采購、庫存、運輸、使用、現場管理、防止丟失等全過程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完善相關製度,並根據本辦法,製定各單位實施細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神東煤炭集團所屬各單位以及在神東煤炭集團施工的各外委單位。
第二節相關單位職責
第四條物資供應中心職責
1、全公司火工品由物資供應中心集中統一負責供應,包括火工品的計劃彙總、采購、驗收、入庫、倉儲、出庫、退庫、銷毀、運輸配送(地麵)、裝卸等工作,物資供應中心要設一名主管領導,要有符合安全規定的火工品倉庫和專門的配送車輛,要設置專門的管理 人員和配送車司機。
2、物資供應中心負責根據各礦提報計劃合理安排配送車輛,各供應站火工品庫負責日常調度,火工品配送車輛必須實行定點停放、按規定路線行駛,物資供應中心配送項目部對火工品車輛運行情況全程跟蹤管理,嚴禁私停亂放或另作它用,確保安全運輸。
3、物資供應中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並對證件情況進行複核,提高火工品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第五條各礦井(包括項目部、露天礦)職責
1、各礦井負責本單位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並負責在本單位施工的外委單位的火工品管理。
2、礦井要建立礦、區隊兩級管理體係,各單位要指定一名礦領導負責本單位火工品管理工作,生產辦具體負責相關業務,同時火工品管理接受駐本單位安監處(站)的安全監管。
3、礦井負責本單位火工品計劃的編製、審批、提報及火工品領用、入井、現場使用、退庫、看管、台帳建立等管理工作,對在本轄區內作業的外委單位進行監督管理。
4、礦井必須建立完備的火工品台帳,由生產辦設專人負責。
5、各礦井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安全教育,並對證件情況進行複核,提高火工品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第六條外委施工單位職責
1、外委單位負責本單位火工品現場使用、退庫、看管、台帳建立等管理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礦相關管理製度及辦法,並接受所在礦井的管理。
2、外委單位必須建立完備的火工品台帳,外委使用單位由隊長負責,並每日將台帳報所在礦井生產辦備案。
第七條安監局職責
1、安監局是公司火工品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單位,負責對各單位火工品安全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2、駐礦安監處(站)負責所駐單位(包括外委單位)火工品計劃編製、領用、運輸、裝卸、入井、現場使用、退庫、台帳建立等日常監督檢查。
第八條公司其它業務部門職責
生產部、計劃部、基建部、動力部分別在業務範圍內對火工品現場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工程委托監理的,監理公司對火工品現場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節管理程序
第一計劃管理
第九條公司各礦井下月度的火工品計劃由各礦井生產辦負責按審批程序在每月25日前提報物資供應中心供應站,各供應站在本月27日前,向物資供應中心配送項目部提報下月度需求計劃。
第十條物資供應中心配送項目部在接到各單位、各站月度計劃後,根據神華物資公司與各火工品生產廠家簽訂的《火工品購買合同》和與當地民爆公司簽訂的《火工品購買合同》,並到相應的公安機關辦理購買、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在月度計劃上報後,各站火工品庫根據火工品庫存情況及需要量,提前三日向物資供應中心配送項目部上報火工品需求量,以便及時組織采購和送貨。
第二采購管理
第十二條物資供應中心組織與生產廠家或地方民爆部門商談具體的《火工品供應合同》,確保供應的數量、質量和及時性,合同要履行公司審批程序。
第十三條 井下使用的雷管必須是金屬雷管,所有雷管上必須有激光打號編碼,卡口三道壓痕,采購使用固定顏色標識的專用雷管。包裝箱上必須有“神東專用”的明顯標識,雷管編號不得有漏碼或錯碼。
第三驗收管理
第十四條火工品到貨時,由物資供應中心火工品保管員按照與生產廠家(地方民爆公司)所簽訂合同、國家標準及裝箱單的內容進行驗收。驗收時保管員要對火工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雷管編碼、顏色標識、卡口壓痕進行詳細清點核實,不得有漏碼、錯碼。確認無誤並驗收合格後,方可填寫《火工品入庫登記表》。同時向供應商押運員出具入庫驗收單,作為費用結算的依據。
第十五條火工品到貨時,生產廠家(地方民爆公司)必須提供裝箱單、合格證、說明書、條形碼。
第四入庫管理
第十六條《火工品入庫登記表》應詳細記錄火工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時間、入庫時間、每箱編碼,並由驗收入庫人員簽字。
第十七條生產廠家或民爆部門將雷管送到指定地點並辦理入庫驗收手續後,物資供應中心配送項目部應及時將所供雷管的編碼數據錄入到物資供應中心網絡辦公的專用網頁上,做到信息共享,並負責所有入庫雷管的數據錄入和管理工作,錄入的數據必須及時、準確。
第十八條保管員在入庫時,要嚴格按照民爆信息管理係統中的流程,根據電子信息卡中的“兩證信息”,在手持機上掃描入庫。
第十九條對無手續、手續不全、過期失效的、不導通的雷管、變質的火工品,要拒絕入庫,做到“帳、卡、物”相符。
第五出庫管理
第二十條各礦由專人負責火工品的領用和發放。使用單位爆破員的相關證件必須在相應供應站火工品庫備案。隻有礦方和駐礦安監處審定後並經物資供應中心備案的專職爆破員有權到炸藥庫或在配送車上領用火工品,領用時必須隨身攜帶爆破員電子信息卡及審批單,否則,不予發放。每一爆破員領用量必須符合當地公安機關規定領用量。
第二十一條火工品出庫要嚴格履行出庫手續。使用單位申請領用火工品時,必須持有物資供應中心統一印製的《火工品領用審批單》,審批單必須明確每循環、每班火工品使用量。經使用區隊(或外委單位)負責人、礦主管部門、礦分管領導、駐礦安監處、供應站辦理領用審批手續。手續不全及非領用人員領用的不予發放。
第二十二條各使用單位辦理出庫手續時,要嚴格按照《火工品發放登記表》所要求的內容進行認真填寫、仔細核實,並由領用人和發放人雙方在登記表上簽字。
第二十三條火工品出庫時,必須嚴格按照民爆信息管理係統流程,在手持機中掃描出庫,不得有絲毫折扣。
第二十四條對同品種、同規格的爆破器材,要堅持“發零存整、先進先出”、“用多少、領多少”的原則。
第二十五條各火工品庫保管員應在領用雷管或炸藥後的第二天上午將前一天的《雷管或炸藥發放登記表》以傳真的方式傳回所屬供應站,由供應站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存檔。
第二十六條各供應站應及時將本站雷管發放的有關信息錄入到物資供應中心網絡辦公的專用網頁上,且必須至少保留兩個月時間。
第六退庫及臨時保管
第二十七條火工品使用要嚴格退庫手續,退庫時,必須將火工品名稱、數量、規格、編碼等如實進行登記,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退庫,並辦理紅票衝帳手續。
第二十八條當班不進行放炮作業的工作麵嚴禁存放火工品,使用單位必須當班交回火工品庫,由雙方簽字後儲存在火工品庫內臨時保管箱,並在下次領用火工品時同時履行登記手續,將臨時存放品一並出庫。
第七銷毀管理
第二十九條對於因存放時間過長或因某種原因質量沒有保證的火工品要進行銷毀處理,使之完全失去爆炸危害性。銷毀要根據國家法律和規範進行,由物資供應中心編製申請銷毀報告單,報所轄區公安機關備案並由公安機關組織實施,憑公安機關出具火工品銷毀證明進行帳務處理。
第八火工品庫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物資供應中心火工品庫保管員應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嚴防火工品失盜,保持庫區、庫房清潔,杜絕火源,定時和不定時巡查各庫房門窗、消防、避雷等庫區內設施,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處理並向領導彙報。
第三十一條保管員嚴格履行交接班製度,各站領導要嚴格執行日檢查製度。
第三十二條必須嚴格履行入庫人員登記製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進入庫區人員一律不準攜帶香煙、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品。帶有移動通迅工具的要進行全電路關閉,統一另行存放。
第三十三條物資供應中心專職管理人員要加強各環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要嚴格按照民爆信息管理係統的流程,辦理審批、購買、運輸等手續,確保火工品實現安全管理。
第九地麵運輸配送
第三十四條車輛管理處要對火工品專用車輛進行專門維護保養,確保車輛完好;運輸司機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運輸過程要嚴格執行火工品道路運輸規定,嚴禁超限、超載、超速行駛,在裝卸火工品時必須按規定停放車輛,火工品運輸車不得乘坐無關人員。
第三十五條雷管、炸藥要輕拿輕放,裝卸現場不允許有帶電設備及器材;嚴禁拖拉、撞擊、拋擲、腳踩存有火工品的包裝箱;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野蠻裝卸;不準穿鐵釘子鞋、不準穿化纖衣服。
第三十六條車載量及運輸要求:
1、水膠炸藥、乳化炸藥、銨銻炸藥、導爆索均屬於炸藥類產品,可以在同一車內運輸。運輸炸藥時裝載質量不得超過車輛核定載重量。
2、非電毫秒雷管、毫秒電雷管屬於雷管類產品,可在同一車內運輸。運輸雷管時裝載高度不得高於車廂高度的80%。
3、原則上雷管、炸藥不得在同一車內混裝運輸。如確需同時運輸,雷管必須裝在防爆鐵罐內,按要求擰緊罐口,且每罐不得多於200發雷管。
4、時速要求:白天運輸時速不應超過40km/h,雨雪、夜間、霧天,速度不得超過20km/h。兩車同時行駛時,在平坦路上2車相距不應少於50m,下坡時不應少於300m。
5、物資供應中心負責與各礦井確定具體運輸路線和交接地點。
第三十七條物資供應中心配送火工品時,押運員必須全程押運。火工品押運員職責為:
1、必須熟悉並嚴格遵守崗位職責。
2、全過程負責監督火工品運輸車的裝車、行進路線、行車速度。
3、監督裝載火工品數量、品種無誤,監督裝車是否符合要求,嚴禁超限、混裝、亂放。
4、貨物運達使用單位後,車輛要熄火,並負責監督,按裝卸規程要求進行卸車。
5、禁止閑雜人員在裝卸場地逗留。
6、要同收貨單位辦好貨物清點、交付、簽字等手續。
第三十八條爆破員領用火工品時,各礦必須安排火工品押運員。物資供應中心各庫房相互調撥時,由調入庫保管員作為兼職火工品押運員。
第三十九條配送時,屬大柳塔礦、石圪台礦、哈拉溝礦使用的火工品在哈拉溝火工品庫領用;烏蘭木倫礦所需火工品從烏蘭木倫火工品庫領用;馬家塔礦、補連塔礦、上灣礦所需火工品從馬家塔火工品庫領用;榆家梁礦、錦界礦在相應的火工品庫領用;保德礦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火工品庫領用。
第四十條各單位要提前一天向駐礦供應站提報次日火工品使用計劃,駐礦供應站根據審定的計劃,統一配送。
第十井下火工品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使用單位火工品領取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熟悉火工品的性能,且必須持當地公安局發放的“爆破員證”和批準的審批單,辦理相關的領用手續。
第四十二條礦井使用單位火工品領用由各礦井配備專用車輛根據審批單及相關證件統一配送,火工品專用車輛礦要專門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車輛完好。
第四十三條雷管、炸藥必須分裝分運,火工品的運送除放炮員跟車外,其餘人員嚴禁乘坐運送火工品的車輛。同時井上、下接觸爆炸物品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運送火工品的車輛在井下運行速度不得超過20km/h,不得在交接班人員高峰期運送,各礦要明確具體時間,也不得在途中停留,且車輛前後必須有易燃、易爆警示標誌,並有明顯的警示燈,同時運送火工品的車輛箱底必須鋪設絕緣層。
第四十四條各礦井必須嚴格審查炮掘作業規程,每循環、每班火工品使用量必須在規程中明確規定,火工品領用審批單批準量必須與作業規程要求量及現場實際使用量相吻合。
第四十五條各單位必須使用由物資供應中心統一設計訂購的火工品專用箱。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箱內,並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禁止在炸藥和雷管箱上坐人或碼放材料,嚴禁將炸藥箱或雷管箱挪做它用。
井下火工品臨時存放點,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每一炮掘作業點火工品存放點必須由礦指定專門的位置進行存放。
2、火工品箱必須放置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的地點,並設置柵欄,臨時存放點不允許有設備及電纜等其它物件。
3、火工品箱必須放置在放炮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並標識清楚。
第四十六條炸藥和雷管箱在施工期間必須由專人負責看管,看管期間人員決不能離開,嚴防炸藥和雷管丟失。當班使用不完的移交下一個班使用,井下存放量不得超過作業規程規定的兩班使用量,超出部分必須進行退庫處理,各礦井在製定實施細則時,必須明確規定,現場必須有詳細的交接班記錄,箱內必須設置台帳,工作現場無人員看管不得存放火工品。
第四十七條井下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爆破01manbetx 》及《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編第七章關於井下爆破的相關條款。
第十一露天礦火工品現場管理
第四十八條爆破作業必須遵守《爆破01manbetx 》及《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編第二章相關規定。
第四節罰則
第四十九條火工品管理單位、使用單位及相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公司關於火工品的相關規定,對違反本規定的,根據情節和責任程度進行處罰。
1、違反本辦法規定,在火工品計劃編製、采購、驗收、入庫、出庫、退庫、銷毀、運輸配送、現場管理、台帳建立等程序管理方麵存在不完善,不健全的,處以責任單位10000-30000元罰款。
2、對於炮掘作業規程規定的每循環火工品使用量、火工品領用審批單批準量、現場每循環實際使用量必須吻合,對於審批不準確或井下未按正規循環作業的,根據情節處以責任單位10000-30000元罰款。
3、違反本辦法規定,礦井或主管單位監督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管理火工品的,處以責任單位10000-30000元罰款。
4、違反本辦法規定實施爆破作業的,處以責任單位10000-50000元罰款。
5、井下火工品存放量超過本辦法規定,每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2000-10000元,並責令立即退庫。
6、發現火工品丟失的,立即報告所在單位調度室和當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處理,發生此類事故的,對責任單位處以10000-20000元罰款,並按照公安機關相關規定追查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7、違反本辦法規定,使用單位私自采購和使用火工品的,處以責任單位20000-50000元罰款。
8、上述罰款按責任劃分要分別落實到相關單位及相關責任人。
第九章關於進一步規範巷道墊路和圖牌板管理的規定
現對公司所屬各礦井采掘麵巷道墊路管理方麵及礦井的圖牌板管理方麵做如下要求,望各單位嚴格執行。
第一條采掘工作麵墊路
1、要求
(1)各單位要加強對道渣的管理,嚴把道渣的進場關,嚴禁不合格碎石入場、入井,影響采掘麵的墊路質量。
(2)各礦要加強各巷道的積水抽排工作,同時做好對各工作麵行人行車路線的路麵維修工作,確保工作麵幹淨,路麵平順沒有坑窪。
(3)路麵局部有較小的突起,可以用人力或機械鑿挖平整,不得鋪墊道渣。
2、連采(掘)工作麵
(1)為保證底板的平整度,掘進時要確定合理的掘進層位和掘進工藝,有條件的可以二次拉底成巷。
(2)施工砼底板工程的巷道,在正常生產時,要抓好砼底板的施工組織,確保砼底板能盡早為掘進隊伍生產服務;為規範砼底的施工進度,要求砼底板不得滯後工作麵500米。
(3)對於不施工砼底板的巷道,如果巷道內無滴、淋水或底板滲水現象,對掘進範圍100m以外巷道的底板坑窪處,可以用碎石鋪墊,以保證行車輛能平穩行駛,但嚴禁全斷麵墊道渣。
如果巷道內有滴、淋水或底板滲水,而且其水量容易造成巷道積水,對掘進頭100m範圍以外的巷道,可以根據巷道底板起伏和水量大小情況,把巷道分段挖毛水溝(規格200*200mm),並對水溝進行調坡處理,設集水窩排水,通過上述加強排水措施,實現少墊道渣,保證路麵清潔平整、行車方便。
(4)對於底板較軟的巷道,由於生產期間,采掘設備碾壓後,路麵坑窪嚴重,在掘進頭100m範圍以外的地段,可以對坑窪處為重點進行適當鋪墊,但路麵鋪墊厚度必須控製在100mm以內,並將安設水管和風筒一側空開。
(5)墊路前,必須徹底清理巷道中浮煤、淤泥等,並及時排水,必須徹底,以保證墊路質量。
(6)墊路用道渣的粒度選用要合理,對於較大的坑窪處要先用粒度大墊,壓實後再墊一層粒度較小的;同時為保護車輛的輪胎盡量少受損壞,道渣盡可能選用表麵圓滑、楞角不太分明的。
(7)由於工作麵掘進頭100m範圍內,屬采掘機械正常運行區域,因此,為保證煤質,掘進頭100m範圍內不允許墊路;如果路況不好,可以采用煤墊坑窪處解決路麵不平,車輛設備運行不穩問題;對於煤層較厚的巷道,也可以采取留底煤掘進,但底煤厚度不得超過800mm。
3、綜采工作麵
(1)上下順槽行人段內原則上不允許鋪墊道渣,對於巷道內的浮煤泥(尤其是刮板機機尾處和馬蒂爾處)等要及時清理,通過及時抽水、清理淤泥等工作,能保證證路麵清潔,滿足行人要求;如果通過上述工作,仍不能滿足要求,各礦井應通過設置人行踏板等(可重複利用設施)措施,滿足行人的要求。
(2)行人聯巷盡量選用無滴淋滲水,底板平整,頂板完好的聯巷,僅對局部坑窪處墊道渣找平即可;如必須選在有滴淋滲水,容易積水的聯巷,可以在聯巷一側挖毛水溝將水引至巷道排水係統或設集水窩,用泵把積水送入排水係統。
(3)行人為主的巷道或聯巷,確需墊道渣時,則必須選用粒度合理,路感好的碎石。
第二條礦井牌板管理方麵
各礦井下各作業點的牌板原則上隻懸掛以下三類,一是安全警示類(包括禁止類,警告類,指令類,提示類);二是為保護管線,防止車輛碰撞等而設置的反光標誌等設施;三是《安全質量標準化》中規定采掘工作麵現場必須懸掛的圖牌板。一類懸掛地點分布於礦井的所有的工作地點;二類主要集中在有各類車輛運行的巷道內;三類隻懸掛在采掘工作麵作業範圍內。
為便於各礦操作,特對三大類牌板懸掛做下規定:
1、輔運大巷及集中輔運大巷
本類巷道是礦井的承擔著礦大部分運輸任務,車流量較大,管線等設置較多,且有各采掘作業點及各類硐室等的通道口大量存在,為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和人員安全,本著以人為本的管理要求:
(1)在巷道交岔點處,各采掘作業點的入口附近,礦井的主要硐室入口附近、機電設備檢修通道處及主要安全設施處,必須懸掛安全警示類標識。
(2)確保車輛安全行駛,防止撞壞巷幫的管線和相關設施等,在本類巷道兩側可根據實際情況,分別安設一趟反光標誌或反光壁釘;原則上不設反光道釘,如果巷道較窄或是水溝較寬,為防止車輛等掉入水溝、碰壞管線及相關設施等,可設一趟,但是必須選用質量好,不易損壞及免清洗的道釘,以減少其維護量。巷幫反光貼要結合管托架間距進行合理設計,反光(壁)道釘間距不得小於10米。
(3)巷道直角轉彎處,為起到警醒和提示作用,可以懸掛一個宣傳類牌板,但要做到美觀大方、潔淨整齊。
2、綜連采輔運順槽
本類巷道隻為一個工作麵服務,正常生產期間,車流量相對較小,因此做如下要求:
(1)對於單一輔運巷,此類巷道隻允許在巷道的一側(即敷設管線或架設風筒一側)貼一趟反光標誌;不允許安設反光道釘。
(2)對於機軌合一巷,由於巷道空間較窄,對於車輛行駛有較大的隱患,為了減少因此帶來的影響,可以在皮帶架的行人側貼一趟反光貼。
3、主運大巷、集中主運大巷及綜采運輸順槽
此類巷道內,由於人員、車輛通行的頻次較少,所以此類巷道中,除了機頭機尾等有電氣設備的地點,原則上不設任何牌板與反光標識。
4、變電所、水泵房、通風機房、膠帶機機頭硐室(膠帶機搭接部)、配電硐室(臨時配電點)及火工品臨時存放點等牌板要求,見下表。
硐室名稱 序號 |
變電所 |
水泵房 |
通風機房 |
配電硐室 |
膠帶機 機頭硐室 |
火工品(臨時)存放點 |
1 |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
綜合警示牌 |
綜合警示牌 |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
2 |
供電係統圖 |
供電係統圖 |
供電係統圖 |
供電係統圖 |
供電係統圖 |
崗位責任製 |
3 |
崗位責任製 |
崗位責任製 |
崗位責任製 |
崗位責任製 |
崗位責任製 |
交接班製度 |
4 |
災害應變流程 |
災害應變流程 |
災害應變流程 |
交接班製度 |
交接班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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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交接班製度 |
交接班製度 |
交接班製度 |
停送電製度 |
停送電製度 |
說明:
1、膠帶機機頭硐室含有綜采的中驅硐室和連采隊膠帶機搭接硐室,配電硐室含各種臨時配電點。
2、其他製度整理成冊,與記錄本等放於一處進行統一管理。
3、各種牌板製作規格、材質等,按本安體係中要求執行。
5、采掘工作麵
采掘工作麵圖牌板懸掛,本著美觀大方、實用方便、可重複利用、指導生產的原則布置,要求所有圖件清晰整潔。為方便搬運,便於管理,必須采用翻頁對折式的框架結構,落地擺放。牌板規格為長1000*寬800mm;圖表框架大小要結合圖表規格製作,不要過大、過重,以兩人能移動為宜。
(1)綜采工作麵
①橋式轉載機機身、單軌吊、液壓支架內和設備列車上嚴禁張貼、懸掛任何牌板、圖畫。
②馬蒂爾處和移變操作台處,可以根據需要懸掛警示類綜合牌板。
③“五圖一表”牌板內容為:綜采隊及工作麵簡介、開拓係統圖、通風及監測監控示意圖、供電係統圖、排水係統圖(湧水量超過200m3/h的工作麵或盤區首采工作麵)、工作麵設備布置及兩巷支護示意圖、避災路線示意圖、正規循環作業圖;共八塊。
④綜采工作麵牌板放置在行車輔運線路工作麵行人聯巷的采空區側。
(2)連采(掘)工作麵
①連掘工作麵:通風係統及監測監控示意圖、供電係統圖、工作麵巷道布置圖、巷道支護平斷麵圖、避災路線圖、正規循環作業圖;共六塊。
房采工作麵:通風及監測監控示意圖、供電係統圖、工作麵巷道布置圖、巷道支護平斷麵圖、避災路線圖、正規循環作業圖、回采工藝示意圖;共七塊。
②牌板擺放在交接班地點,並便於人員觀看的位置。
(3)炮掘工作麵
①炮掘工作麵:巷道布置圖、通風係統示意圖、供電係統圖、巷道支護平斷麵圖、炮眼布置三視圖、避災路線示意圖、爆破說明書;共七塊。
②擺放在掘進頭放炮作業警戒距離以外的第一個硐室內,並便於人員觀看的位置。
6、具體要求
(1)對於已有牌板或反光標識設置與本規定不符的巷道或工作麵,不必重新製作,損壞後也不再更新,但要保持清潔、有效;對於即將投產的工作麵和即將投用巷的巷道,必須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2)各單位要據此修改牌板等的管理製度,確保圖牌板內容正確,幹淨整潔。
(3)電話號碼牌、禁止入內警示牌、避災路線指示牌、裏程標識牌、聯巷標識牌、電話指示牌、滅火器材指示牌、膠帶機急停指示牌等根據實際需要設置,保證行人行車方便。
第十章神東煤炭集團外委工程達標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試行)
隨著神東煤炭集團產量的逐年遞增,外委準備工程量也大幅度增加,為了規範施工隊伍從進礦的資質審查、安全教育、專業知識培訓到入井施工管理、監理、監督、檢查考核,進一步加強外委生產工程及礦建專項資金工程管理,提高外委施工隊伍現場管理水平,使礦井的質量標準化工作向更高的目標邁進,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 根據神東煤炭集團相關文件精神和《神東煤炭集團礦井外委生產工程管理實施細則》,結合駐礦外委施工隊的現場施工實際情況,特製定駐礦外委施工隊伍質量標準化達標規劃,要求各礦(包括生產準備處)、各施工單位認真抓好落實並要求各礦按此標準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同時生產部將會同安監、計劃等部門在月度質量標準化檢查中一並對此項工作進行考核。達標要求如下:
第一條檢查驗收依據
《礦井外委生產及專項礦務工程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和驗收考評表》及批準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 》、《國家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為主要依據,結合公司和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技術管理要求
1、礦井外委生產及專項工程施工單位資質、人員持證情況、安全裝備及車輛等情況符合規定要求。作業規程或措施的編製要符合礦井有關規定,審批、貫徹手續完備。施工單位物料存放定點、定位、定量。管理區域內風筒吊掛直且到位、電纜管路直、臨時水溝直,無積水、無汙泥、無雜物。工作麵機電設備完好,保護齊全,安全可靠。
2、駐礦安監處要掌握外委隊隊內管理、施工人員情況,對沒有安全資格證的,安監處要進行培訓,條件不具備的必須清除,不得入井;進行特殊作業的必須具有特殊工種安全資格證和安全技術措施。
3、各外委施工單位用電要由礦主管機電的部門進行統一管理,接電申請提前提報,由礦主管機電的部門安排實施。
4、安監處組織車隊定期或不定期對外委施工單位車輛車況、行車安全進行檢查,發現燈光不全,車速快,交叉點、錯車不避讓的,要按照公司及礦井規定進行嚴厲處罰。
第三條外委施工工程質量目標
1、砼底板(包括機頭與機尾基礎澆灌):工程質量100%合格,月度總評優良率≥50%,基礎預留孔無跑模現象且位置準確,基礎坑砼澆灌密實。
2、炮掘主要巷道:必須采用光麵爆破法進行掘進,巷道合格率≥90%,其餘不合格部分不影響安全與使用,主要巷道(順槽)月度總評優良率≥50%.
3、噴射混凝土:噴厚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工程質量100%合格,成品月度總評優良率≥50%.
4、順槽幫支護:施工質量必須全部合格,保證項目月度總評優良率≥50%,允許偏差項目達優良標準。
5、淤泥積水:按要求及時清理、排放,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保質保量為生產服務。
6、水溝開挖:平整暢通、尺寸符合優良標準。
7、大巷衛生:幹淨整潔、無片幫煤、巷道濕潤、道釘管路衛生幹淨,各種圖牌板吊掛整齊無空缺及牌麵幹淨。
8、錨索施工:工程質量100%合格,保證項目月度總評優良率≥50%,允許偏差項目達優良標準。
第四條外委施工驗收項目的具體要求
1、對光麵爆破掘進要求及處罰標準
(1)巷道掘進必須采用光麵爆破,爆破參數選擇合理、爆破圖表選擇齊全,特別是周邊眼的角度、間距、裝藥量等技術參數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規程中的規定。
(2)在施工中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和有關技術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光爆成形,並達到岩麵無明顯的炮震裂痕,兩茬炮眼銜接台階不超過50mm。保證眼痕率達50%以上,工程觀感要好。
(3)每班班長必須在爆破後認真檢查巷道斷麵,發現有欠挖以及底角不齊者必須及時進行處理。
(4)光爆後巷道斷麵必須符合要求,而且每班掘進必須嚴格按照中、腰線進行布置炮眼。
(5)掘進寬度允許偏差,合格:中線左右-50~+150mm,優良:0~+200mm,掘進高度腰線上下允許偏差,合格:-50~+150mm,優良:0~+200mm;高、寬度超出允許偏差範圍且巷道掘進觀感差、兩幫不齊直。
(6)工作麵現場必須做到文明生產,出渣時能將煤矸徹底清理幹淨,積水及時進行抽排,兩幫及拱頂無活矸、嚴禁有淤泥積水。
2、錨杆支護要求及處罰標準
(1)錨杆、錨固劑的材質、品種、規格及強度符合設計、作業規程及規範的規定。
(2)工作麵錨杆數量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3)錨杆的拉力、扭距、施工質量符合設計、作業規程及規範的規定,托盤、杆體均不能鬆動,頂板遇有軟岩要及時向業務部門反饋;其中:拉力不小於5噸、扭距不小於100N. m。
(4)鋼帶的安裝以及鋪網的質量符合設計、作業規程及規範的規定,搭接寬度、綁紮符合規程要求;兩片網片的搭接長度不得小於規定要求,搭接後網兩邊交替綁紮,綁紮間距不大於 60Omm;對接網綁紮間距不大於40Omm。
(5)錨杆間排距、角度、外露長度等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其中:間排距允許誤差為±100mm,角度允許偏差範圍75°≤α≤105°、外露長度不超50mm。
(6)脂藥卷從外觀上必須達到:樹脂膠泥質地柔軟,顏色均勻,封口嚴密,否則視為不合格,不得使用。
3、對噴射混凝土的要求及處罰標準
(1)噴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水泥、骨料、砂、外加劑等必須符合施工規範和有關規定的要求。
(2)噴射混凝土應配比準確 (稱量的允許偏差為水泥和速凝劑為2%,砂石為3%), 攪拌均勻。
(3)噴射混凝土隨拌隨用,不摻速凝劑時存放的時間不超過 2 小時 , 摻速凝劑時存放時間不超過 20 分鍾。運輸過程中應嚴防淋雨、滴水及大塊石頭等雜物混入,送入噴漿機前應過篩。
(4)混凝土應分層自下而上噴射。複噴應在初噴終疑後進行,當間隔超過 2 小時後,先噴水濕潤混凝土的表麵,複噴後厚度達到設計要求。
(5)噴射前應設置控製噴厚的標誌,施工單位完成一段成巷後,與礦內聯係,共同在現場按規定打眼驗收,不按規定執行不予驗收結算。
(6)噴射混凝土的表麵平整、潮濕、有光澤,粘結牢固。無幹斑流淌下墜現象,無幹縮、裂紋、離層、剝落、露鋼筋和錨杆尾端露出等缺陷。
(7)噴層厚度應達到設計要求,局部厚度不小於設計規定的 90%,不按規定執行不予驗收結算且必須進行補噴。
(8)噴射混凝土的回彈在噴完一個班後,必須及時進行清理,並清至原巷道底板,兩邊不得有穿裙、赤腳現象,噴射積聚在巷道裏的淤泥必須徹底處理幹淨。
4、對水溝施工及澆注砼的要求與處罰標準
(1)毛水溝在巷道掘進後,由人工掘出,確需放炮掘進的要有措施。毛水溝施工必須上尺上線。
(2)水溝澆灌所用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混凝土攪拌均勻後再進行澆灌,嚴禁將幹料直接倒入模板內澆灌。
(3)水溝澆灌必須先鋪底後澆灌兩沿,嚴格按作業規程進行施工。
5、對現澆混凝土施工的要求及處罰標準
(l)基礎挖至設計位置後,必須清淨浮矸,排淨積水,支好模板,施工單位以書麵形式通知礦主管業務部門後,經驗收合格,方可澆築,澆築後經適當養護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2)基礎局部高度不得小於設計規定的30mm,澆築好的基礎麵局部不得低於設計規定的0-30 mm,厚度局部不得小於設計值的 90%。
(3)澆築混凝土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支模前,應對中腰線進行檢查,支模後必須掛線進行校測,中心線與模板外緣間距 (巷道淨寬) 不得小於設計規定,不得大於設計規定50 mm。
②模板平縫必須平直、嚴密,有重複使用時,應進行檢查和修整。
③澆築用混凝土嚴禁在基槽內一邊攪拌一邊澆築。混凝土的水灰比和塌落度應嚴格按施工設計控製,添加劑符合施工設計規定,澆築過程中必須用振動棒振動密實,並用振動梁收好麵的質量;一經發現不按要求施工,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待達到要求後方可施工。
④澆築砼與巷幫、底之間的空間應充填嚴密,當墊層厚度在20cm以內時,可用2——4cm的碎石進行充填,墊層厚度超20cm時,必須用沙漿片石進行澆灌,嚴禁用炭渣或炭塊作墊層;當空間超寬時,要請示礦主管部門,采取充填或做緩衝層等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實施。
⑤澆灌混凝土的拆模期不應少於 1 天,拆模後表麵不平整度每平方米麵積內不應超過10 mm,並不得有蜂窩、麻麵現象。
6、對錨索施工的管理要求與處罰標準
(1)施工處錨索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樹脂錨固劑規格、質量符合要求,錨索位置、數量符合規定。鋼帶規格、型號符合要求。
(2)錨索間、排距允許偏差為±100mm,外露長度不大於200mm,錨索錨固力達到20噸為優良;合格為不小於設計值的90%,錨索托盤必須密貼巷壁,壓剛帶間隙不大於1cm。
7、對掘進巷道淤泥、積水以及大巷衛生的清理要求以及沙石路麵的維護標準與處罰。
(1)對掘進巷道的淤泥以及浮煤清理必須至巷道硬底板,任何拐角不得留有淤泥或浮煤,清理順槽皮帶的浮煤未經礦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上皮帶。
(2)對礦裏安排及時清理的淤泥浮煤以及處理積水等,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處理完成。
(3)大巷的衛生,如管路、道釘、路麵積水、路麵石子清掃、濕潤等必須保持好的狀態。
(4)沙石路麵必須按要求墊平整,有坑窪積水的地方及時進行處理,路麵必須保持幹淨暢通。
第十一章關於優化機頭基礎設計及通道與大巷煤柱尺寸的技術要求
為進一步優化公司各生產礦井綜采順槽機頭基礎設計,在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兼顧搬家回撤的同時,並能有效提高礦井資源回收率,請各礦井及相關單位務必嚴把技術關口,優化機頭基礎設計及通道與大巷之間的煤柱尺寸。
第一條目前神東礦區機頭設計與大巷煤柱尺寸現狀
目前公司各生產礦井多數綜采麵采用回撤前膠帶機與移變列車一線布置方式,采用此方式布置時,為保證移變列車距離(120—135米),停采線距輔運大巷180米左右,致使回撤通道與輔運大巷之間的煤柱損失較多,即使後期布置旺采麵,資源回收率仍然偏低。鑒於礦區個別礦井回撤前移變與膠帶機分開布置的成功經驗,采用該方式時,停采線距大巷煤柱尺寸隻需要120米左右,甚至還有減少的可能,同比可多回采60米左右的煤柱,能夠有效提高礦井資源回收率。
第二條目前礦區使用的膠帶機型及相應的機型尺寸
目前公司各礦井使用較多的膠帶機型有ACE 、西北二機廠、上海分院等廠家製造的可伸縮膠帶機,根據機型及相應參數,在不考慮過渡架的情況下,從卸載點基礎到卷帶裝置距離一般為63-65米(上海分院,63.943米;西北二廠,61.455米;ACE,62.852米),轉載破碎係統(包括馬蹄爾)一般距離為30~32米,從實際布置情況看,在機頭基礎合理降低的情況下,過渡架可以減少到5架左右(即15米左右),正常架可以留設1架(即3米)。
第三條公司對各礦井綜采機頭基礎及大巷煤柱設計技術要求
根據上述03manbetx ,要求各生產礦井技術人員嚴把技術關口,優化設計。對於盤區工作麵回撤通道一線布置時,回撤前移變列車可以進入下一工作麵的輔回撤通道;對於盤區回撤通道非一線布置時,可以做移變列車專用通道。公司要求各生產礦井在兼顧回撤搬家和移變列車合理布置的同時,最大限度的優化通道與大巷煤柱尺寸及機頭設計。特殊情況下,不能采取上述兩種方式布置時,生產礦井須將設計方案報神東煤炭集團生產技術部備案,經公司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公司將追究生產礦井總工程師及生產辦主任的責任。
第十二章關於進一步減少岩巷、炮掘工程量及合理
設置井下排矸巷的要求
為了強化工程管理,達到增產節約、增收節支的目的,提升工程管理水平,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定如下要求:
第一條設計方麵
1、每個礦井、每個采區、每個新開工程設計時,要充分考慮煤層賦存條件,能布置煤巷的絕不布置岩巷,大巷、集中巷布置要充分考慮工作麵的布置方式,原則機頭硐室全部平交布置,並在機掘過程中一次性將開口和機頭硐室(薄煤層除外)準備到位,從而減少炮掘及挑頂工程量。
2、中央水倉、變電所及其它硐室的布置也要充分考慮煤層條件,巷道優化布置在煤層中,盡可能減少岩石工程量。
3、煤層較薄掘進巷道需割岩時,巷道斷麵在滿足運輸、通風等使用需求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巷道高度,確因層位關係不能全部布置在煤層中的巷道,應考慮盡可能布置在半煤岩中;局部巷道無法布置在煤層中或半煤岩中時,要最大限度優化巷道布置,減少岩石巷道。工程設計及審查要本著以上原則,要求一次設計到位,減少二次變更施工量。
4、按照公司下發的《綜采工作麵搬家倒麵管理辦法》的規定,在綜采工作麵掘進時一次性將安裝及回撤期間需要的抹角、硐室等工程設計、施工到位,避免二次炮掘施工。
5、各礦井要本著排矸費用盡可能減少的原則,優先選用廢棄巷道進行排矸,如機頭硐室、順槽、旺采平巷等巷道,但要避免將矸石、淤泥排放到將來回收煤柱要利用的巷道或硐室內,確因井下矸石、淤泥量大,廢棄巷道滿足不了需求,且排至地麵排矸場或其它煤層排矸點運輸費用較高時,可考慮在連采隊伍完成生產接續計劃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掘進排矸巷。
6、新掘排矸巷的位置要盡量選擇在礦山壓力小、頂板完整、無淋水、通風係統簡單的地點,比如選擇在綜采工作麵輔回撤通道與大巷(或集中巷)煤柱之間的三角塊段;在滿足安全的前提下,新掘排矸巷要布置成巷柱式,並設小於6m的排矸硐,在保證煤柱有效支撐頂板的同時,盡量提高資源回收率,減少支護成本。
7、各礦在設計排矸巷方案時,要綜合考慮通風、防滅火、瓦斯檢查、通風設施管理等因素,並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最終要實現全風壓通風,不出現盲巷,利於通風安全管理。
8、各礦井礦務工程主管領導必須對岩巷、炮掘工程嚴把設計審查關,能機掘的工程必須一次性設計、機掘施工到位,避免二次施工。要求各礦井在每月5日前將生產專項工程圖紙上報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於每月5-7日對各礦上報的圖紙進行集中審查,形成圖紙會審製度,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9、生產部在月度工程質量及專項工程檢查時,要對照圖紙對相關的工程及排矸巷的設置進行檢查,若發現有未按照審批後圖紙施工及未按照要求利用井下廢棄巷道進行排矸的礦井,要給予相應礦井及礦務工程主管領導罰款或通報批評。
10、各礦井要嚴格控製矸石外排,合理利用井下廢棄巷道及新掘排矸巷進行排矸,要求排矸巷利用率至少達到70%以上。
第二條各礦井機掘巷道的施工原則
各礦井在編製年度采掘接續計劃時,對掘進工程的地質條件、施工圖紙及隊伍的配置要認真研究,優先考慮布置在煤巷中,盡可能采用機掘,將炮掘量降到最小。
1、綜采工作麵膠運順槽開口若布置在集中輔運巷側,且集中膠運巷布置在集中輔運巷和集中回風巷之間時,機頭硐室必須實現平交。若煤層厚度較厚能滿足風橋高度時,綜采工作麵回風順槽側施工風橋需挑頂區域全部實現機掘施工;若煤層厚度較薄時,先機掘巷道,支護方式為臨時支護,但要求必須安全、可靠,然後炮掘挑頂。
2、利用采空區儲水,減少炮掘水倉量。若確實需要掘進臨時或接力水倉時,優先考慮通過采取混凝土擋牆、起底等措施或利用舊巷、采空區進行儲水。
3、綜采工作麵順槽開口段必須采取機掘方式,同時可以考慮利用輔回撤通道一次性反掘多個順槽開口及機頭段。
4、煤層厚度能夠滿足掘進高度需求時,必須按巷道設計參數一次施工到位;煤層厚度無法滿足掘進高度的需求,當拉底或挑頂工程量較小且岩石較軟時,可以采取割頂、拉底的方式一次性掘進到位;當拉底或挑頂工程量較大或岩石堅硬時,可以配合放震動炮力爭按巷道設計參數一次掘進到位,但要采取合理的分掘分運措施確保煤質。
5、在順槽掘進揭露出的構造,盡量機掘施工;補探、補掘的巷道以探清情況為主,回采時煤機切割輔以放鬆動炮,岩石量較大時要采取在皮帶上撿矸、單獨運輸係統等措施保證煤質。
各礦井要嚴格執行以上要求,若確實有特殊情況未能執行以上要求時必須報公司批準後實施,否則該項工程施工費用不予以結算。
第十三章神東煤炭集團生產礦井月度檢查獎罰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神東煤炭集團各生產礦井現場管理,促進礦井各項管理工作持續改進,結合神東煤炭集團下發的《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管理辦法》和神東煤炭集團生產礦井實際,生產技術部除對采掘工作麵進行月度現場檢查外,對檢查的問題根據分值情況給予量化管理,特製定如下管理辦法。
第一條管理考核辦法
1、管理考核方式
(1)月度現場管理考核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隨機日常抽查考核,第二部分是例行月度綜合考評。
(2)隨機日常抽查考核是以生產技術部平時隨機現場檢查為主,強化現場動態管理,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和監管力度,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隨機日常抽查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處罰條例標準進行處罰。
(3)月度綜合考評以生產技術部(或由生產技術部牽頭其他部門參加)月度檢查為主。具體考評內容詳見礦井現場檢查評分表標準(標準附後)。
(4)考核範圍:神東煤炭集團各生產礦井、生產準備處。
第二條考核獎罰規定
1、安全方麵出現的問題,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處罰條例標準單項進行處罰兌現。
2、對於出現嚴重質量問題,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使用要求及安全情況給予一定金額罰款。
3、考核結果在綜合檢查完畢後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後納入月度績效考核。獎罰情況在公司早調度會上通報。
第十四章關於合理設置井下排矸巷的要求
為了充分利用廢棄巷道進行排矸,減少運輸、排矸、征地和覆蓋費用,保護生態環境,實現“雙增雙節”的目的,要求各礦井根據采掘接續計劃確定的需要排放矸石、淤泥量合理設置井下排矸巷,具體要求如下:
第一條各礦可根據運輸距離的長短,本著排矸費用盡可能減少的原則,確定矸石、淤泥是否需要排至地麵排矸場或進行井下排放。
第二條井下排矸巷優先選用廢棄巷道,如機頭硐室、順槽和房采平巷等。同時,要避免將矸石、淤泥排放到將來回收煤柱時要利用的巷道或硐室內。
第三條確因井下矸石、淤泥量大,廢棄巷道滿足不了需要,排至地麵排矸場或其他煤層排矸點運輸費用較高時,連采隊伍在完成接續計劃的情況下,可安排掘進排矸巷。
第四條在滿足安全要求前提下,新掘排矸巷布置成巷柱式,並設小於6m的排矸硐,在保證煤柱有效支撐頂板的同時,盡量提高資源回收率,減少支護成本。
第五條新掘排矸巷施工位置選擇
(1)布置在綜采工作麵輔回撤通道與大巷(或集中巷)煤柱之間的三角塊段。
(2)盡量選擇在礦壓小、頂板完整、支護簡單、無水(或水量不大)、通風係統簡單的地點。
第六條排矸巷通風要求
排矸巷要實現全風壓通風,不出現盲巷,掘進時使用局扇通風,最終與回風巷溝通,實現全風壓通風,利於通風安全管理。
第七條各礦在編製排矸巷方案時,要綜合考慮通風、防滅火、瓦斯檢查、通風設施管理等因素,並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第十五章綜采工作麵強製放頂參數、裝藥工藝的技術要求
為了進一步加強各礦井綜采工作麵強製放頂過程中各環節的安全管理,規範操作工藝,保證強放工作順利進行,達到綜采麵安全回采的目的,特將有關技術要求規定如下。
第一條火工品計劃編製、采購、驗收、入庫、出庫、退庫、銷毀、保管、運輸配送、領用、入井、使用、看管、台帳建立等過程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煤礦01manbetx 》、《爆破安全規程》、《煤礦許用導爆索》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及《神東煤炭集團火工品管理辦法(試行)》、《綜采工作麵強製放頂管理辦法》、《關於規範各礦井井下爆破作業爆破母線使用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強放材料
1、嚴格把好火工品質量準入關,質量差、過期的火工品堅決不能發放。
2、導爆索必須耐壓、耐磨和防水,滿足井下使用需求。
3、導爆索單根長度不小於50m,並有不同長度規格滿足井下需求。
4、強放所用PVC管壁厚不小於1.5mm,塑性好,抗靜電,有一定的剛度且不發脆,並配備相聯接的管箍。
以上材料由物供中心統一采購和發放。
第三條強放參數
1、礦井根據切眼頂板賦存條件,合理確定炮眼的位置、間距、深度、角度、裝藥量等參數。
2、礦井要落實專人領用火工品,查看性能、生產日期和質量,確保符合要求。
3、在搬運過程中要保護好導爆索,施工過程中要拉直,嚴防損傷導爆索發生拒爆現象。
4、不得使用有接頭、打折的導爆索,炮眼內必須使用整根導爆索實施爆破。
第四條施工工藝及相關要求
1、地麵裝藥
(1)裝藥場地必須選擇在遠離人員、電氣、潮濕及建(構)築物等安全地點,場地應清理平整,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2)由專人負責對裝藥地點30m範圍內進行警戒,警戒邊界設置明顯標誌,無關人員嚴禁靠近裝藥地點。
(3)裝藥人員嚴禁穿化纖衣服、嚴禁攜帶煙草及點火物品。
(4)裝藥期間,裝藥人員要對炸藥、導爆索輕拿輕放,嚴禁碰撞炸藥及導爆索,炸藥和導爆索要分開放置。
(5)裝好的炸藥要做好長度標記,並擺順放在地麵平整的地方,不得有扭曲現象。
(6)剩餘的炸藥和導爆索要清點好數目,及時交回炸藥庫。
2、打眼、爆破
(1)炮眼由地測公司負責施工,成孔直徑φ=90mm,炮眼必須經過二次刷孔,確保成型圓滑、平直。炮眼布置示意圖如圖1、炮眼平麵布置局部放大示意圖如圖2。
圖1 炮眼布置示意圖
圖2炮眼平麵布置局部放大示意圖
(2)炸藥采用煤礦許用炸藥(如煤礦許用水膠炸藥或煤礦許用乳化炸藥等),雷管采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聯線方式為串並聯,裝藥係數為0.65~0.85,手工填封泥長度不小於1.2m,雷管外封泥長度不小於1m,封泥要搗實,同時注意做好保護雷管的措施。
(3)炮眼采用連續偶合方式裝藥,並采用雙雷管、雙導爆索引爆。每一根導爆索用一發雷管起爆,兩發雷管采用並聯方式連接,用膠帶紙將雷管和導爆索綁紮牢固,注意雷管的聚能穴端應和導爆索的傳爆方向相同。放炮母線采用2.5mm2的專用電纜,必須保證絕緣良好,並且懸空吊掛。放炮母線不得與其他電纜懸掛在一起。裝藥結構示意圖如圖3、導爆索與電雷管連接示意圖見圖4、電雷管連接示意圖(並串聯)見圖5。
(4)裝藥方法采用內徑φ75mmPVC管作為炸藥的載體,將藥包和導爆索填入PVC管中,PVC管間用管箍連接,裝藥密度符合要求。
圖3 裝藥結構示意圖
圖4導爆索與電雷管連接示意圖
圖5電雷管連接示意圖(並串聯)
(5)工作麵設備安裝完畢,推進3~4m後進行裝藥,裝藥前必須檢查裝藥地點的頂板、煤幫情況,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
(6)裝藥前必須清淨炮眼,裝藥時用φ70×2500mm的木製炮棍將裝有藥卷、炮泥和導爆索的PVC管裝入炮孔內,施工中要認真保護好導爆索和藥包,嚴禁衝擊或擠壓,藥包要推至眼底,裝緊、裝實。
(7)放炮采用一次聯線,同時起爆,分段爆破,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
(8)放炮前,工作麵、回風流及爆破可能受影響區域的所有人員必須撤離至距放炮地點500m以外的進風流中。
3、每個工作麵強放前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批報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查後執行。
第十六章井下爆炸材料發放硐室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井下火工品保管、領用、看管、退庫、台帳建立等業務程序,強化井下火工品安全管理,保障各作業地點火工品合理有效使用,能夠真正做到井下火工品集中存放、當班使用剩餘火工品入庫管理。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礦井井底車場硐室設計規範》《神東煤炭集團火工品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製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各礦井下爆破材料發放硐室使用中必須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機構、責任製,製定井下爆破材料發放硐室火工品庫存、運輸、使用、現場管理、防止丟失等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完善相關製度,並根據本辦法,製定各單位實施細則。
第三條職責劃分:
1、物資供應中心根據生產礦井的需求計劃集中統一負責火工品供應。
2、生產礦井負責本單位(包括在本單位施工的外委隊伍)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同時各礦是外委單位的主管單位,外委單位納入所在礦井統一管理。
3、生產礦井要指定一名礦領導負責本單位井下爆破材料發放硐室及所屬使用單位火工品管理工作,生產辦具體負責相關業務,同時井下火工品管理接受駐本單位安監處(站)的安全監管。
4、生產礦井負責本單位火工品計劃的編製、審批、提報及火工品領用、入井、現場使用、退庫、看管、台帳建立等管理工作,對在本轄區內作業的外委單位進行監督管理。
5、安監局、駐礦安監處(站)是公司火工品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單位,負責對各(本)單位火工品安全管理、監督檢查。
6、人力資源部及教培處負責井下火工品庫看管人員的培訓及證件辦理工作。
第四條井下建立爆破材料硐室的基本要求:
1、爆炸材料發放硐室貯存量不得超過1d的供應量,炸藥量不得超過400kg。
2、爆炸材料發放硐室必須能夠獨立通風,硐室距外部巷道垂直距離不得小於25m。
3、爆炸材料發放硐室應由貯存室、發放間和與外部巷道連接的出口通道組成。發放硐室應有單獨的發放間,發放間應布置在硐室進風通道一側,該通道必須設有1道可自動關閉的抗衝擊波活門和柵欄門。硐室回風出口應設調節風門。
4、貯存室中炸藥、電雷管必須分別貯存,並用不小於240mm厚的磚牆或混凝土牆隔開。
5、庫房及各輔助硐室應采用混凝土鋪底並鋪設木地板。庫房、發放火藥室、發放台、電雷管檢查室、操作台應加膠皮墊層。必須砌镟或用非金屬的不燃材料支護,庫內不得滲漏水。
第五條火工品運送到井口後,由礦方交接,火工品一律送到井下火工品發放硐室。
第六條對井下爆破材料發放硐室火工品領用和退庫的專用車輛必須確保車輛完好;運輸司機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運輸過程要嚴格執行火工品道路運輸規定,嚴禁超限、超速行駛,在裝卸火工品時必須按規定停放車輛。
第七條雷管、炸藥要輕拿輕放,裝卸現場不允許有帶電設備及器材;嚴禁拖拉、撞擊、拋擲、腳踩存有火工品的包裝箱;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野蠻裝卸;同時接觸爆炸物品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第八條原則上雷管、炸藥不得在同一車內混裝運輸。如確需同時運輸,必須製定安全措施,保證雷管、炸藥有一定的安全距離。行駛途中必須保持與其它車輛前後距離,速度不得超過20km/h。火工品不得在交接班人員高峰期運送,各礦要明確具體運送時間,也不得在途中停留,且車輛前後必須有易燃、易爆警示標誌,並有明顯的警示燈,同時運送火工品的車輛箱底必須鋪設絕緣層。兩車同時行駛時,在平坦路上2車相距不應少於50m,下坡時不應少於300m。
第九條運送火工品時,除放炮員全程跟車外,其餘人員嚴禁乘坐運送火工品的車輛。放炮員必須全過程負責火工品運輸車的裝車、監督行進路線、行車速度;負責裝載火工品數量、品種無誤,監督裝車是否符合要求,嚴禁超限、混裝、亂放;貨物運達使用地點後,車輛要熄火,並負責監督,按裝卸規程要求進行卸車;禁止閑雜人員在裝卸場地逗留。
第十條井下爆破材料發放硐室看管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熟悉炸藥、雷管等火工品的性能,且必須持證上崗。
第十一條井下爆破材料發放硐室看管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必須嚴格履行交接班製度,必須嚴格履行出入井下爆破材料發放硐室人員登記製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硐室,進入硐室的人員一律不準攜帶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品。
第十二條各級管理人員及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檢查製度,爆破材料發放硐室看管人員必須嚴防火工品失盜,保持硐室清潔,杜絕火源,定時和不定時巡查各硐室內、外設施,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處理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第十三條井下爆破材料發放硐室看管人員必須詳細記錄入庫和發放火工品的時間、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使用單位、領用人員,並由入庫、領用和發放雙方人員簽字認可。火工品領用要做到“帳、卡、物”相符。對同品種、同規格的爆破器材,要堅持“發零存整、先進先出”、“用多少、領多少”的原則。看管人員應及時將炸藥、雷管發放的有關信息錄入,且必須至少保留兩個月時間。
第十四條使用單位放炮員的相關證件必須在井下爆破材料發放硐室備案。隻有礦方和駐礦安監處審定後備案的專職放炮員有權到井下爆破材料發放硐室領用火工品,否則不予發放。
第十五條火工品運送到使用地點後,各單位必須使用由物資供應中心統一設計訂購的火工品專用箱存放。
第十六條炸藥和雷管箱在施工期間必須由專人負責看管,看管期間人員嚴禁離開,必須嚴防炸藥和雷管丟失。
第十七條禁止在炸藥和雷管箱上坐人或碼放材料,嚴禁將炸藥箱或雷管箱挪做它用。所有火工品箱必須分開放置且必須上鎖,鑰匙由放炮員隨身攜帶並保管。火工品箱必須放置在新鮮風流的巷道內,離放炮地點100米以外的頂、幫完整,支護完好,無淋水,遠離帶電體和導電體的安全地點。
第十八條當班使用剩餘的火工品必須在施工現場由班長、放炮員、瓦檢員當麵清點清楚,簽字認可後,由持有證件的放炮員押送到井下爆破材料發放硐室統一寄存。
第十九條各礦井井下爆破材料發放硐室人員配置,可按照每班1人,考慮輪休,暫時按照4人/硐室定編,全公司九礦,共需增編製40人,可以考慮年齡偏大不適宜從事井下一線工作等人員安置到井下發放硐室工作,人員配置有困難時,可暫時配置臨時工(其中大柳塔一礦兩井需建立兩個發放硐室,榆家梁礦5-2煤暫不考慮建發放硐室、4-2及4-3煤需建立一個發放硐室),每班必須配備一個專職人員進行井下爆破材料管理。
第十七章神東煤炭集團錨索管理辦法
第一條 技術要求
1、各礦井必須按承載、頂板岩性情況設計錨索的布置方式,必須保證錨索錨固段錨固在穩定的岩層中。
2、各礦井錨索施工隊伍必須將頂板岩性變化及時彙報礦生產辦,生產辦經落實後,及時調整錨索長度和錨固段長度,對於φ15.24(17.8)×5000mm、φ15.24(17.8)×6500mm、φ15.24(17.8)×8000mm三種錨索其錨固段長度必須保證在1.5米以上,要使用中、快、特快三種凝固速度的樹脂,使用時嚴格執行規定要求,嚴禁混用。托盤規格要求長×寬×厚不小於300×300×12mm,配套鎖具必須能夠自鎖。
3、各礦井所施工的錨索外露長度≤200mm,孔深允許偏差範圍為0—+50mm,孔距允許偏差範圍為±200mm,錨索使用φ15.24、φ17.8的鋼角線時,成孔直徑不大於28mm。
4、采用φ15.24鋼絞線的錨索初漲力不得小於10噸;抗拔力不得小於16.4噸;破斷拉力不得小於24.7噸。采用φ17.8鋼絞線的錨索安裝漲拉力不得小於14噸;抗拔力不得小於22.4噸;破斷拉力不得小於33.7噸。當頂板條件發生變化達不到此技術要求時,要即使彙報礦生產辦,經生產辦現場落實後,修改設計或技術要求,總工程師審批後執行。
第二條 施工要求
1、錨索施工隊伍施工前必須編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礦領導及相關業務部門審批後,嚴格按照規程要求貫徹執行、考試合格後方可作業。
2、錨索施工隊伍所使用的錨索施工機具必須完好,壓力表要檢驗、定期校驗,使用不合格的壓力表或沒有壓力表,就認為是不合格的錨索,不予結算。
3、各礦井錨索隊施工使用的樹脂、鋼角線、鎖具、托盤必須有出廠檢驗合格證,無證的嚴禁使用。
4、如遇到淋水、鬆散岩層等特殊地段時,必須采取特殊措施:
(1)增加錨索錨固段長度,采用特殊樹脂。
(2)增加漲殼式鋼管,增強錨索與孔壁之間的摩擦力。
(3)及時與礦生產辦聯係,礦生產辦要及時變更設計,加長或縮短錨索長度,以便錨索能夠錨固在穩定的岩層中,並調整錨索的布置數量。
5、錨索施工隊伍必須有每班的詳細施工記錄,記錄中必須標明施工位置和錨固力,各班施工的錨索在錨索上要有明顯的標誌。
第三條 驗收製度
1、各礦井錨索施工隊伍所施工的錨索必須要自檢,且要有自檢記錄。
2、各礦井必須對各錨索隊施工的錨索進行及時檢查,具體檢查次數按以下要求執行:
(1)對於批量的錨索支護,每300套錨索抽查10套。
(2)對於零星工程一般按照總量的5%進行抽查,不足5套的檢查一套。
(3)對於零星重點工程錨索支護,按照總量的10%進行抽查。
3、各礦檢查及驗收要做好記錄,驗收記錄必須歸檔,以備以後檢查。
4、生產技術部每月將不定期組織對各礦施工錨索的支護質量抽查,並將抽查結果及時反饋到礦上,以便立即整改。
第四條 處罰辦法
1、各礦井對錨索施工隊伍所施工的錨索按照合格率進行簽證付款,要求所施工的錨索合格率達到95%。
2、對於礦井所施工的錨索合格率達不到95%,錨索核定為不合格錨索,對於不合格的錨索將不給予結算;並要求該錨索施工隊伍立即進行補強支護,補強支護費用不予結算。
3、公司對各礦井所施工的錨索進行抽查時:
(1)抽查自查記錄,若記錄不全每次處罰該礦井1000~10000元。
(2)對礦井檢查記錄不全,每次處罰該礦井2000~20000元。
(3)現場抽查時,每發現一套不合格錨索,罰款1000元,合格率低於95%時,當作事故進行嚴肅追查處理。
第十八章神東煤炭集團連續采煤機房采技術管理辦法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管理,根據《神華集團連采連掘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特製定本辦法,本辦法僅適用於不配備線性支架回采工藝,配備線性支架的技術要求將另行製定。
第二條使用連續采煤機進行短壁回采的礦井及各級生產和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規範。
第三條各級單位必須按本規範要求加強對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安全與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管理及崗位人員安全責任製。
第四條安監部門要按本辦法強化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安全監督與管理。
第五條房采必須編製作業規程,所有員工必須熟知煤礦“三大”規程及施工安全要求,必須熟悉工作場所的所有施工工序及生產係統、避災路線。
工作麵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進行施工:
1、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風量不足;
2、工作麵及其回風流瓦斯濃度超過1%;
3、連續采煤機無噴霧或噴霧效果差,除塵器不能正常使用;
4、工作麵出現冒頂、水災等預兆,事故隱患未處理;
5、工作麵空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
6、無當班幹部親臨現場指揮生產,未進行交接班;
第六條施工安全標誌及施工圖牌板的設置:
1、每一工作麵應設置“交接班地點”、“生產運行區域”“避災路線”指示牌板,每一條主要巷道口、聯巷口、支巷口應設指示所在地點標誌牌,生產運行路線應設置“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警示牌,通往盲巷、采空區的入口及其它危險區必須懸掛“禁止入內”警示牌。
2、材料、油脂存放地點應設置所存材料名稱、油脂牌號標誌牌,機電硐室設置機電硐室用途標誌牌。
3、 裸露的機械設備轉動部位、膠帶運輸機、破碎機、連續運輸係統,應設置有明確的安全範圍警示牌。
4、 每一工作麵應設置“巷道斷麵支護圖”、“避災路線圖”、“通風係統圖”、“供電係統圖”和“勞動組織及正規循環作業圖表”等。
第七條必須在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基礎上執行本辦法。
第一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適用條件
第八條在礦井的邊角塊段、斷層或堅硬侵入體較多不適於布置長壁工作麵的區域考慮布置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工作麵。
第九條對於麵積小於300m×200m的塊段。
第十條在綜采工作麵周邊的不規則邊角塊段。
第十一條適用於開采煤質堅硬、頂板中等穩定、底板不易軟化的煤層。對於頂板條件較差的礦井盡可能不布置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高瓦斯礦井不布置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
第十二條對於其他不適宜布置綜采回采的特殊地段。
第二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有關規定
第一節設計要求
第十三條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設計必須報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批,(主要審批回采設計巷道布置及有關技術參數),未經審批任何單位不得采用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方式進行回采。
第十四條工作麵設計要嚴格執行國家及公司有關規定,充分結合實際情況,優化選擇先進的技術與裝備,堅持技術、經濟與安全相統一的原則,搞好采、掘、機、運、通的綜合配套設計。
第十五條回采與掘進工藝設計必須以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為前提。
第十六條在進行連續采煤機回采與掘進設計前,采、掘區域必須有詳盡、可靠的地質資料,同時必須控製好掘進與回采的邊界。
第十七條設計必須結合礦井煤層自燃的特點,盡可能提高工作麵的回采率,平巷、支巷控製頂煤厚度在300~500mm之內。
第十八條設計要充分體現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生產係統要結合生產實際進行詳細的技術經濟比較,選擇最優方案;巷道斷麵和支護方式既要保證安全使用又要實現節支降耗的目標。
第二節係統布置要求
第十九條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采用至少兩平巷布置,在平巷兩翼或單翼布置區段回采。
第二十條房采回采係統布置必須要有完整的生產係統。
第二十一條回采巷道布置
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巷道布置,必須保證回采的範圍要形成獨立區域,同時要盡量減少回采區和外部係統溝通的巷道,便於封閉采空區,嚴禁直接使用綜采巷道作為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的巷道。
第三節回采工藝及方式
第二十二條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區段和支巷均要求後退式回采。回采時先掘平巷到停采線或相鄰采麵煤柱界,然後在區段內後退開支巷,支巷掘到位後,後退采硐回采。
第二十三條支巷內進行采硐單翼回采,回采時左右支巷均采用右側進刀,進刀角度不小於45度不大於60度,采硐深度不大於11米,確保相臨支巷不貫通。在複合頂板條件下,采硐深度不得大於9米。
第二十四條根據配套設備的不同回采工藝及方式在巷道布置上有所區別:配套連運係統回采時,為了便於設備的正常運行,平巷與聯巷、平巷與支巷的夾角不得小於60度;配套運煤車或梭車時,平巷與聯巷、平巷與支巷必須垂直布置。
掘支巷的過程中由連續采煤機完成破、裝工序,連運係統、或梭車或運煤車、平巷膠帶機完成運輸工序,掘完一個正規循環後連續采煤機、連運係統等設備後退,錨杆機到工作麵完成頂板的支護工作;在回采的過程中,由連續采煤機和連運係統、或梭車或運煤車、平巷膠帶機完成破、裝、運工序。
第四節巷道尺寸及支護設計
第二十五條穩定頂板條件下,後配套為連續運輸係統時,膠運平巷寬度不得大於6米,其餘巷道寬度均不得大於5.4米;後配套為運煤車或梭車時所有巷道寬度不得大於5.4米,複合頂板條件下,要求所有巷道寬度均不得大於5米;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巷道斷麵確保安全生產。
第二十六條聯巷或支巷開口抹角呈圓弧狀,巷道寬度小於5.4米且型號為27型煤機時,抹角長度不得超過4.5×4.5米,15型或比其更小的煤機抹角不得超過3.5×3.5米;巷道寬度大於或等於5.4米且型號為27型煤機時,抹角長度不得超過4×4米,15型或比其更小的煤機抹角不得超過3×3米,其餘地點盡可能不抹角,如確需抹角,抹角長度不得超過1×1米。
第二十七條支護設計前應依據掘進設備、巷道用途及圍岩的物理力學性質對巷道斷麵進行優化,合理確定支護參數。
第二十八條支護設計應采用工程類比法,必要時還應輔以理論驗算法或監測03manbetx 法。
第二十九條支護設計的依據:工程地質的詳細資料、預想地質素描圖、詳細的圍岩類別分類及圍岩特征,相關已掘井巷工程詳細資料等。
第三十條支護設計的一般原則:優先采用單一錨杆支護方式,錨杆長度不得小於1.8米。對於複合頂板或有特殊地質構造頂板,則采用錨網、鋼帶錨杆、錨杆錨索或鋼帶錨杆錨索聯合支護方式。
第三十一條支護設計由礦技術部門完成,礦總工程師組織嚴格審查把關,充分考慮特殊地質條件和施工條件下支護的安全性,保證支護設計的科學、經濟,安全可靠。
第三十二條針對每個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工作麵的地質條件,合理確定支巷、聯巷、交叉點等不同斷麵及不同頂板條件下的支護形式及參數。確保支護的可靠。
第五節 煤柱留設
第三十三條平巷間煤柱15~20米,各單位根據實際條件合理確定,確保在生產過程中安全正常使用。
第三十四條支巷間回采煤柱為11米,采硐間煤柱垂距不小於0.5-1.5米。
第三十五條區段隔離煤柱的尺寸不小於15米。
第三十六條支巷口必須留設10米的保護煤柱。
第三十七條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區和其他區域的隔離煤柱一般留設15~20米(大巷保護煤柱按照安全規程規定留設),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參數。
第六節 頂板管理
第三十八條平巷支巷掘進時頂板管理必須嚴格按照掘進工作麵頂板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第三十九條聯巷或支巷開口抹角呈圓弧狀,所有地點能夠不抹角盡可能不抹角,確保頂板暴露麵積最小。
第四十條聯巷、支巷、采硐開口處,頂板嚴禁留設台階或傘簷。
第四十一條所有支護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遇頂板破碎、節理裂隙發育、構造、複合頂板、大麵積暴露頂板等特殊情況,必須根據現場實際及時改變支護方式,對聯巷、支巷布置、斷麵尺寸、支護方式等進行專頂設計,采用加密加長錨杆配鋼帶加強支護或錨杆、錨索聯合支護等方式,對有片幫危險的巷道還應對巷道兩幫采用幫錨杆或掛網進行支護。
第四十二條采空區頂板管理采用煤柱支撐不垮落法管理頂板,為防止頂板大麵積垮落,區段的麵積不得大於5000m2,每5000m2必須留設區段隔離煤柱,區段隔離煤柱的尺寸不小於15米。
第四十三條回采過程中如遇特殊地質條件必須及時退出設備,留隔離煤柱再進行回采,隔離煤柱尺寸必須在補充措施中明確。
第四十四條每個區段必須在區段最後支巷口靠近采空區的位置安設頂板離層儀,同時由專人負責記錄數據,發現異常及時彙報。
第四十五條在回采過程中必須對頂板壓力進行觀測。同時對采空區大麵積來壓要建立觀測係統。
第四十六條回采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規程的要求留設采硐間的煤柱,及支巷口的煤柱,嚴禁回采平巷間以及平巷和區段間的煤柱。
第三一通三防
第四十七條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平巷采用全風壓通風,支巷采用局扇壓入式通風。
第四十八條采用全風壓通風的平巷之間的聯巷采用兩道風障隔離,必須製定風障管理措施,嚴禁風流短路。
第四十九條支巷局扇必須實現風電、瓦斯電閉鎖,局部通風風量、風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風筒出風口距工作麵距離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
第五十條連續采煤機房采有害氣體的監測探頭安設位置,嚴格執行公司下發的《神東煤炭集團安全監測係統維護使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五十一條連續采煤機房采回采平巷之間的聯巷嚴禁堆浮煤,采硐內不得留有浮煤。在采空區內嚴禁丟棄雜物,在封閉采空區前,必須對巷道口的浮煤進行岩粉覆蓋,雜物進行清理。
第五十二條采空區封閉
1、每條支巷采完後在支巷口用風障進行臨時封閉
2、平巷單翼布置區段,在區段回采完畢後在平巷中區段隔離煤柱處,用500mm磚閉將采空區段封閉;平巷雙翼布置區段在雙翼區段回采完畢後,在平巷中區段隔離煤柱處,用500mm磚閉將采空區段封閉。
3、采區回采完畢後在平巷采區隔離煤柱處用防衝擊密閉將采區封閉,使采區和主生產係統隔離,防衝擊密閉內側采用1000mm磚牆,外側采用1000mm混凝土牆,兩牆間距5000mm,中間充填黃土。防衝擊密閉中間留設觀測管,措施管、放水管。
第五十三條連續采煤機房采的采空區有害氣體管理必須按照《神東煤炭集團“一通三防”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第十九章關於進一步加強切眼、大斷麵硐室等
支護管理的技術要求
為吸取石圪台礦72301切眼冒頂事故教訓,加強公司所屬各礦井切眼等大斷麵硐室支護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請各礦井總工程師在以後設計及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本礦井的頂底板岩性、煤層賦存條件,嚴把支護參數設計關口,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及過程管理。做到既能保證安全安裝設備,又能最大限度的減少掘進、支護工程量,達到進一步優化設計的目的,現對切眼、大斷麵硐室支護等方麵要求如下:
第一條切眼等大斷麵硐室巷道斷麵幾何尺寸設計,必須根據配套設備安全技術要求,與機電動力部門及安裝施工單位進一步核實所安裝設備所需斷麵參數,確定合理的幾何尺寸。最終達到巷道斷麵盡可能小,相應配套的安裝輔助硐室、聯巷盡可能不抹角或隻抹一個角,且使抹角最小的目的,頂板條件較差的切眼報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同生產服務中心商定縮小斷麵。
第二條各種斷麵巷道支護設計依據必須充分,工程地質資料必須詳實,必須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進行專項設計。支護設計前,生產礦井必須與地測部門共同核實煤層賦存情況,根據具體地質條件確定合理的支護參數,在施工過程結合掘露頂板和探測頂板情況,及時修改支護參數。
第三條對特殊地質條件段,如過斷層、應力集中區、冒落帶、破碎帶、薄基岩區(30米以下)、衝刷、滑麵、節理發育等構造段或大斷麵機電硐室支護,必須根據不同頂板情況及斷麵跨度,積極采用鋼帶-錨杆-錨索、錨索-錨杆-網片、鋼帶(鋼梁)-錨網-錨索-支柱支護;當錨索錨固力較小時,還必須輔助架棚、木點柱、木垛、液壓單體等聯合支護方式進行支護。
第四條支護產品選擇必須因地製宜,選擇合格的支護產品和合理的支護參數。對於切眼、大斷麵硐室及過薄基岩等特殊段,各礦井必須按承載、頂板岩性設計支護參數。支護參數必須進行強度校驗,以滿足支護要求。如錨索、錨杆間排距布置以及長度選擇必須能夠起到懸吊作用,承載所掘巷道麵積範圍內的岩石。錨索選材應以φ17.8mm錨索為主,錨固段長度必須保證在1.5m以上,錨索長度根據頂板岩性選擇合理的錨索支護長度,根據頂板岩性加長或縮短錨索長度,錨杆應以φ18mm高強度金屬錨杆為主,錨固段長度必須保證在0.4m以上,長度一般不得小於2.1m,破碎頂板要采用螺紋鋼錨杆半錨或全長錨固,確保兩者錨固在穩定的岩層中,共同起到組合支護作用。
第五條各礦井必須嚴肅錨索、錨杆等支護管理。切眼等大斷麵硐室支護設計及斷麵參數除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外,施工前還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中必須明確錨杆(網)、錨索等支護與掘進工作麵的距離、布置形式、二次成巷或補充加強支護形式等,《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查並批準後,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施工過程中必須及時抽查錨杆、錨索等支護質量,且要有自檢記錄。對於批量的錨索、錨杆支護,每300套錨索抽查10套;對於零星工程一般按照總量的5%進行抽查,不足5套的檢查一套;對於零星重點工程錨索支護,按照總量的10%進行抽查,抽查錨索位置采用支護加強後方可拉錨索。
第六條建立健全質量驗收製度。錨索、錨杆及其它支護施工隊伍液壓自動張緊裝置必須完好,壓力表數據顯示準確;同時各單位必須每班建立詳細的施工記錄,記錄中必須標明施工位置和錨固力,抽查數量等情況。其中錨杆、錨索錨固力必須量化,不得以合格與否等字樣出現。當發現錨索錨固力低於《措施》要求值時,必須及時上報礦生產辦,以便及時改變支護形式。同時各礦井生產辦或質量組也必須建立原始錨索、錨杆檢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等支護台帳。
第七條各礦井必須根據接續時間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減少切眼、大斷麵硐室等巷道閑置時間;對於上述特殊頂板,必要時要根據工期和實際情況采用二次成巷的形式掘進。在進行安裝設備時,施工單位要隨時與礦井溝通,了解頂板狀況,不得隨意更改或撤除補強支護,要更改或撤除補強支護必須征得礦井同意,並留有安裝通道,否則安裝前礦井進行處理。
第八條切眼等大斷麵硐室掘進施工時,一次成巷寬度最大不得超過5.4m,一次成巷循環進度以及與二次擴幫成巷的循環進度均不得超過《措施》要求;一次成巷巷道內沒有進行錨索等補強支護,不得開始二次擴巷工藝或其它後續工程。確因後續工程需要而對補強支護進行變更或拆除時,必須要有可靠的措施替代補強支護方式和措施。
第九條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邊探邊掘”的原則,嚴格按照正規循環作業,對於切眼、大斷麵硐室、薄基岩地段,特殊破碎頂板地段,易破碎頂板及各個交岔點,必須及時緊跟工作麵施工錨索、錨杆。各礦井無論開采哪層煤,遇到頂板破碎、節理裂隙發育、構造、複合頂板等特殊情況,必須根據現場實際及時改變支護方式,對聯巷布置、斷麵尺寸、支護方式等進行專項設計,采用加密加長錨杆配鋼帶加強支護或錨杆、錨索、架棚、木點柱等聯合支護方式補強支護。
第二十章單體液壓支柱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隨著煤炭產量的提高,工作麵搬家次數和回采、準備巷道的增多,單體液壓支柱的使用也越來越廣泛,需求量也越來越多,為了提高單體液壓支柱的利用率,降低消耗,節省資金,並結合神東煤炭集團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神東煤炭集團所有單體液壓支柱產權歸屬神東煤炭集團設備管理中心,由設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實行有償使用。
第三條單體液壓支柱主要用於綜采工作麵回撤通道支護、工作麵超前支護和其他臨時加強支護。
第四條按照單體液壓支柱的使用地點和單位的不同,分別管理,各負其責。生產技術部為主要業務指導部門。第四考核,獎罰由生產部負責。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神東煤炭集團各單體液壓支柱管理和使用單位。
第六條神東煤炭集團設備管理中心是單體液壓支柱的所有者,對單體液壓支柱進行全麵跟蹤管理,考核單體支柱的使用狀態及使用後的質量驗收。
第七條設備管理中心要經常了解單體液壓支柱使用情況,掌握使用動態,並根據當前在用單體液壓支柱數量、狀態以及各生產單位對單體液壓支柱的需求量,負責按數量、規格等製定采購計劃。
第八條設備管理中心要根據單體液壓支柱的使用時間、損壞程度及規格、數量,製定維修、改製或報廢方案報公司審批。
第九條設備管理中心參與對單體液壓支柱的到貨驗收和負責維修後的驗收。
第十條有償使用費用按照提取折舊費的方式計取,實施按日計算費用。計算方法如下:
有償使用費=(日折舊費+日管理費)×使用天數
1、 日折舊費=原值÷規定使用年限÷360(考慮單體支柱的特殊性,各礦井所使用支柱的服務年限按3年計算,生產服務中心所使用的支柱按1年計算)
2、 日管理費:按部件日折舊費的5%計提。
有償使用費用於單體支柱的更新、打壓試驗費及其他不可預見費用等的支出。
第十一條單體液壓支柱有償使用費計算時間為從單體支柱辦理完租賃使用手續起至升井交接驗收,辦理完移交手續止。
第十二條單體液壓支柱的使用單位主要為公司各生產礦井和生產服務中心,前者主要用於綜采工作麵超前支護和其他工作地點的加強支護;後者主要用於綜采工作麵回撤通道支護和開切眼的支護。
第十三條使用單位有償使用單體液壓支柱,按日支付租賃費並負全麵質量管理責任,保證單體液壓支柱的正確、合理、有效的使用。
第十四條各使用單位按照所需數量、型號提前20天向公司生產技術部、機電動力部申報使用計劃,批準後到設備管理中心辦理有償使用手續,按批準數量、規格領取。
第十五條由於單體液壓支柱的用途及使用地點不同,對生產服務中心和生產礦井分別管理,分級考核。
第十六條生產服務中心作為單體支柱使用量最大的單位,要按照生產礦井搬家倒麵設計要求的時間及數量,保質保量的按時完成支護和回撤工作。一次租用數量要滿足回撤工作麵的支護要求,每次完成工作麵搬家回撤完成後,及時將全部支柱交回設備管理中心進行驗收盤點,核定單體支柱損壞情況及數量,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各生產礦井用於工作麵超前支護或其他加強支護的單體液壓支柱回收後必須保證完好;特殊加強支護損耗率不得超過使用量的1%。用於工作麵超前支護的單體支柱,當工作麵結束後統一進行盤點;其他支護的單體支柱,每次用完後交回設備管理中心盤點,核定支柱的狀態及損壞情況。設備管理中心對各生產礦井的單體支柱的使用情況進行半年考核年終總評。
第十八條回撤安裝通道支護用的單體液壓支柱由生產服務中心租用並管理。其單體支柱的損耗主要是工作麵采通前後的正常損失及因未避開周期來壓、采通質量差而造成頂板壓力過大的支柱損失。因此在工作麵采通後生產服務中心進入之前,所有單體液壓支柱的損失由生產單位負責,其損壞率不得超過使用量的1%;回撤安裝過程中的損失由生產服務中心負責,丟失不得超過0.5%,損壞率不得超過5%,其中:損壞不可修複支柱不得超過2.0%,。若因工作麵采通質量差而造成的回撤難度增大、單體液壓支柱消耗量增加,生產單位要負擔50%的連帶責任。
第十九條生產服務中心所使用的單體液壓支柱丟失率超過0.5%的,每根按單柱原值的80%進行處罰,低於0.5%的,獎勵原值的25%;不可修複的單體支柱的損壞率超過2.0%的,每根處罰支柱原值的50%,低於2.0%的,每根支柱按其原值的20%進行獎勵;總體損壞率超過5%的,每根處罰支柱原值的15%,低於5%則按每根支柱原值的10%進行獎勵。其它單位所使用的單體支柱,不得丟失,每丟失一根,賠償支柱原值的80%;而所有損壞的支柱,由使用單位負責全部修理費用,進入生產成本。
第二十條每次特殊加強支護、工作麵回撤、安裝通道支護等支護工程結束後,由公司生產部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驗收支護質量;工程結束單體支柱回撤後,由設備服務中心負責核定支柱的損壞程度和損耗率。
第二十一條設備管理中心要對單體液壓支柱實施編號管理,及時記錄單體支柱的使用狀況、服務時間;根據單體支柱的損壞、丟失情況,按照上述獎罰標準進行獎罰。獎勵資金原則上由罰沒款解決。
第二十二條按照設備管理中心製定的維修計劃由設備維修中心統一對損壞的單體液壓支柱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分別由公司核定給生產服務中心的維修費用和礦井的生產成本中支出。
第二十三條各使用單位每月將單體液壓支柱的使用情況按編號做表報設備管理中心。設備管理中心要根據報表進行核實,按批次、編號將支柱的使用時間及損壞數量、規格登記備案。
第二十四條設備管理中心要根據單體支柱的使用情況,製定打壓計劃,由維修中心定期對支柱進行打壓試驗:用於工作麵超前支護的單體支柱,當一個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對單體支柱進行打壓試驗;用於其他支護的支柱,服務滿8個月後,要進行打壓試驗,存在問題的支柱要及時送交維修中心進行維修。單體液壓支柱的打壓試驗費由支柱的租賃使用費解決。
第二十五條對於無法維修的單體支柱,由設備管理中心負責對單體液壓支柱的損壞程度進行鑒定,並根據損壞程度和數量,製定報廢或改製計劃,報公司審批後實施。
第二十六條設備管理中心按照審定的改製計劃及預算組織改製,改製費用列入維修費用支出。並按公司有關規定對報廢的支柱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維修好的單體液壓支柱由設備管理中心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檢修合同規定的標準進行驗收。
第二十八條由設備管理中心根據在用單體液壓支柱的數量和狀況及生產的需要,按公司EAM管理體係中物資采購流程進行采購。
第二十九條物資采購中心按照公司批準的購置計劃統一購買。
第三十條單體支柱購置資金在有償使用費中支出。
第二十一章神東煤炭集團技術工作彙報管理辦法(暫行)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生產技術工作的管理,規範技術彙報流程,明確各單位及部門的技術職責,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保證生產技術方案的更加優化合理,現對生產技術工作的彙報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生產技術工作的彙報程序
堅持逐級彙報製度。工作人員在事前、事中、事後均需向科長、主任彙報,科長或主任向單位分管領導彙報,基層單位分管領導給公司主管部門和分管領導彙報,公司主管部門及時了解詳細情況後向公司主管領導彙報。
第二條領導聽取生產技術工作彙報的方式
一般工作以口頭彙報為主,凡需決策的工作必須要有文字彙報材料。
1、預先約定
根據正常工作進程需要彙報的,彙報單位事前應與分管領導或部門聯係,告知彙報的內容,根據領導要求約定彙報時間。彙報單位負責人按預約時間如期彙報。
2、指定聽取彙報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要求,可指定聽取有關單位彙報。彙報單位應按安排和要求,做好彙報材料等相關準備工作。
3、直接彙報
遇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的單位應及時電話彙報公司分管領導和業務部門,並按領導的要求,及時、有效地解決問題。
第三條彙報內容
1、礦井的預可研究性報告、可研究性報告、初步設計、改、擴建項目方案、公司立項的科研項目等完成後,必須彙報公司總工程師、相關領導和部門,待共同會審後方可實施。實施過程出現的問題,一般先彙報公司的相關主管部門(基建工程彙報給基建部,專項工程彙報給計劃部,生產工程彙報給生產部),各部門根據變更方案工程量大小、變更內容的重要程度,由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單位彙報給公司主管領導。建設單位根據變更意見進行實施,不得私自變更設計施工。
2、礦井專項工程的設計施工方案完成後,一般先報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單位或主管領導進行會審,建設單位根據方案會審紀要進行施工,施工過程需要變更設計,由建設單位報設計院和公司主管部門,待主管部門核實後報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
3、礦井掘進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要進行彙報:
(1)工作麵順槽開口前,必須向生產部彙報回采工作麵長度和順槽煤柱留設寬度的掘進參數。
(2)遇到地質構造影響工作麵掘進,需要變更掘進方式的時,要及時報地測公司和生產部。
(3)掘進工作麵出現煤層變薄或特殊地質構造,影響正常生產時,要及時報地測公司和生產部。
(4)工作麵掘進時,需變更切眼、回撤通道掘進位置,要及時報生產部。
(5)掘進過程中工作麵頂板條件惡化或發生冒頂事故時,要及時彙報生產部或直接彙報公司主管領導。
(6)掘進過程中出現水量增加等地質災害征兆時,要及時彙報地測公司、生產部或直接彙報公司主管領導。
(7)掘進過程中如出現影響回采或巷道使用的偏差,必須及時彙報生產部和公司主管領導。
(8)工作麵掘進過程中遇到瓦斯等有害氣體超限、風流紊亂等情況時,要及時彙報通風處並直接彙報公司主管領導。
4、回采工作麵發生以下情況時要進行彙報:
(1)回采工作麵出現壓力顯現異常過大、工作麵支架安全閥大部分開啟的情況時,要及時彙報生產部。
(2)回采工作麵發生冒頂事故時,要及時彙報生產部,並直接彙報公司主管領導。
(3)工作麵出現地質構造,影響工作麵正常回采時,要及時彙報地測公司和生產部。
(4)工作麵兩順槽超前支護段出現頂板下沉、底鼓等特殊情況,嚴重影響工作麵正常推進時,要及時彙報生產部。
(5)回采工作麵老塘出現湧水異常增大時,要及時彙報地測公司、生產部或直接彙報公司主管領導。
(6)回采工作麵出現瓦斯、一氧化碳超標、風流紊亂、火災等情況時,要及時彙報通風處並直接向公司領導彙報。
(7)工作麵出現其它嚴重影響正常回采的特殊情況,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時,要及時向公司相關部門和領導彙報。
5、礦井在已經形成巷道內發生特殊氣體超標、頂板、火災、水害、通風等事故,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時,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彙報。
6、礦井的測量導線、工程鑽孔出現偏差,影響巷道或鑽孔正常使用時,要彙報地測公司和生產部,以便及時進行更正。各駐礦和小窯地測站要及時測量公司井田周邊各小窯的開采進度,出現越界情況及時彙報生產技術部。
7、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照公司下發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的工程,必須彙報相關部門和領導,經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四條彙報工作注意事項
1、準備充分
彙報工作時應突出重點,內容簡潔具體,能夠說明問題。
2、情況清楚,建議準確
反映情況應充分翔實,提出建議應切合實際,具有可操作性。
3、及時彙報
由領導安排的工作彙報必須按確定的問題和要求,認真準備並及時彙報。對礦井等單位發生的突發事故要在30分鍾之內彙報給公司業務部門和分管領導。各單位的彙報工作由各單位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負責。
第五條處罰
對需要請示、彙報的事項拖延不報、弄虛作假或擅作主張、不按規定執行等行為,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對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對領導的決定不按規定執行或出現突發事故不及時彙報等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