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聯合設計的前提條件
隻有在下列情況下方可進行聯合設計:
2、在某一時期,由於公司下達的設計任務不均衡而造成神東設計公司不能按時完成設計任務,需聘用外部設計人員或與外部設計院進行聯合設計來完成。
3、由於神東設計公司專業不全,部分設計項目需聘用外部設計人員或與外部設計院進行聯合設計。
4、對於一些大型設計項目或設計難度高的設計項目,通過與外部設計院聯合,可以充分學習外部設計院先進的技術和成功的經驗,以達到提高我們的設計水平,培養我們的設計人員的目的。
5、對於給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上報的設計文件,由於神東設計公司現有的資質等級不夠,需借用外部甲級設計院的資質進行聯合設計。
第二條 聯合設計單位的選擇
1、選擇範圍
通過比較近幾年內與神東煤炭集團或神東設計公司合作過的各家設計院的設計業績、信譽度和合作態度,同時考慮到神東煤炭集團煤礦跨晉、陝、蒙三省區這一特殊情況,確定推薦下列單位為神東設計公司協作單位,即:西安煤炭設計院、北京華宇工程公司、內蒙煤炭設計院、太原煤炭設計院、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選擇辦法
根據項目設計費的多少采取不同的形式來確定聯合設計院,具體規定為:
⑴設計費批次金額估價在30萬元以下的設計項目,其聯合設計單位確定由科技中心主任批準;
⑵設計費批次金額估價在30~200萬元的設計項目,其聯合設計單位確定由神東煤炭集團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批準;
⑶設計費批次金額估價在200萬元以上的設計項目,由神東設計公司組織,邀請上述推薦的協作設計院(不少於三家)通過費率招標的形式初步確定聯合設計單位,並報神東煤炭集團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批準。
第三條 聯合方式的選擇
1、聘用方式
⑴內聘方式:充分利用各礦(或洗煤廠)工程技術人員對本礦(或洗煤廠)現場情況熟悉的優勢,對於部分小型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可聘用本礦(或洗煤廠)的工程技術人員兼職進行設計;
⑵外聘方式:對於部分設計項目,因神東設計公司專業不全,技術力量不夠,可聘請上述協作單位的設計人員來我院參與設計工作。
2、委托方式:將部分設計項目直接委托於聯合設計單位。
3、合作方式:對於一些大型項目,因神東設計公司資質等級不夠、技術力量不足,可與外部設計院進行聯合設計。
第四條 聯合設計運作程序
1、聘用設計人員運作程序
凡聘用公司內部的工程技術人員或外部設計院的設計人員,都需經被聘人員單位主要領導同意,並與神東設計公司簽定勞動協議書,在勞動協議書中應明確設計範圍、設計完成時間、勞動報酬及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責任,設計完成後,神東設計公司依據合同規定以勞務費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
2、委托或聯合設計運作程序
⑴聯合單位確定
神東設計公司在確定協作設計單位前,按設計費金額的不同以書麵形式報請有關領導批準,並在報告中要明確進行聯合設計原因、聯合設計範圍、聯合設計單位、聯合形式和費用結算方式等事項。
⑵設計委托書的下達
在聯合設計單位確定後,神東設計公司要給聯合方下達設計委托書,在設計委托書中要明確設計範圍、設計原則、設計完成時間、設計費計費辦法(指執行具體標準和文件規定)。
⑶設計協議書的簽訂
設計委托書下達後,設計公司要與聯合方簽定聯合設計協議書,在協議書中應明確設計費金額或取費原則、付款方式及雙方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⑷設計文件的審查
所有聯合設計的項目其設計文件必須通過公司或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審查,待設計審查通過後(如果公司或建設單位未組織設計審查,設計項目竣工移交通過也可視為設計審查合格)方可進行下一步設計費結算工作。
⑸設計費審查
在設計任務完成並通過公司組織的設計審查後,由聯合方提供設計項目的工程投資預算(或概算、估算)、設計費計算辦法,然後由神東設計公司組織相關人員組成驗收、審查小組,對其完成的設計文件要進行全麵驗收,對其提供的工程投資預算(或概算、估算)、設計費計算辦法進行審查,然後以書麵形式報請科技中心領導和神東煤炭集團分管領導批準。
⑹設計合同簽訂
設計文件審查和設計費審查通過後,科技中心應與聯合方簽定正式的設計合同。
⑺設計費支付
設計合同簽訂後,神東設計公司依據設計委托書、設計協議書和設計合同規定條款支付設計費。具體審批流程為:
協作設計方提交設計項目的工程投資預算(或概算、估算)、設計費計算辦法設計公司專業科室(室主任)審查簽字設計公司經濟室(室主任)審查簽字設計公司分管經營領導審查簽字設計公司領導審查簽字科技中心領導審查簽字神東煤炭集團分管領導審查簽字。
第五條 費用支付執行標準
1、勞務費
執行神東煤炭集團勞務費定額標準。
2、設計費
⑴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設計收費按《國家計委關於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谘詢收費暫行規定的通知》(計價格[1999]1283號)文並下浮20%執行。
⑵基本建設工程及專項資金工程設計收費按《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號)文並下浮20%執行。
⑶如神東煤炭集團有另行規定的收費標準以神東煤炭集團規定的收費標準為準。
第六條 其它
1、凡屬神東設計公司委托的或與神東設計公司進行聯合設計的設計項目,神東設計公司根據設計管理工作量的大小,按聯合方所結算設計費總額的2%~10%比例收取設計管理費。
2、由於國家對建設項目設計審查越來越嚴格,有些項目需請一些專家參加設計審查、谘詢,並須支付一定的審查費及谘詢費,另外,為鼓勵公司內部工程技術人員積極參與設計項目的審查,可考慮給一定的加班補貼,以上兩項按設計費的2%提取,由神東設計公司提出參與審查、谘詢的人員名單及費用金額,由科技中心領導和神東煤炭集團分管領導批準後發放。
3、所有對外發生的勞務費、設計費和谘詢費應由神東煤炭集團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單列帳戶,每年底應將費用發生情況和明細向公司總經理、分管領導、財務部、紀審室各報送一份,每兩年公司應進行一次末項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