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神東煤炭集團對各大礦井周邊小煤窯的監測管理,保護我公司的煤炭資源不被周邊小煤窯私挖亂采,保證我公司大井工作麵的合理布置及礦井安全開采,提高資源回收率,製定如下小煤窯管理辦法,望相關單位嚴格貫徹執行。
第一條各分管單位主要職責
1、生產技術部
⑴負責研究國家針對小煤窯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神木、伊旗、府穀、保德等地方礦管部門的政策。
⑵為地測公司小煤窯測量提供業務技術指導。
⑶督促地測公司及時測量神東煤炭集團大井周邊小煤窯的開采動態,按月檢查小煤窯的實測情況,嚴格按計劃任務對地測公司進行考核,達不到考核要求時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⑷發現越界情況及時報分管領導以便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使神東煤炭集團的資源損失最小化,避免發生威脅大井安全的責任02manbetx.com 發生。
⑸牽頭聯係地方礦管部門處理小煤窯越界開采相關事宜。
⑹出現小煤窯火災、透水02manbetx.com ,影響到大礦安全生產時,負責組織協調各有關單位進行防滅火及防治水工作。
⑺對遇到小窯有可疑開采區域無法進入或礦方拒絕入井等情況,會同資源委出麵與地方礦管部門及小煤窯進行協調解決地測公司入井測量問題。
⑻完成領導小組安排的其它相關事宜。
2、資源委
⑴與生產部共同處理小煤窯越界開采相關事宜。
⑵與神木、伊旗、府穀、保德等地方礦管部門及時溝通,協調地企關係,以便小煤窯的測量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3、地測公司
⑴明確分管領導,指派專人建立小煤窯測量管理製度形成完整的小煤窯測量管理體係,合理分工保證四個測量小組(神木站三個,伊旗站一個)圓滿完成對小煤窯采掘動態的監測任務。
及時掌握小煤窯的測繪動態,並對測繪中出現的相關問題進行協調。每月25日前對當月進行全麵總結,填寫測量情況表,在25日公司技術例會上由分管領導或站長進行彙報。
⑵對公司各礦井周邊小煤礦分類管理,製定出詳細測量計劃安排,特別礦井測量周期不能超過半個月,一般不超過一個月,離大井較遠的一季度測量一次。
⑶及時與地方礦管部門進行聯係溝通,對小煤窯測量結果及時上圖,將測量成果經領導小組審查後每月報送地方礦管部門和神東煤炭集團及相關礦井。
與生產技術部一月交換一次圖紙並附當月所測量小煤窯的情況說明。有越界情況發生時第一時間內形成文字材料附圖件上報相關領導、生產技術部及相關礦井;圖紙內容要清晰,小窯邊界、所采煤層、可采麵積、所掘巷道、測量時間、調查時間等內容要標注清楚。
⑷對神東煤炭集團由於小煤窯越界開采造成的麵積損失及儲量損失及時準確統計上報,以便神東煤炭集團采取合理有效的處理方案。
⑸對管轄範圍內的關閉小煤窯要不定期到現場巡視,以防偷采現象的發生。
⑹兩小煤窯地測站必備的測量資料
①建立小煤窯調查台帳,內容包括所管轄的小煤窯的采礦證中核定的井田範圍、可采煤層、建礦時間、權屬單位、地質儲量、年生產量、法人代表等相關內容。
②負責建立小煤窯數據庫,入庫保存自己的測量資料及計算資料,以備上級主管機關、地方礦管部門的檢查及方便本單位使用。
③兩站必須有小煤窯采掘圖,大井周邊小煤窯分布圖,神東煤炭集團小煤窯分布圖,並每月定期交換上報小煤窯采掘圖。
⑺地測公司加強對兩地測站的測量人員的管理,絕不允許測量資料外泄,絕不允許測量人員與所管轄的小煤窯串通,弄虛作假,使大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果發生上述現象,要對當事人進行嚴肅查處。
⑻完成神東煤炭集團安排的其它工作。
4、安監局
⑴主要參與製定小煤窯開采危及大礦安全生產的02manbetx.com 搶險方案製定,並負責建立搶險救災檔案。
⑵參與對公司係統內的小煤窯關閉驗收工作。
⑶小煤窯發生災害02manbetx.com 威脅大礦安全時,參與搶險救災工作。
⑷負責公司在小煤窯測量區域的偵察和監護工作。
5、各相關礦井職責
⑴各礦井總工程師對本礦周邊小井負責,並設立負責小煤窯監測管理工作的人員,與地測公司共同對本礦周邊小煤窯進行測量。
⑵負責及時收集掌握自己井田範圍內的小煤窯采掘情況並與相關單位進行溝通處理。在井下采掘過程中預測到小煤礦有越界的可能及時彙報公司生產技術部安排測量。
⑶建立本礦的小煤窯檔案資料。
⑷製定並實施與小煤窯貫通事故的預防措施。
⑸負責對本礦與小煤窯相通巷道的密閉情況進行定期檢查,防止發生漏風現象。
⑹對本礦的風量、有害氣體進行測量,發現問題後及時與領導小組取得聯係,研究製定應對措施。
第二條小煤窯越界開采處理辦法
1、領導小組接到地測公司監測結果或群眾舉報反映小煤窯有越界開采情況後,在沒有發生災害性突發事故的情況下生產技術部、資源委、地測公司積極與地方礦管部門聯係並進行現場確認,發生災害事故時按第四條執行。
2、地測公司必須在第一時間內提供小煤窯越界開采相關圖件及資料,並對公司的損失情況進行核實。
3、生產技術部、資源委、地測公司和相關部門協同地方礦管部門對越界巷道組織進行封閉,並在密閉牆上做好驗收標記,以便地測公司隨時監測小煤窯是否私自打開密閉牆進行偷采。
4、生產技術部根據領導小組研究的處理意見起草相關責任追究文件報地方礦管部門進行協調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領導小組與相關礦井。達不到我公司所提要求時,企管部牽頭起草起訴文件,對小煤窯造成我公司的損失通過法律程序依法進行追訴。
第三條小煤窯發生災害事故的應急處置預案
1、神東煤炭集團接到相關單位反映及群眾舉報小煤窯發生事故威脅到大井安全時,由分管領導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置意見,啟動《神東煤炭集團災害預防應急預案》。
2、地測公司提供小煤窯開采相關圖件資料,相關礦井提供本礦開采資料及所掌握的小煤窯資料供會議研究防治方案。
3、安監局救護大隊協同地測公司對發生事故的小煤窯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進行詳細測量,查清問題根源。
4、當小煤窯發生突水事故後,安監局救護大隊在搶險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對可能進入我公司大礦的小窯巷道或突水點進行封閉工作。
5、小煤窯發生“一通三防”事故後,安監局救護大隊在搶險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對可能影響我公司大礦安全生產的小窯巷道或漏風點進行封閉,並隨時監測有害氣體的濃度變化情況報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為決策救災工作提供依據。
6、生產技術部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地方礦管部門派人參與搶險救災工作,同時起草責任追究文件報礦管部門進行協調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領導小組與相關礦井。處理結果達不到我公司相關要求時,由企管部牽頭起草起訴文件,對小煤窯造成我公司的損失通過法律程序依法進行追訴。
7、搶險領導小組製定搶險方案後,各相關單位必須按照劃定的責任範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第四條小煤窯測量要求
1、對與大礦井田相鄰小窯采掘情況每月至少測量一次,有越界行動的半個月測量一次。對距大礦井田較遠的小煤窯,每季度測量一次。
2、在測量過程中要保證對所有開采的區域全麵測量到位,不允許留有死角,同時對所有越界或邊界密閉的巷道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標記,發現密閉打開時要及時上報並進行製止。
3、在每個小煤窯適當的地方要留有足夠的能夠滿足及時方便進行測量的永久導線點,保證測量工作的連續性與及時性。
4、確保入井測量人員的人身安全。全體工作人員都要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入井時必須佩戴瓦檢儀、co及o2檢查儀、自救器,盡可能要求礦方熟悉井下情況的人帶路,同時做到敲幫問頂,做好行走路線標記,互相提醒安全注意事項,不要隨便進入無支護、無風、情況不明的積水區等。
5、對於已經關閉無法測量的小煤窯以及發生塌陷的生產礦井,要與礦方或地方礦管部門聯係收集資料,並在圖上標明調查的區域與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