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地質副總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地質副總是全礦地質防治水、地質災害防治業務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人,全麵負責全礦地質防治水、地質災害防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 地質副總切實履行好二十六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協助總工程師對全礦地質防治水、地質災害防治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監管責任;
二、參與編製地測防治水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參與編製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三、參與製定地測防治水崗位人員安全培訓計劃,參與地測防治水崗位人員安全培訓;
四、參與製定礦井地測防治水、排水係統技術改造方案;參與製定地測防治水設備安裝、拆除安全技術措施;
五、參與編製、審批符合本礦地測防治水實際情況的規章製度和臨時性的安全措施,並要求嚴格執行,督促檢查;
六、負責對口專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
七、協助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製分管係統各崗位安全到崗責任清單;
八、負責凡出現處理湧水等特殊作業;凡出現水倉清淤等零星工程;凡出現湧(淋)水增大、地質條件突變、古窯等已封閉的采空區和其他不明區域貫通等變化事項由總工程師及地質副總組織一次危險因素辨識,地質科負責形成“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會議紀要”並下發相關單位;
九、協助總工程師負責牽頭組織,嚴格執行作業01manbetx 、技術措施會審製度;
十、協助總工程師牽頭針對分管係統專項特殊作業強化施工組織管理,對現場作業環境進行全麵、動態隱患排表檢查;
十一、每月在礦長安全辦公會中協助總工程師加強對地質防治水係統、各環節以及安全“未知”區域、事項的危險因素03manbetx 、溝通、協調實現危險因素辨識範圍更深、更廣、更全麵,安全預控措施更加完善,切實消除安全預控盲區、彌補安全管理空白;
十二、協助總工程師負責,凡出現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麵設計前,組織開展1次專項辨識;
十三、按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執行煤礦領導帶班製度,在每次帶班過程中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十四、協助總工程師每旬組織對分管範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03manbetx ,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十五、負責協助總工程師具體執行演練工作;
十六、地質副總每月下井不少於15次,早班、二班、三班各5次;帶班次數不少於9次,其中早班1次,二班、夜班帶班各3次;
十七、地質副總每周至少兩個圓班去包保區隊班前參加班前會,了解生產、安全、經營狀況,幫扶區隊解決生產、技術、設備上存在的難題,同時貫徹上級部門和礦文件指示要求,幫助員工排除思想誤區,增強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區隊整體安全意識;
十八、地質風副總每周至少去包保區隊工作麵檢查一次;
十九、地質副總每月參加一次“包保”區隊的班前會並進行宣講;
二十、負責協助總工程師研究礦井隱蔽致災因素和抗災能力,審查本專業02manbetx.com 隱患的防範措施;
二十一、負責帶班過程中,對礦井重大隱患治理落實情況進行重點跟蹤;
二十二、參與總結03manbetx 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原因,吸取02manbetx.com 教訓,製定防範措施,並監督落實;
二十三、參與製定地測防治水及排水係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十四、參與開展進行地測防治水的設施、設備及排水係統等專項安全檢查;
二十五、參與製定礦井地測防治水設備、設施等日常檢查維修、定期檢修、大修計劃和更新計劃,參與礦井停產檢修工作;
二十六、組織召開分管業務的技術會議,03manbetx 研究安全問題,及時采取預防和處理措施。
第四條地質副總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地質副總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地質副總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