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通風區南山綜合隊技術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通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通風區南山綜合隊技術員是南山綜合隊技術指導工作的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南山綜合隊技術措施編寫貫徹工作的具體執行。
第三條通風區南山綜合隊技術員切實履行好6項安全工作職責。
(1)在技術副區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通風、瓦斯等方麵的技術工作,保質按時完成本職任務。
(2)根據采掘步署及時提出各供風量所需風量的配風計劃和構築通風設施計劃,並組織有關人員實施。
(3)經常檢查,隨時掌握通風係統中存在的問題,隨時采取有效措施,有關大的技術問題必須請示技術主管同意後方可實施。
(4)編製並貫徹技術措施,01manbetx ,並組織有關人員實施。
(5)收集並整理有關通風,瓦斯管理資料以備參考。
(6)負責職工的技術培訓和單項通風設計及日常的技術測定與鑒定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領導彙報工作,針對問題提出改進工作建議,協助搞好工作。
(8)完善分管隊組內各崗位的崗位責任製、完成技術室和隊組內的其他安排事項。
第四條 通風區南山綜合隊技術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通風區南山綜合隊技術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通風區南山綜合隊技術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