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通風區通風隊隊長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通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通風區通風隊隊長是通風工、局部通風工管理及通風設置構築工作的執行人,具體負責通風隊人員管理及井下通風設施管控工作的具體執行。
第三條 通風區通風隊隊長切實履行好7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負責通風係統工程的構築、維護以及通風設施、局部通風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管理。使通風設施、係統和風筒吊掛維護質量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要求;
二、準確掌握通風係統情況,增減或改變通風係統時必須按照圖紙設計施工,並達到安全質量標準;
三、配合風量觀測並及時構築通風設施配合調節風量,使各配風、用風點風量不低於《煤礦安全01manbetx 》要求。嚴格控製生產隊組的多頭作業和無風作業;
四、要熟悉掌握井下通風係統、通風管理、通風工程的變化情況,對存在和發現的問題,要組織人員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必須彙報區領導;
五、負責構築各種密閉牆時,不得隨意留有盲區或無風微風區,並明確封閉構築順序及注意事項;
六、要清楚地掌握全井各生產隊組工程進度及銜接,搞好日常管理。並負責通風工程施工過程及施工地點的安全工作;
七、負責協助組織、貫徹執行與通風相關的各項01manbetx 、措施製度和質量標準。落實組織好日常檢查管理工作和員工的年度培訓工作。
第四條 通風區通風隊隊長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通風區通風隊隊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通風區通風隊隊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