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通風區防滅火隊束管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本礦束管鋪設工作的標準化建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要求,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通風區防滅火隊束管工是全礦束管鋪設、維護工作的實際操作者,負責全礦井所有地點束管鋪設、維護工作的實際操作。
第三條 為全麵落實一通三防安全生產責任製,通風區綜合隊測風工須切實履行如下10項安全工作職責。
1、嚴格執行各種上級管理規定、製度、理念和意識以及文件精神要求。
2、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按時參加區、隊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
3、積極參加礦及區相關會議。
4、參加防滅火隊員工的的技術培訓工作
5、發現井下人員破壞束管管路必須立即製止,並向區、隊彙報
6、如有特殊情況,發現束管及牆體,通風設施有問題,氣體異常等及時向隊、區彙報,並積極處理。
7、行走中要注意來往車輛及運輸機,鋼絲繩和片幫零皮等,避免發生意外。
8、必須熟悉掌握處理束管管路故障的方法,以及井下鋪設的線路和采樣點的位置。
9、如遇束管管路發生故障,必須做到隨時下井,隨時處理
10、服從區、隊的工作安排,並保證按時按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第四條 通風區防滅火隊束管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通風區防滅火隊束管工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通風區防滅火隊束管工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