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通風區儀器發放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通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通風區儀器管理隊儀器發放工是儀器發放工作的具體執行人,具體負責全礦儀器發放工作的具體執行。
第三條 通風區儀器發放工切實履行好15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嚴格遵守內部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製度盡職盡責按時參加各級組織召開注會議,要聽從區隊的統一安排。
二、必須按照管理製度不準私自外借,如需外借的,必須由分管領導批準方可。
三、要堅持八小時工作製,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準擅離職守。
四、工作中不準幹私活,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上班穿工作服,舉止文明大方,服務熱情。
六、遵守儀器隊的各項規章製度。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保持室室內衛生清潔整齊,交班前必須打掃衛生。
七、在隊長的領導下,負責各種儀器收發工作。
八、 認真學習掌握便攜儀器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
九、嚴格按照01manbetx 01manbetx 按時標校儀器,負責填寫各種工作記錄。
十、認真填寫儀器收、發記錄、標校記錄、值班記錄、交接班記錄,要求數據準確,字跡整齊規範。
十一、交回的儀器檢查有無損壞,清潔後方可進行充電。
十二、 經常巡回檢查儀器的充電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儀器完好正常。
十三、發放儀器檢查儀器的完好零點及充電情況正常後方可發放,絕帶病使用。
十四、 發現便攜儀器有故障或丟失及時彙報,並做好記錄,不得發放已經掛失的儀器。
十五、不準幹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
十六、交接班時要交代清楚當班儀器發放、標校情況,要清點儀器,核實無誤後,雙方簽字。
十七、 完成隊領導安排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 通風區儀器管理隊儀器發放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通風區儀器管理隊儀器發放工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通風區儀器管理隊儀器發放工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