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通風區儀器維修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通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通風區儀器管理隊儀器維修工是儀器維修工作的具體執行人,具體負責全礦儀器維修工作的具體執行。
第三條 通風區儀器維修工切實履行好17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嚴格遵守內部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製度盡職盡責按時參加各級組織召開注會議,要聽從區隊的統一安排。
二、必須按照管理製度不準私自外借,如需外借的,必須由分管領導批準方可。
三、要堅持八小時工作製,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準擅離職守。
四、工作中不準幹私活,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上班穿工作服,舉止文明大方,服務熱情。
六、遵守儀器隊的各項規章製度。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保持室室內衛生清潔整齊,交班前必須打掃衛生。
七、在隊長的領導下,負責瓦檢儀、機炮、各種便攜儀修理和保管工作。
八、工作要認真負責,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交接班要清楚、齊全。
九、對於損壞、偏差、報廢與正常使用的儀器、儀表要分別入帳。
十、炮機、瓦檢儀、各種便攜儀的故障要及時維修,對於重大的故障邊維修邊向領導彙報,需報廢的儀器、儀表,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報廢。
十一、對瓦檢儀、便攜儀要做到定期校正,至少每十天進行一次校正。
十二、炮機、瓦檢儀、便攜儀按有關規定,及時送往礦用安全儀器、儀表計量檢定中心進行鑒走,並持有合格證後,方準在井下使用。
十三、對每台炮機、瓦檢儀、便攜儀的每次維修、校正都要認真做好記錄,瓦檢儀要定期換藥。
十四、認真管好炮機、瓦檢儀、便攜儀的零配件使用,不得浪費或挪作用
十五、 完成隊領導安排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 通風區儀器管理隊儀器維修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通風區儀器管理隊儀器維修工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通風區儀器管理隊儀器維修工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