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通風區監測隊隊長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通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通風區監測隊隊長是監測管理工作的執行人,具體負責全井通風監測管理工作的具體執行。
第三條 通風區監測隊隊長切實履行好6項安全工作職責。
1、配合主管監測區(科)長管理全隊的日常工作;
2、搞好監測隊的安全培訓和專業技術學習;
3、負責組織監測人員及時安裝和拆除相應的安全監控設備;
4、負責組織監測人員對監測設備定時巡檢、維護和管理;
5、每月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進行檢查及考核;
6、負責組織監測人員及時處理係統出現的故障。
第四條 通風區監測隊隊長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通風區監測隊隊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通風區監測隊隊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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