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防塵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礦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防塵工,負責礦井回風巷、邊遠區域巷道衝洗及防塵設施安裝維護工作。
第三條 防塵工切實履行好7項安全工作職責。
1、熟悉所有巷道係統。
2、開工前對本崗位進行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確認安全後方可開工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01manbetx 01manbetx 作業。
3、開工前,對本崗位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發現有害因素,要及時向班組長進行風險告知對本崗位存在的安全風險,嚴格按管控措施進行管控對本崗位存在的隱患進行排查。
4、發現隱患及時彙報並處理。
5、熟悉現用防塵設施設備性能結構,並熟練地正確操作。
6、按循環圖表定期衝洗清掃積塵製度。
7、隔爆設施的安裝和管理都必須符合規定。
第四條防塵區防塵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防塵區防塵工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防塵區防塵工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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