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機電科充電隊隊長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充電隊隊長負責機電科設備充電工作。
第三條充電隊隊長協助科領導切實履行好以下6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在科領導的安排下,組織製定充電隊隊長、副隊長和充電工的安全生產責任製、責任清單,並執行。
三、組織員工學習機電業務知識,提供員工業務水平
四、隊組嚴格製定執行規章製度,不違章指揮,任務分工明確。
五、負責本單位的質量標準化,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治理情況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治理解決,重大隱患上報科領導處理。
六、組織本單位的回收再利用工作,節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條充電隊隊長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機電科充電隊隊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機電科充電隊隊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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