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機電科設備組倉庫保管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機電科設備組倉庫保管員是機電科倉庫管理負責人
第三條 機電科設備組倉庫保管員切實履行好5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負責辦理設備入庫、出庫手續,執行設備收發製度,做到日清月結,季盤查、年終大清點。
二、 負責庫存設備的保管保養工作,嚴格執行設備保管保養製度
三、 負責設備賬、卡填寫和管理工作,做到賬、卡、物、牌、板四對口。
四、 負責設備庫的清潔衛生工作,設備存放合理,符合倉庫管理規定要求。
五、 負責設備庫的安全防範工作,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安全防範製度。
第四條 機電科設備組倉庫保管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機電科設備組倉庫保管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機電科設備組倉庫保管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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