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安監站井口信息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安監站井口信息員是安監站井口信息登記的直接責任人,負責井口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執行。
第三條安監站井口信息員切實履行好6項安全工作職責。
1、認真學習各項安全管理製度,熟練掌握本崗位01manbetx 01manbetx 並嚴格執行。
2、信息站負責全礦幹部出入井登記、清點及安全信息的收集工作;信息員要嚴格監督幹部出入井登記,不拘私舞弊,不為他人登記,把好入井幹部本人登記關。要求工作耐心細致,及時準確,力求不出差錯,不出失誤。
3、積極參加各類安全培訓,認真學習煤礦“三大01manbetx ”,不斷提高崗位安全技術水平和避災救災能力。
4、主動學習各類作業01manbetx 和各類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監管。
5、堅持安全業務學習,熟悉01manbetx ,掌握規程,嚴格按照規程規定監督監察。堅持按規程和標準進行監管、嚴反“三違”,狠抓“三違”,積極宣傳遵章守紀光榮,違章違紀可恥的煤礦安全生產理念。
6、信息員要嚴格執行手拉手“交接班製度”,不遲下、不早上、不私自脫崗;信息員要負責好信息站室內衛生,隨時保持室內清潔;信息員要愛護信息站室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如損壞設施應照價賠償。
第四條 井口信息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井口信息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井口信息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